今天在公司觸發了某個奇妙的狀況,雖說不是我本人的案件,但是其中一位成員來問我這樣回對與不對,所以藉著這個問題我也回應他並給出一點問題所在,這幾個問題我覺得蠻多人蠻常犯的,所以於此點出。
1.做與不做:
有些人的工作模式,就是單選題一樣,拿到就做,不管對還是不對,實際上這是一個非常錯誤的做法,因為這個對與不對,是別人認為不是自身認為,再者這種狀況無法避免有心人士說你錯,所以第一件要判斷的便是做與不做,今天不做會不會危害到自身狀態,如果不會且又不是自身的責任範圍,那不做就會是一個好選項;請先把單選題變成選擇題吧。
2.權責區分:
工作這麼久,還是有人無法劃清這項工作該屬於誰,這是非常妙的一件事情,並不是什麼主管交代的都要做,尤其是大多數主管自己都分不清楚權責的情況下,要先搞清楚是不是該自己做,如果確定不是那就丟給該做的人做,永遠不要信什麼他很忙了這種鬼話,現在人責任都不背了,工作當然是越少越好,還忙什麼呢。
3.對應法則:
上述的論點有了之後,就要開始擴大表演了,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從個人上升到部門,若仍舊無法解決權責區分,在對應上就必須要上綱到全公司,畢竟多數卸責的人都不敢把事情鬧大,只要鬧得夠大,自然就會有最上位者自己裁決,只是必須要認清前面兩則,不然都是敗亡居多。
4.公事公辦:
工作,終究屬於公器,是否涉入私交完全看人,於現今年代最好的做法就是全面公事公辦,雖然有很多東西會讓別人覺得不好做事,但是卻可以完全自保,待你熟悉之後是否需要徇私,這就看自己個人了。
尾語:
畢竟這章來的很臨時,我也只能把自身觀點教給他一些,我不會希望說受教者用此法撇開自己應該背的責任,最初的用意只是在於職場上幫助他人不是應該,不幫才叫正常,畢竟世事總是無常,[唯有經歷過才能體會,唯有人點破才能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