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美工刀傷人事件後,想到之前曾和身邊的人討論到「精神病患殺人無罪」的爭議。但那次討論的經驗不是很好,到最後變得很無力,我們都找不到理解彼此的交集,就只是各說各話而已。
對方認為精神病患殺人應該要有罪,否則只要說自己是精神病患就可以不用負責,那無辜被殺的人和他的家屬應該找誰討回公道?這樣的社會公平嗎?精神病患也是社會的一份子,為了融入社會,應該要接受治療,沒有好好接受治療、出去外面亂殺無辜就應該為其行為負責,連同讓他出門危害社會安全的親屬,都應該負起責任。簡單來說,不論是否是精神病患,只要確確實實殺了人,就應該為此負責,這樣才能維護社會安全和正義。
我無法同意這個說法,如果我們希望一個溫柔包容所有人、不剝削任何人的社會、一個公平正義的法治社會,其實更不應該無差別的要求一個無法負責的人一肩扛起「只要他有罪,大家就會感到安全」的責任。這樣的要求加諸在一個社會弱勢的人身上不僅是一種不公義的暴力,也不會因為他有罪、被判死,就少一位患者出現。
「只要是精神病患就可以無罪」這樣的說是有問題的,首先並不是隨便聲稱自己是精神病患就可以無罪,必須要經過專業醫師的診斷。此外,也不是只要是患者就可以無罪,病情若不影響犯意,患者仍有罪責,所以實際上無罪的案例並不多。精神病患確實是社會的一份子,但不等於會隨機殺人的恐怖份子,他們是人,也有人權,不應該被排除在「正常」的社會之外,像牲畜那樣被關起來。確實他們需要適當的治療以適應社會,所以在事件發生後,我們要討論的是整個社會安全網有沒有提供這些資源?為什麼社會失去功能沒能接住他們?我們要檢討的是社會結構的問題,正是因為體制有所疏漏,而我們作為其中一份子,才必須承擔無辜的人被殺害的風險。
在「只要是精神病患就可以無罪,這樣不公平」想法背後,是一個自私的「正常」人,他想的公平僅止於究責,而這個究責往往跟自己(未來)利益有關,想不到其他人生命經驗多麼痛苦和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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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看了電影《小丑2:雙面瘋狂》,看完之後非常沉重,那個沉重來自於感受到主角所承接的社會的所有惡意。在想如果我們願意多了解一點相關作品與現實之間的關聯,或許能透過藝術作品來感受和我們不一樣經歷的人,多理解一點他們人生的關卡,那種無法擺脫厄運的窒息感。
另外看到這篇文章,介紹荷蘭異色樂團Gulaggh / Stalaggh,以精神病患的尖叫聲作為素材來錄製音樂。那些尖叫聲聽起來莫名熟悉,覺得自己在某些困頓的時候內心也曾那樣淒厲絕望地大叫,或許你也是。可能是面對升學的壓力、家人的期待、親人驟逝、伴侶離開等等,我們也曾在心中那樣悲痛的叫喊,我們很快就能認出來,是因為我們和他們其實沒那麼不一樣,我們都有一付身體,有著各種煩惱和憂愁,有著化不開的情緒。
希望能夠藉此打開我們討論的交集,先不論精神病患殺人該不該判罪,我們先來看看他們的生活,這樣就好。
先不論精神病患殺人該不該判罪,先來想想所謂的公平正義是什麼,以及我們真正希望的是怎麼樣的一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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