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自我權益受損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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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自我權益受損的情況其實很常見,不論在甚麼樣規模的企業中都會遇到。這次由資源教室的老師提問,學生畢業後進入職場時,常常遇到勞工權益受損的情況而向老師求救,到底身為打工仔的我們可以怎麼辦呢?
  • 一些常見的權益受損案例
沒有給加班費
最普遍的是沒有給加班費,真正加班費算錯的情況比較少(但仍然有),這會比較跟企業文化有關,有部分企業會傳達員工不能準時下班,下班後要「自發的」在公司負責的完成任務、報告,以此顯示自己的工作企圖心,因為這是責任心的展現,所以也就沒有加班費這回事。另一種則是超時加班,有些企業寧可少請一些人,導致員工的加班時數超過法定的上限,雖然仍會依法支付加班費,但這種超時加班的情況其實會影響員工的身心健康。
【休假制度】
另一類常見的情況是休假,要求員工配合公司的狀況休假(由公司指定哪一天休假),或是要求員工休無薪假(減班休息),但也沒有通報公部門,有些公司甚至會假好心的要求還沒有特休假的員工,允許能先借「未來的特休」給你放假,以免影響到員工的收入。可是這類預借的特休,往往在你離職的時候,假如你累積的特休不夠的時候仍會要求你返還。
勸離
第三種我想提出來的勸離(又名逼退),這種是最惡質的行為之一。其中最過分的一種是希望逼員工自己離職,會這樣做的原因往往是:1.不想付資遣費、2.不想做資遣通報,因為資遣通報會影響一些政府的政策,例如影響外籍移工的名額、影響企業申請某些補助、3.老闆就是看員工不爽,不想塑造「不適任的人離開還有好處可以拿,這樣會教壞其他員工」。這類惡質的手段包括:把你的工作架空、在言語或精神上的霸凌、惡意給你不適合或超量的工作內容,像是寫工作日報、叫主管職去當清潔工...等等,反正就是要讓你心生恐懼、自己離開。
遇到影響權益的事情,該怎麼辦?
其實也有蠻多的情況只是單純的作業疏失,通常跟人資回報就可以調整,有些公司沒有人資的,也可以跟自己的直屬主管反應,通常主管都會很願意。但還是有一些惡質的公司會把反應的員工做標籤,覺得這類員工愛計較、不能志同道合,如果是這種公司的話建議也不要待下去了,未來你只會遇到愈來愈多狗屁倒灶的事情。
具體作法
針對就是要惡意佔你便宜的公司,請記得先保持冷靜,不要著了公司的道,更不要當面惡言相向,保存好相關證據(如出勤紀錄、績效紀錄等),可以向專責單位申訴或是公部門申訴。然後趕快找下一份工作,不要再待在這種不友善的職場了。隨著少子化以及新生代愈來愈重視社會公義的趨勢,未來這些惡劣的公司只會愈來愈難找到人才,讓我們勇於讓這些公司下架,創造更美好的友善職場,你我都很重要。
世界很寬廣的,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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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職務再設計專員。職務再設計是政府為了協助身心障礙者、中高齡或特殊的對象能夠更好的融入及適應職場而推動的一項重要的政策。前面提到的這些對象,只要在找工作、或是正在就業的過程中,遇到任何工作適應上的困難而可能透過輔具、改善工作流程、或是改善工作環境...等方式來克服的時候,就是屬於我能服務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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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專業人員的我們,卻能選擇自己可以提供什麼樣的服務,如果我們能多雞婆一些,就有可能讓眼前這位身障學生,他的未來的職業、生活、甚至是他的家庭產生不同的可能性,影響是非常非常的巨大,.......,想到這裡,還有甚麼好不努力去為他們想方設法、用力拚搏看看的呢?
原本以為很簡單的教學,在頭一兩次的指導過程中,就讓我感到莫大的挫折和沮喪。在第一次的課程中,我發現個案居然學不會我們以為的基本動作,是理解有問題嗎?或是他自身的體耐力限制根本無從得知,反正就是一直失敗,結果就是個案和我兩個人都很累,包括身體和心理都很疲憊的那種累和無助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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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對於身障畢業生來說,求職主要有三種管道: 首先、是自行從人力銀行找工作;其次是就業中心,這邊是屬於勞動部的直屬單位(有些人會說是直屬中央的單位),這裡提供職缺和補助的諮詢;最後,是地方政府(像是台北市、台中市...)的職業重建單位,除了有職缺以外,還提供了比較完整的就業評估、協助開發職場、甚至有
「你可以加班嗎?」大概是面談中最常被問到的議題之一,在五一勞動節的今天特別想聊聊這個話題。通常公司(老闆或人資)會喜歡聽到:「我願意!」這樣的回答,但對勞工而言,實際情況又會是如何呢? 每個人的特質不同,看待工作的角度也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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