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在台灣真是難得的幸福,有健保制度可以成為諸多病友的福音,甚至有許多急難救助金或基金會願意對各類病友伸出援手,然而,為什麼許多病友在求職面試或面對公司主管約談時,仍不願完全坦承自己的病情呢?
社會制度對病友的照護,讓這群人明白「有一個地方」願意接納全部的自己,不過,這世界上存在形形色色的人們卻未必能對各類病友們做到真正的友善,尤其在我們對那些疾病不了解、不認識的情況下,要做到真正的同理的確是很困難的,就算是患有疾病A的病友,搞不好也很難對患有疾病B的病友釋出真正體貼的關懷。
許多病友在生病之後依然需要工作,因為生活總需要繼續下去,往往原先以為晴天霹靂的罹病消息會為日子帶來些什麼巨大改變,然而,更多的真實情況是許多病友必須長及抗戰與疾病共存,哭過、傷心過,經過了好一段時間的沉澱之後,病友們依然需要學習逐漸融入社會。不過,當病友再度回歸社會體系的時候,卻往往需要更多的勇氣來面對未必完全友善的環境。
我覺得社會體系對病友的照護僅是形式上的一環,若要諸多病友們對這社會有信心,還是必須倚靠諸多人們共同營造出一個真正友善的環境。法律明訂了各類條款保障病友權益,這樣的美意的確讓不少病友受惠,然而,為什麼即便有了這些保護網,許多病友仍不願對主管或公司坦承病情呢?
我覺得這是個很值得每個人都好好思考的議題,因為即便現在的我們身體健康又或者並非屬於弱勢的一群,但這卻並不能保證未來的我們自己或家人永遠都不會面臨這樣的情況,這樣的說法,並非不懷好意的咒詛,而是訓練先把自己歸零後的換位思考。
如果坦承自己需要長期接受治療又或者n個月、n年後就會離世,公司會願意錄取我嗎?如果誠實地說自己因病需要經常請假,或者某些怪異行為表現的背後則是因為罹患疾病所致,同仁會不會對我抱有異樣的眼光呢?若說出我因為罹患疾病以及其因病產生的種種照護需求,公司主管會不會懷疑我的工作能力?成千上萬個自我懷疑是許多病友都曾經歷過的悲傷心境,對自身情況的自卑,和無法完全信任這社會能真正接受自我的情況下,諸多病友會選擇隱匿病情,然而,那些內心必須承受的壓力和被藏起來的需求又有誰能發現呢?
公司行號的營運並非慈善事業,所以當一間公司選擇不任用無法勝任工作的人,聽起來十分合乎道理,不過,我覺得一間完善的公司必須負起部分社會照護的責任,更深層地去思考這份責任是國家、社會的,理當病友在這環境裡也必須先負起照顧好自己義務。如果大環境友善,我想病友克服種種困境挑戰的心會不孤單許多,自勉能從自身做起,當我們再次看見、聽見與我們不一樣的人們時,能放下成見去學習包容和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