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在斷斷續續的思考中,領悟到一個問題:其實科舉制度有一個好處,就是能延緩傳統社會官僚體系的腐敗程度。
傳統社會皇權的意志依靠官和吏兩個體系來實現。官對皇上負責,吏對官負責。官通過科舉考試選拔,吏呢沒有什麼嚴格的選拔標準,就是在官的指揮下當差,混碗飯吃。官員負責做決策,吏負責做具體的公務。官流動性大,官階層次多,有奔頭,吏呢相對穩定,前程一般也不遠大。其實傳統社會的官吏兩套系統,有點類似於一些西方國家的民選政治家與政府公務員兩套系統。當然傳統社會的官員的產生與民選政治家截然不同。
為什麼說科舉制度能延緩阻止腐敗呢?我們都知道科舉考試歷來都是考些四書五經的內容,整些八股文。經此選拔出來的官員在進入官場之前大多只具備一些經書知識,既沒有實用的知識,也沒有「工作經驗」。但是請注意,恰恰是因為他們沒有「工作經驗」,使得初入官場的官員,就如一瓢清水傾入一池污水似的腐敗官場。對污水有一定的稀釋的作用。
這個怎麼講?因為中舉後的讀書人是直接來自於民間底層,一躍龍門不假時日就委以重任,成為一方父母官,所以,在讀書人通過分散化的私學來接受教育的體制下,我們不能排除,在其中確有為數不少的讀書人是真信孔孟之道的,我們也不能排除這些人進入官場後,仍然有一些能堅持自己的信念,能夠為民請命,能夠做到清正廉明。不管怎麼說,由於他們不諳官場的腐敗之道,所以每一批新官都多多少少能夠對官場的腐敗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
當然僅靠新官們的書本知識是不能有所作為的,他們必須還要具備領導、組織、管理、決斷和應酬能力,才能適宜官場,有所作為。有些人可能先前就具備這些能力,有些人可能需要學習。有些人學得快些,有些人可能學得慢些。有些可能變得同流合污,是為貪官,如蔡京之流;有些可能既能不偏不倚,又具有非常之才幹,是謂能臣,如曾國藩、李鴻章、張之洞之流;有些可能終生與官場相違,不善官場之潛規則,不會做官,兩袖清風,如鄭板橋之流;有些可能以清廉剛直沽名釣譽,幾至變態,如海瑞之流。
總之,科舉考試雖然純以經書內容為選拔標準,不能保證選擇出來的官員都能成為有益於民眾或者符合皇帝要求的官員,但由於讀書人在私塾所受到的教育以儒家道德為導向,在教育過程中受到的影響各異,在品格、性格和特質等方面分佈的隨機性,也不會完全排除一些有道德操守的讀書人成為官員,這會延緩朝政的腐敗;也不會完全排除一些有才幹的讀書人成為官員,這會為民眾或朝廷帶來實際的好處。比如說,一般而言,讀書人沒有學過什麼布兵行軍打仗,但偏偏袁崇煥、曾國藩和李鴻章這幾個人練兵用兵卻好過許多行伍出身的武將。
如果我們將之與現今社會的官員選拔、教育制度和腐敗聯繫起來看一下,就更清楚科舉制度抑制腐敗的作用了。現今中國的官員體系相對于傳統社會和民主社會,實際上是官吏合一,沒有分為官和吏兩個系統。或者說吏與官是相通的,吏是官的下級職位,而官是吏的高級職位。要想做官,必須先從吏做起。這樣一來,當今社會,要當上官,當上大官,非要在官場裡摸爬滾打十幾年至數十年不可。這種選拔體系,固然會使得官員非常具有工作經驗與工作歷練,大多能夠及時勝任其職位,但也會加速官員體系的腐敗。
在一個沒有理想、沒有信仰、沒有信譽的社會裡,官場的運作規則唯有私利而已。而偏偏這個私利在現有的集權體制下又是與民眾的公利相衝突的。因而,當官者,高級官員,他必須要非常熟諳官場的潛規則才能勝出,概莫能外。這樣官場的生態環境必然變得越來越惡化,越來越腐敗,而且不像傳統社會有新鮮的血液注入。再加上,教育的高度壟斷,培養出來的人道德信念薄弱,個體差異性小,就更加使得絕大多數人對官場潛規則的抗拒力非常微弱。所以,當今社會腐敗如此普遍與嚴重,而且發展速度非常之快,呈加速度發展,差不多是歷史上腐敗演進速度最快的時期。
另一方面,在傳統社會中,官員可能年歲大,可能年歲小,這取決於官員中舉的時間。但不管年歲小還是年歲大,他們在為官之前一般都在官場之外。而在現今社會,為官者一般年歲較大,已在官場作為小吏混了多年。而且官越大一般年歲也越大。傳統社會中官員年齡與官職高低沒有什麼嚴格的一致,這點與民主社會的民選政治家也很相像。而為官者年齡上的差異,對其進取心的影響是很大的。傳統社會,青年才俊,一考得中,當即委以重任或過個二三年委以重任,那進取心肯定會比在官場的歷次險鬥中勝出的年齡已老的官員的進取心強,願意冒政治風險而想有一番作為。
當然即使科舉制度有抑制腐敗的作用,也不能夠適應我們當今社會的要求了。我們當今社會需要具有政治判斷力和領導能力,代表民意受民意監督的政治家或者官員。這樣的官員才能既不搞腐敗或者說不敢搞腐敗,又能給民眾帶來益處。這樣的官員不可能通過考試產生,不論是什麼樣的考試內容和考試容量都不可能產生這樣的政治家或官員,也不能通過官場體系內部的層層篩選產生,而只能通過真正體現民意的選舉產生。
如果說傳統社會官員的選拔機制是「科舉制」,那麼現今社會的官員選拔機制就是「篩選制」,民主社會的官員選拔機制是「選舉制」。我們應當既不要「篩選制」,也不要「科舉制」,而應當要「選舉制」。
200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