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察覺到筆者的言論,一時一樣,甚至乍看矛盾,前後不一。
之前又說「話到嘴邊留三分」,特別說到「遇上不公時,莫隨便說」。但,又在「倖存者的再生使命」裡,呼籲「勇敢說出真相吧」。而今天在「漢語問題」裡,又說「如果我們這一代能講而不講,那就『失人』了」。
那到底該講還是不該講呀?
記得大概在六年前,筆者私底下與個別師友提個醒,說:您是公務員,對政府的言辭要小心,將來有需要的話(無論是升遷抑或政治審查),政府都會起底的。
子曰:「可與言,而不與之言,失人;不可與言,而與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論語·衛靈公7】(知者即智者)
失言,那是個人的修養問題;但,失人,就是誤人一生啊!
(寫2021年8月10日)
下一講:失言與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