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講不完的教育(二十三)誰讓台灣變成殺人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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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的大綱領明擺著四個字「適性揚才」,究竟有多少從事教育者能夠很清楚的了解,當教育者無法明瞭時,又如何讓學子們創造自己的技能生存下來。
2018年2月初一位年輕女孩和男朋友來台灣共渡情人節,結果慘遭男友殺害,最後在警方的追查下,該男友逃回香港,引來香港政府修改法律,也就是說臺灣若是發生香港人在台灣犯罪,臺灣司法單位可以向香港政府引渡犯罪者來台灣審判。那這樣上述這位年輕女孩在台灣被害的案件很快就會水落石出,可是,我不禁要問:現在的香港為了反對中國而失去司法改革的大好機會,這是所有香港人要的改革嗎?
上述這件殺人事件,隨著香港百萬人上街抗議到無條件反政府的抗議事件,還有多少人記得這個情人節殺人事件。
兩個月來,我們整個社會讓一個殺人犯逃之夭夭,過爽日子的抗議政府,像這樣殺人不用負下任何刑責,多爽啊。以後在台灣殺人逃到香港去,逃到中國各個城市去就可以爽爽過日子,臺灣政府沒有和世界各國政府簽定引渡犯罪者條約,所以使得在台灣犯罪的人迅速逃離台灣就可以免於刑責,臺灣司法即使有力想辦犯罪者也無法辦起。細數過去有多少台灣的殺人司法案件,有得逃離英國、法國、德國、荷蘭、印度、澳洲、美國、瑞士、等等其他國家,就連鄰近的日本、菲律賓、泰國等國家都沒有簽署任何引渡條例,試著回想看看過去幾十年來有多少台灣人被來台灣的外國人殺害,然而這些殺人者有多少人真正受到臺灣司法的審判,受到應該負起的殺人刑責,我相信少數吧,在台灣動得了民代政府官員媒體的人才有機會得到家人被殺害的平反與賠償,剩下多數無辜的社會平凡人只能默默承受親朋好友被殺的慘劇,然後傷心默默地流淚走過悲傷的日子和失去親人的痛苦,我們有想過為他們找一條公平之路嗎?
我寫過一篇文章:講不完的教育(六)司法的戲棚下,在這一篇文章裡也闡述了許多法律和司法的和社會制度不同所帶來的衝擊,但不管是哪一種衝擊,最終還不都是社會改革,讓社會變得更好,讓人人生活安定,免於恐懼之心,創造和諧的生活環境不是嗎?但兩個月過去了,媒體上的評論有針對司法調整帶來社會安定與民心穩定的說法嗎,一整個言論似乎在製造恐懼、不安、仇恨的言論,不管是哪一種制度,主政者只要有心改革,對社會都是好的,如果主政者一心只求私人利益即使再好的政府體制也是敗壞社會的貪婪體制,讓社會得不到富庶與繁榮,讓百姓生活得不到安定與保障,使得整個社會恐懼紛升,這是主政者的失能,主政者無法大刀鏟奸除惡,恢復良好的社會制度與社會秩序,讓人人安居樂業,盜賊叢起,生命財產受到威脅,這不就是現今的臺灣,臺灣司法無法讓犯罪者得到應有的懲罰,還讓犯罪者過爽爽的日子跟著抗議政府。
「好的司法改革,我們要贊成」,我們卻失去理智,受到少數人的影響下讓社會司法改革再度受挫,兩個月過去了,那些在各大媒體上自詡臺灣司法改革的人士,以道德崇高的心談司法改革,卻活生生的上演一場吞蝕自己的良心的社會運動。臺灣究竟還有多少人枉死,得不見天日,然而犯罪者繼續抱著僥倖的心態存活著,逃過一次殺人案,誰知道不會有第二次殺人案件,臺灣人要這樣被國際社會無辜殺害枉死嗎?不管是年紀輕輕的女孩,還是中年的少婦,老年的叔伯,他們生活在台灣一生安分守己,一生不與人爭奪,一生創造社會繁榮,一生的榮耀平凡卻被一個貪心及貪婪的人殺害毀其生命,臺灣與香港的司法再不改革,就什麼時候變成世界各國的殺人天堂。
逢中並反,碰到中國就反對。我只想知道台灣和香港的引渡法律,那些口中談司法改革的衛道人士,你們反對了嗎?你們談司法改革,碰到中國就轉彎了嗎?臺灣與香港引渡法律是台灣和香港要解決的,香港與中國引渡法律是香港和中國要解決的,上街無條件抗議,擾亂多數民眾的的生活起居,不過就是滿足你們想犯罪的心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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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的大綱領明擺著四個字「適性揚才」,究竟有多少從事教育者能夠很清楚的了解,當教育者無法明瞭時,又如何讓學子們創造自己的技能生存下來。 一篇媒體報導學校行政大逃亡,學校行政逃亡潮。乍看之下,搞不清楚,在經過求證之下,原來是學校的老師兼行政人員已經行之有年,但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經過反復追朔,大
 教育部的大綱領明擺著四個字「適性揚才」,究竟有多少從事教育者能夠很清楚的了解,當教育者無法明瞭時,又如何讓學子們創造自己的技能生存下來。 兩個男人為了一個女人打架,跟兩個女人為了一個男人搶來搶去,有什麼差別?把愛情看太重傷很深,心中沒有愛情,生活沒有樂趣,可是如何在愛情與友情之間取捨,這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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