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年住高雄的日子喝太多了,2024 決定立下少喝酒的目標:一年喝酒不超過 12 次。
在過去的日子,身邊友人偶爾會勸少喝,但我總是聽而不聞,最多酒後出包後安分個幾天,然後又再犯錯。明知喝酒傷身但還是繼續,甚至隨著酒量變好還越喝越多,就像是抽菸者明知抽菸不好仍三不五時來一根一樣。
很多不好的習慣,不只酒,菸阿,糖阿,肉啊都知道對身體有害,但要改變這些習慣,需要自己發自內心而非僅透過別人的忠告就能改變的了。且愛喝的時候根本不會想到「喝酒傷身」,只會滿腦子「喝酒開心」。的確,研究指出酒精會釋放大腦中的腦內啡,使人在喝酒時感到愉悅。
我對酒的態度轉變是在去年下半年吧,忘了某天為何開始閱讀酒精傷腦的資料,總之,在了解到酒精會造成不可逆的腦損傷後,自此以後就再也沒有自己在家喝酒,連買酒回家的慾望也沒有;現在只在社交場合喝。
去年 12 月 Youtuber 老高發了一支酒精勸世片,深入淺入地介紹「酒的危害」、「酒如何對大腦產生作用」以及「如何治療酒精依賴」,並下了聳動的標題「千萬不要喝,喝了毀一生」。然而,廣告卻常將酒與「品味」、「歡樂」、「解憂」等概念緊緊扣在一起,隻字未提酒對身體的危害。
老高在影片中指出:
「說白了酒精其實是一種毒品。」
相較於菸品廣告的全面禁止,酒業簡直盡享特權。看看《菸害防制法》 與 《菸酒管理法》的最初版:1997 年制定的菸害防制法第二章第九條明列「 9 點菸品不得促銷或為廣告的規範」,而晚兩年制定的菸酒管理法卻反其道而行,不僅開放廣告或促銷,還幽默地點出酒業廣告中「不得含有鼓勵或提倡飲酒」的情形。
這讓我笑了。即便廣告沒有建議每天來一杯,也不代表沒有「鼓勵或提倡飲酒」的含義。例如 2022 年的台灣啤酒廣告,其腳本和敘述方式堪稱一絕,僅花 60 秒就將「千萬不要喝,喝了毀一生」的酒業拉高至「注重環保」、「熱愛土地」和「力挺音樂」的社會企業。
厲害,厲害。
《菸酒管理法》還有一點很有趣,它說:
「酒之廣告或促銷,應明顯標示『禁止酒駕』,並應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其他警語。」
「『並』應標示,『或』其他警語。」想當然爾,若要再加上除了「禁止酒駕」以外的警語,多數酒商當然傾向使用比「有害健康」殺傷力還低的警語以避免影響銷售,像是「禁止酒駕🚫 未成年請勿飲酒」或「禁止酒駕🚫 酒駕找代駕,平安送到家」。
酒業不只在廣告上享盡紅利,連在包裝上也隨心所欲。菸品依規須強制在包裝上露出警示圖文,但你看陳列架上一排排的酒,沒有任何一支外包裝上有標示「喝酒會導致肝癌」、「酒精會造成腦損傷」等警語;包裝更是別出心裁:精緻的浮雕瓶身、高級的蠟封瓶口、現代感的外觀設計⋯⋯ 再搭配代言人強力推薦、影視文化的巧妙置入和同儕影響。多年來,大眾被「美酒」宣傳深深洗腦,使人很容易忘記「喝酒傷身、傷肝、傷腦」的事實。
我想我是醒了。
過去兩年在高雄大概是我人生喝最瘋的時候,雖然之前在台北時也喝不少,但喝的時間只限週末晚上或偶爾平日晚上。然而在高雄,不只週末加平日,白天加晚上,且宿醉還沒醒又再乾下一杯。一週喝個三四天是基本,走火入魔時會一連喝五天。我平常不太喝手搖,但啤酒就像我的手搖飲。
然而現在,我不再像以前那樣會想買酒回家,更不會「想」一個人喝酒。雖然和朋友相聚時還是會喝,但已不再像以前那樣沒有節制。
2023 年跨年在朋友家,朋友問要不要喝酒?我說喝一點就好。朋友說你怎麼喝那麼慢?我說慢慢喝就好。現在看自己,和過去相比簡直 180 度大轉變。不過對於自己的轉變我很開心,喝酒不好,不喝酒我也可以很開心。
真相如果容易被看見,那就不叫真相了 真相若是出自於別人口中,也往往被忽略 真相需要自己主動挖掘、理性思考 真相需要通過「堅持」的考驗 真相無法眷顧搖擺不定的人 真相是信念的延伸 但信念也能創造假象 因為人傾向相信自己想相信的 如果說真相與假象都在一念之間 那麼世界也沒有所謂的現實 現實是主觀的 現實是你的意念、你如何解讀世界 現實是這個世界用何種方式影響你 而現實也是你如何用清醒去抵抗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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