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0/07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為什麼公務員都是廢物?4種劣幣驅逐良幣的任用制度把人才打造成廢材

你是考上國考之後,智商就忘記加值了嗎?

身為一個曾經在地方政府服務5年的臨時人員,「智商忘記加值」就是我在機關中面對「正式公務員」時最常出現的評價。這些歷經過極低的錄取率、要為民服務、成為國家棟梁的人,到底是如何淪落成人人喊打的廢物呢?

如果你正在猶豫要不要投身國家考試、想了解公務工作的真實面貌,或者曾經被公務人員刁難,本篇文章將從「制度」面切入,協助你了解現行公務員任用制度所造成的「3難1無」弊病。

你想像的公務員是什麼樣子呢?

國考機制:難考,考的內容也用不上

現行國家考試內容偏重記憶與論述,屬於做學問的能力,無法有效篩選出真正具備工作能力的人才。舉例來說,一個應考者雖然在國考中取得高分,但實際上卻沒有相關工作經驗或技能,因此在工作中可能會遇到許多困難,導致工作效率不佳。

一位考上四等文化行政、而且已經在地方政府服務超過6年的朋友就說,他考試時所念的內容(113年考科前科減少前,包含:世界文化史、文化行政與政策分析、本國文學概論、藝術概論、文化人類學、文化資產概論與法規),僅有1/6與他的工作有關,而能夠有這1/6,還是因為他不幸被分配到了文化行政中的大魔王--文化資產科。如果是分配到其他的科室,甚至完全不會用到考試所考的內容。

而學了那麼多「文化行政與政策分析」的基層公務員,連建議權都沒有,最後只能機械性的採購與外包,所有的文化活動淪為一場又一場的煙火式表演。

綁約機制:難跑,想跑的人也跑不掉

考上公務員後,任職後需要滿一定的年資才能正式取得公務員的資格;即使年限到期,公務人員的轉調也不自由,需要經過長官層層同意後,才能轉調到其他單位,只要長官不同意,便永無翻身之地。

這樣機制限制了公務員的自由選擇權,導致一些不想做公務員的人被迫留下來,心情不好了,工作效率自然不佳,從而影響公部門的運作效率。

以我還在公部門的時期,就有某一縣市的公務員額全數凍結,通通不接受轉調至外單位,導致即使是想要返鄉服務的公務員也沒有缺可以轉調,只能流落在外。

考績輪流:難公平,低分人人承擔

依多數現實情形,一個科室中需要有1/3的人被評為乙等考績,而鄉愿的公務員主管們多採取輪流的方式,決定誰到底「吃乙」。

所以,即使工作表現優異也不能保證每次都能拿到好考績;相對的,即使你的表現再糟糕,考量到連續過差的考績要被送考績會,行政程序非常麻煩,主管也不敢真的讓你連續拿到太多的乙等或丙等。

這項制度導致一些有意混吃等死的公務員,每天爽爽過日子,反正主管也不敢年年讓他乙等;而有些非常認真向上的公務員,因為長期考績輪流造成的相對剝奪感,即使工作能力優異,也可能刻意降低工作表現,以平息心中怒火,從而影響公部門的運作效率。

無法退場:無資遣,爛的也趕不走

相較於私人企業可以資遣員工,公家機關對於刻意擺爛的公務員,是完全沒有退場機制的。

一位公務員即使考績不佳,影響的只有升遷與年終獎金,但他依舊可以保有這份工作。在這種情況下,他可能會沒有任何動力改進工作表現,長此以往也可能造成特定人士擺爛、其他人負擔加重,久而久之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狀態。

以我之前待過的機關來說,有一位特定同仁真的工作表現糟糕到被送考績會了,但考量人情事故與行政程序的麻煩程度,最後決定讓他暫時到其他科中。最後甚至因為員額變動,該名表現奇爛無比的同仁不但正式調至該科,還占據了一個升等的機會,造成團隊內部之間的不和諧。

我的觀點:制度導致的腐敗只有制度改革能解

公務員被稱為廢物,個人因素固然重要,但制度因素也不可忽視。我們需要反思制度設計過程中,是否考慮到了公務員的實際情況,是否真正有利於公務員的成長和發展。

具體來說,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改革:

  • 改進國考機制,讓考試內容更加注重實際能力。
  • 調整綁約機制,讓公務員有自由選擇的權利。
  • 改進考績制度,讓考績更加公平公正。
  • 完善退場機制,讓不合格的公務員能夠退場。

只有通過制度改革,才能讓任用制度更加合理,讓公務員真正成為為民服務的公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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