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2/02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人事阿崴-EP.45 職場霸凌

這個主題算是近期熱門的新聞話題,站在人資角度或是員工角度有一些觀念還是需要建構,目前周會主管設定每周分享一些法令相關知識,也剛好就是本周的主題,就紀錄也分享給大家。

 

#主要法規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雇主對下列事項,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三、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第324-3條,勞工人數達100人以上要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指引並執行。未達100人,得以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

 

#罰則

 

違反第6條經通知限期改善卻未改善,處以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如果因此產生職業病則處以3萬元以上、30萬以下罰鍰。

 

#相較性騷擾並沒有那麼完整

 

多數的企業會建置相關流程,收到申訴,啟動調查,不得對申訴人做不利處分。但卻不如性騷擾有相關調查委員會的性別設定,如果申訴人對於調查報告不符,也還沒有真的明文規定可再向更高層級做申訴。

 

#我們做什麼

 

雖然某些企業的職安相關規定可能歸屬於工安單位,但人事很常會被納入一起,基本的就是參考政府指引設定相關的內部規定辦法,然後需要公告並且在一些明顯的地方有張貼,並設有申訴管道,同時也需要確認內部人員都有宣導。

 

#再多一點

 

教育訓練雖然不見得被主管認同,但還是有其必要性,需要建立主管的意識,並且針對某些高風險主管去讓他們有這樣的意識,世代不同,過往老師傅那種教學溝通方式並不合宜,同時也讓主管知道這些霸凌行為很有可能讓自己惹上民刑事官司

 

#民刑事會是

 

民事部分主要在於損害賠償,請求權為兩年。

刑事部分就可能觸犯傷害罪、恐嚇危安罪、公然污辱罪及誹謗罪,但須於六個月內提出告訴。

 

#關於蒐證

 

如果取證過程有瑕疵就不一定能作為證據使用,例如偷錄音或監聽也可能會觸犯刑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所以許多講師會建議盡可能是在多人場合,公開會議場合等,才能避免證據無效。

 

#企業文化

 

除了教育訓練之外,還是得由上至下建立比較正向溝通模式的企業文化,避免那些有毒的溝通方式,也由更高階的主管透由實際的行為與行動展現,將企業文化導向正面的發展。

 

#實務判例來看

 

雖然相關判例確實也有明確的損害判決可做為參考,但更多的是受害人選擇吞忍或離開,直到類似這樣的狀況發生,確實才能讓社會更為警惕,同時也需要仰賴相關法令的修正,才能更為明確的降低與減少這樣狀況發生。

 

但如果自己就是那個被霸凌的人,除了設法取得相關證據,可以去做一些申訴或是權益主張,但如果更關鍵的是,要讓自己擁有選擇的能力,面對這樣有毒的環境在初期就應該選擇離開,不要讓事情發展到對自己的健康有所危害,甚至喪失生命,真的要替自己的家人想想。

 

#回到我們的工作上

 

建構好相關的規則辦法,定期的宣導與教育訓練。當收到相關申訴時,謹慎地看待內部的相關聲音,協助兩造雙方可以有一些職務調整,特別對於許多高壓的產業環境,更關注於員工身心健康,是否有一些員工協助方案,工作壓力難以避免,但應該避免有害有毒的溝通方式,能力與表現也許可以回歸到績效管理的制度,每個人都應該平等對待,真的不行就好聚好散,不需要有那些行為動作。

 

也許有點像保母,但人員的穩定,也是很明確地可以減少人力缺口,減少招募上的壓力,好好檢視一下公司內的相關規定,是否真的落實,高風險主管多主動關心,這也許就是我們可以做的。

 

#人事阿崴 #HRfromZero #人事第零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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