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1|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文字學學者爭論不休的議題:轉注

這次我們來認識六書之中的用字方法:轉注。
轉注是六書之中最具爭議性的,它不是單指一個字為轉注字,而是指兩個字之間有「轉注關係」。《說文解字》對於轉注的定義是:「建類一首,同意相受」,指有轉注關係的兩個不同的字是出於同一源頭,兩個字的意思也是一樣的。看到這個定義後,你會不會想:真的有這樣的字嗎?
《說文解字》只舉出一組轉注字的例子,就是「考」字和「老」字,它們都是「年紀大」的意思。「考」和「老」部首相同、字義相同,是轉注關係,導致後世學者衍生出許多猜測和推論,有的認為字義相同的字就是轉注字,有的認為只有部首相同、字義相同的字才是轉注字,有的認為不必部首相同,但要讀音有押韻關係而字義相同的字才是轉注字。
學者們對轉注字的定義愈嚴格,就愈難找到轉注的例子。因此,當古文字學理論在近七十年來趨於成熟,就有愈來愈多學者主張不談轉注,因為縱使忽略轉注,仍然可以把漢字構造理論解釋清楚,何必自找麻煩呢?換言之,轉注的價值和地位遠不如其餘五書,於是也很少用於解釋現代漢語了。
現今「異體字」的定義某程度上也是繼承了轉注的觀念,其中的討論也包括繁簡體字的爭議,我們後面會把這些觀念再逐一解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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