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做的事,不要想太多」這句話需要時常提醒自己。
每當人們有念頭想要去做的時候,第一個產生的情緒會是興奮。我很期待做那件事情會是多麼熱血、做完之後獲得很大的成就感,以及良好的回憶。本來該趁著這股熱血湧上來時趕緊去執行,不然第二個情緒會如同霸道的老闆跑出來,攔截這未經深思熟慮的初始想法。「有沒有評估過成效是如何?怎麼沒有看到詳細的計畫書?沒有完美的準備還想要做這件事情,是不是不知道這世界是多麼殘酷?」對,有東西很殘酷,但不是這世界,而是你的大腦。人可以分成「身心靈」三大要素,簡單來說,身是指身體、心是指大腦、靈是指靈魂。每當我們突然想要做些什麼東西、想要嘗試什麼新事物,這是靈魂在跟我們講的,因為靈魂對於很多東西都感興趣,騎馬、衝浪、美食、跳舞、藝術等等等,但是我們的心,也就是受這社會上所教出來的理性,會是一個嚴格的糾察隊,而且還會拿放大鏡來檢查有沒有違規。比如騎馬,糾察隊會說這件事情安不安全?不安全不准騎。太貴不能騎。目的地太遠太沒效率不准去。馬不漂亮不需要騎。他會找各式各樣的藉口拒絕,為的是保護自己的安全性,因為做沒做過的事情就是一個風險,我們為了要把風險降到最低,當然什麼事都不做是最安全,重複做同樣事情能活到現在,那幹嘛還要嘗試新的東西?
可是我們靈魂喜歡新奇東西,這時候會兩邊想法相撞,一邊想要偷跑,一邊會嚴防出入,所以我們只能趁著糾察隊還未注意到時,搶先偷渡,讓自己可以享受打開翻朵拉盒子的樂趣(或苦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