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6|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禪林寶訓》卷三 173

2016.8.11 良因法師 隨筆
死心曰:
「求利者不可與道,求道者不可與利。
古人非不能兼之,蓋其勢不可也。
使利與道兼行,則商賈屠沽,閭閻負販之徒,皆能求之矣。
何必古人棄富貴,忘功名,灰心泯智於空山大澤之中,澗飲木食,而終其身哉。
必謂利與道行之不相違礙,譬如捧漏巵而灌焦釜,則莫能濟矣。」
《與韓子蒼書》

【演蓮法師譯文】
死心悟新禪師說:
「求財利的人心中只想著利,怎麼能跟他談論道法呢?
至於真正求道的人,他已知道財利會毀壞自己的道業,自然沒有必要跟他談及有關財利的事。
古人不是不想道、利並行,只是這二者勢不能並存。
假使利與道可以兼行而無礙,那麼經商做生意的人,屠宰沽酒的人,以及那些挑著貨擔走街闖巷做小買賣的人,都一樣能證得無上妙道,
古人又何必要拋棄富貴、忘卻功名,深入到空山大澤去做一個與人無爭,與世無求的人,渴飲澗泉,饑食野果,終其一生以求大道呢?
設若有人說利與道可以兼行而不相違礙,這就好比是用破漏的酒器盛水,捧去澆滅被燒成焦紅的巨鍋,豈能濟得了什麼事呢?」
良因贊曰:
蕅益大師《靈峰宗論》所述:
「超生脫死法門,不可以聰明湊泊,不可以意氣承當,
不可以情見夾雜,不可以麤疏領會」;
因此未學佛前俗氣纏身,學佛之後又將此習氣沾染佛門,
只是因為情見夾雜,又麤疏領會,未能真正認清法門、看清自己。
「古人非不能兼之,蓋其勢不可也」,
發大菩提心之「勢」,豈能為眼前名利所拘;
這句話值得自覺「有能力兼行」者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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