羞愧是一種非常複雜的情緒。中文博大精深,「羞」與「愧」雖常被連用,卻各自帶著細膩的差別。若要與英文區分,大致可對應於 羞恥(Shame) 與 愧疚(Guilt),這兩者之間的拉扯,往往成為許多創傷經驗中難以言說的背景張力。
長久以來,有大量學者探討過「羞愧」這個獨特的情緒。有時,它像是害羞與難過的混合;心理學家 Silvan Tomkins 甚至將其列為人類九大基本情緒之一。
而在眾多觀點中,最觸動我的,是 Batja Mesquita 的理論。她主張情緒並非只是內心固有的「心理感受」,而是深受文化影響的產物。換句話說,羞愧並非只是個人的心理經驗,它更是一種社會性極強的情緒。
Mesquita 將情緒區分為兩種模式:
- MINE(我的)情緒:偏向個人內在、主觀的心理感受。
- OURS(我們的)情緒:發生在人與人之間的互動中,依情境而變化,並受到文化規範影響。
從這樣的角度來看,創傷經驗所伴隨的羞愧與愧疚,其實並不是單純「我心裡的感受」,而是被社會、文化、關係深深塑造的結果。這樣的觀點既動人,也非常務實──提醒我們:情緒不是普遍固定的,而是文化創造的。
羞愧作為「關係中的情緒」
既然情緒是人際互動中產生的社會事件,不只是個人的內心經驗,那麼要協助消解羞愧帶來的難受,就不能只把焦點放在「個人要如何調整心態」。
羞愧往往來自於關係裡的眼光、社會規範的期待、甚至是集體對「何謂對與錯」的定義。也因此,療癒羞愧需要的不只是自我安慰,更需要 關係中的支持與文化語境的轉化。換言之,羞愧的療癒並非單純的「心理自助」,而是一種需要 社會關係的修復 與 文化語境的改寫。
從「孤立的自責」到「共享的人性」
許多人在經歷創傷後,會因為羞愧而陷入自我孤立:覺得自己不夠好、覺得自己是錯的,甚至連求助都覺得丟臉。然而,如果我們能理解羞愧其實是社會事件的一部分,那麼就能意識到:
- 它不是「我一個人的問題」,而是「我們的互動」所造成的結果。
- 它不是「我有缺陷」,而是「我們所處的文化」可能帶著不公平的規範。
這樣的觀點讓羞愧不再是必須一個人默默承受的秘密,而能被看作是一種「共享的人性經驗」。也許,正是在這樣的理解下,療癒才有可能開始──因為當我願意在安全的關係裡分享我的羞愧,並被接納時,原本把我孤立起來的情緒,會逐漸轉化成與他人連結的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