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布林叢林生存實錄-從原生家庭愛回自己(四)
一、那一天
我們在玩。
聲音比較大。
父親走出來。
他認為我們很吵。
吵到他了。
他沒有問。
直接下判斷:
「你們這麼愛吵架,就互砍。」
他進廚房。
拿出兩把刀。
放在我們面前。
說:
「來啊,互砍。」
然後說:
「誰砍贏,就養誰。」
我那時候不到六歲。
我知道養是什麼。
養,是吃飯。
養,是活著。
那句話的意思很清楚:
要被養,要殘殺手足。
二、這不是氣話
很多人會說那只是嚇小孩。
但六歲只會聽字面。
互砍。
砍贏。
才養。
沒有砍贏,
就沒有被養。
那不是誇張。
那是條件。
三、生存被說成殘殺
在那之前,我不知道生存可以建立在殺掉自己的手足上。
那一天我知道了。
原來活著不是一定的。
原來被養不是一定的。
原來兄妹可以被放進殘殺的規則裡。
可我做不到。
四、當下的不知所措
沒有哭。
沒有反駁。
不到六歲,
無法理解為什麼父親會這樣說。
我只知道兩件事:
我做不到拿刀。
也不想死。
那一刻,
生存被逼成選擇題。
而兩個選項我都做不到。
五、留下的邏輯
後來沒有真的砍。
但那句話留下來。
它留下的是一個扭曲的公式:
被養=對方消失。
只要存在比較,
安全就不穩定。
六、命名
這不是管教。
這不是生存必備的殘酷教育。
這是——
殘殺邏輯被灌進養育。
這不是生存必備。
這是殘殺。
七、轉向
那種世界觀太早太重。
它偏離道德常規,
也偏離一個父親應該養小孩的責任。
生存不應該建立在手足相殘上。
父母的責任是保護,
不是設計淘汰。
八、程序:重建正確的價值秩序
過去我學到:
不想殺哥哥,就閉嘴
不要惹父親生氣
要保護哥哥
那是當時的生存方法。
但正確的價值不是這樣。
正確的價值是:
兄妹不是敵人
父母必須負責養育
我們都要活下來
生存不需要有人被排除。
如果你也曾經被要求
用殘忍的方式來證明自己值得被養,
也許可以暫停一下。
看看那個提出要求的人,
是不是只是在逃避他本來就該承擔的責任。
孩子不需要互相殘殺,
來換取基本的生存。
真正的秩序應該是——
所有孩子,都應該被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