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沒有個體概念,也就沒有界限概念。因此,常認為自己所認為的,理所當然就是這個世界應該成為的樣子。
而別人對他來說,只是他意識的延伸版,必須貫徹他的價值觀和信念,說起來,別人對他而言,就只是工具,而非生命。
所以,他要喝水,叫你去倒;他要有錢花,叫你去賺;他有得到某樣東西的慾望,他叫你想辦法拿來他面前,提供給他。他不想要處理的事,他叫你去做;他迴避的問題,他要你去解決;他懶得想方設法化解的事,他認為你必須有能力化解。
但真正的問題是,為何這樣的一個人可以生存在世界,往往還活得不錯?不只可能有高階位置,還有某種權威權力,到處耀武揚威,把僅有一分的實力誇大到破表?
那是因為他「理所當然」的態度,讓一些只執著在要有能力及要負責任的人,不分原委和責任歸屬,為了不讓場面衝突及尷尬,或擔心事情會有不好的後果,就趕緊出面承擔,不顧一切的解決他推卸出來的任務和責任。
理所當然的想法和態度,讓人面對現實生活總有諸多失望和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