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2/05/16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確診在家傷病給付怎麼算?如何申請?5大QA一次看懂

疫情持續升溫,確診勞工因隔離無法工作,收入恐受影響,勞動部放寬規定,確診者居家照護,也可請領勞保傷病給付;而指揮中心逐步鬆綁輕症解隔的條件,居家照護由原本10+7改為7+7,因此請領勞保傷病給付的金額也就不同,關鍵在於確診日期。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資深講師黃竑鈞指出,確診勞工不論是收治在醫院、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居家照護,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都可依據《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在不能工作的第4天起,請領勞保傷病給付,他建議民眾善用勞保局網站(https://www.bli.gov.tw/0100394.html)可算出實際給付金額。
勞保傷病給付公式: (月投保薪資÷30天)×50%×無法工作天數=給付金額

一、關鍵日期是哪天?
指揮中心在5/7鬆綁隔離措施,由10+7改為7+7,指揮官陳時中並宣布5月8日起檢驗陽性的確診者都適用,但不回溯5/8之前的確診者,因此關鍵日期在5月8日之前或之後確診的勞工,申請傷病給付的金額大不同。

二、如何計算天數?
所謂的10+7或7+7,是指居家照護天數+自主健康管理天數,後面的7天自主管理,無法請領傷病給付。
舊制的10天,依據規定在不能工作的第4天起,請領勞保傷病給付,換算下來可申請7天給付;新制改為7+7,也就是將10天縮短為7天,那麼確診勞工可申請4天給付。
確診勞工請領傷病給付試算
圖片來源:鏡周刊

三、如何計算給付金額?
給付金額以「平均月投保薪資」為計算基礎,並非月薪總額。以最近6個月的月投保薪資合計除以6計算,投保薪資依據每位勞工薪資總額不同,分為14個級距,最高級距為第14級,凡是月薪在43,901元以上的勞工,月投保薪資為45,800元。依新舊制不同,最高投保薪資45,800元的確診勞工,可領到3,053元(新制7+7)或5,343元(舊制10+7)。
假設年輕人大偉月薪35,000元,月投保薪資為第9級:36,300元,在5月1日確診,隔離措施為10+7,在第4天起可請領傷病給付,因此可請領5月4日-5月10日共7天的給付金額,算出(36,300÷30)×50%×7=3,053元。
若大偉在5月10日確診,隔離措施已改為新制7+7,因此大偉在不能工作的第4天起,可請領5月13日-5月16日共4天的給付金額,算出(36,300÷30)×50%×4=2,420元。

四、申請資格?
勞保局公關科指出,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33條規定,勞工因傷病而無法工作、未取得原有薪資的狀態下,就會給付傷病補助費。因此舉凡特休、加班補休、輪休、事假、病假(半薪)等假別,都屬於薪水損失,勞工可申請傷病給付。
而特休屬於勞工權益,雇主應發給工資,勞保局公關科引用《勞基法》第38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4條規定,勞工於傷病期間,因申請特休致未能領取工資,仍屬於「損失原有薪資」。
公關科表示,有些企業給予員工福利,1年享有12天全薪病假,這就不符合請領資格。
另黃竑鈞也提醒,勞保傷病給付有5年的請求權時效,勞工可在痊癒或恢復工作後再提出申請,只要在5年內請領給付都不影響權益。

五、如何申請?
民眾應提供2類文件申請,包括傷病給付申請書及傷病診斷書。
勞保局指出,傷病診斷書的認定已放寬,如能檢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者,可免附診斷書;若暫時無法取得隔離通知書者,也可檢附健保快易通APP確診COVID-19之截圖畫面,注意截圖必須包含身分證字號,可免附診斷書。
勞工因染疫而使工作收入中斷、終身無法工作甚至病故,可依《勞工保險條例》請領勞保傷病、失能或死亡給付,計算公式算給你看。
勞保局失能給付科指出,勞工因染疫病情嚴重、經醫師診斷永久失能,終身無工作能力者,可請領失能年金給付或失能一次金,擇一請領,失能年金採取每月發放,若金額不足4,000元者,按4,000元每月發給,而一次金則是一次發放。
失能年金計算公式: 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1.55%
假設35歲的大雄月薪50,000元,適用最高投保薪資45,800元,工作年資10年,因染疫嚴重、經醫師判斷永久失能,選擇失能年金,給付金額為45,800元×10×1.55%=7,099元,每月補助大明至不符合資格為止,例如病情好轉或最終病故等狀況。
失能一次金計算公式: (平均月投保薪資÷30)×給付日數
醫師診斷大明的失能等級,從最嚴重的第1等級至第15等級,有不同的給付日數級距,第1等級的給付日數為1200日,依此計算失能一次金,一次領回,得出給付金額是:(45,800÷30)×1200=183萬2,000元。
若不幸染疫死亡,遺屬可請領勞工本人的死亡給付,按遺屬請領順序為配偶及子女、父母、祖父母等。
衛福部的防疫補償金,不限勞工,只要是居家隔離者或照顧者都符合資格、日領千元防疫補償金,以目前居隔3天+自主防疫4天來看,3+4不包含後面4天自主防疫,最高可給付3,000元,但專家提醒仍有相關規定,居隔通知單絕對是必備。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資深講師黃竑鈞表示,防疫補償金不包括確診者,給付對象是因接觸被匡列、照顧隔離者等民眾,不限資格都可請領,若在居隔期間確診的勞工,也可申請勞保傷病給付,與防疫補償金不衝突,以下4大規定看清楚。
一、補助對象:
1957福利諮詢專線部落格指出,補助對象沒有年齡限制,孩子於居家隔離期間領有居家隔離通知書,也可以申請防疫補償每人每日1,000元,領取日數依隔離通知單上的實際天數計算,至於勞工也要確認,是在沒有收入的情況下才可申請。
二、申請時效:
隔離期間因不可外出,可在隔離結束後次日起的2年內,透過防疫補償線上系統申辦(https://swis.mohw.gov.tw/covidweb/home/apply_step.jsp),或採取郵寄、親至臨櫃申辦。
三、扣掉雇主支領薪資的日數:
黃竑鈞以目前居隔3+4的規定為例,這3天若是落在國定假日、週六日等例休日,雇主會支付薪資給勞工,因此會扣掉這些日數、來計算補償金。
假設從事餐飲服務業的大明,因照顧念國小的兒子匡列居隔,大明的例休是週五、六,而3+4的起始日期逢週四、五、六,扣掉週五、週六雇主支付薪資的日數,只有週四這天符合條件,那麼大明可領取的防疫補償金為1,000元。
四、申請文件:
一定要有居家隔離通知單,照顧者應附上身分證、銀行存摺封面,請假及無支薪證明等文件;被匡列隔離的學生、孩童,也要有居隔單,再加上身分證或健保卡,未滿20歲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等文件,線上或親自申請。
防疫補償金vs.勞保傷病給付 不衝突
圖片來源:鏡周刊
註:必須在未有收入的情況下
文/馬婉珍(轉載自鏡周刊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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