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有關勞動法令的公家機關常遇到的大多都是勞工而非雇主,雇主是少數,而且勞工的到來都是爭議事件發生了之後比較多。
實際上,公家機關能夠處理的範圍大多數是事發之後,尤其是在勞資爭議的調解與勞動檢查。當然勞工可以預設問題向公家機關提問,只是這些提問的方式常有些狀況發生:
- 小劇場太多:提出一個又一個的情境模擬,但有些情境是不太可能發生的,比較像是恐懼感而發展出來的鬼故事。
- 一個接一個:我有個問題想問,接著就是我問你喔、我再問一個、我還有一個,不斷的從問題中再找問題。
- 問錯範圍:這部分蠻有趣的,有的會把所有問題融合在一起,尤其台灣中小企業大多是家族共同經營,常有長輩和晚輩、兄弟姊妹等等的紛爭融合在其中,在詢問的時候都用情緒、家人情感為基礎。有的人曾問過共同工作的家人對他不好,能告他嗎?或者也聽過工廠產權糾紛要怎麼處理給個答案......
- 放錯重點:有的勞工累積了很久的情緒,最後只想找回場子,對於能不能拿回權益反而沒那麼在意,變成找了很多看不過眼的問題來比對法令,期望能找到一條教訓用的。但實際上應該以事實、事件處理,而且是權益方面,例如工資、勞動條件、福利等等,這些是具體能夠直接要求的。
- 提供部分資訊:這點我一直很納悶,有的勞工或雇主都會把事情講一半,甚至只問他們覺得重要的問題,而且還會用隨機的方式問,每次問的問題講的都不一樣,最後打電話來罵說為什麼打了幾通電話來問,可是每個回覆說的不同。但常常事後同事間交叉比對說法,常發現某些關鍵的要素上一通根本沒提到......
曾建議廣開講座但可行性不大
- 可辦理的單位和人力不足:廣開講座或者勞動課程的可行性對整體公部門來說現階段不太可行,光是能夠處理的人力就先不足。而且每個人現場能夠得到的時間是有限的,尤其是勞動權益高漲的現代。
- 參與者的性質偏事後學習:大部分對勞動議題有興趣的參與者大多是吃過虧的,像我自己以前就被騙寫離職書,主管說這樣子對我的未來比較好,建議我自行離職,也不讓我看當時試用期間的評核考績,說資遣會留下不好的紀錄,同時家公司也說工作是責任制的,上班要比明訂的時間提早15分鐘到,下班要做完才能走,教育訓練的上課排在周末沒給加班費等等。
自己從事勞動法令的工作後才發現[原來是這樣的規定阿],事件發生之後才了解,而且實務上有的主管也不懂勞動法令的規範,多用公司自己訂的內規處理。
也聽聞過有的新鮮人約定好要去上班,卻鄰近上班日時不知道自己的薪水是多少,趕緊上網求助該怎麼辦......
專欄與開課的本意與困難
秉持著不如就來分享一下吧,用口語化、白話的方式來寫看看這些小案例,讓更多人可以了解,而目前專欄的內文是打散的式的,並沒有集中特別主題一次寫完。之後用自己的方式來開課程,讓想了解的人真正學會,以前在電話中、服務台講特別休假的計算、加班費的算法真的很費力,以前做不到的事想在現在嘗試看看,用較有組織、架構的方式呈現(課程或講座)。
同時也在思考用這樣的方式能支撐生活嗎?
嘗試之後發現非常困難,困難的點我自己評估起來和朋友們回饋的部分至少有這些問題:
- 問勞工局或勞動局就好了啊,誰想花錢上課。
- 免費資源及懶人包可以找到相關答案。
- 大家喜歡事後才找答案,包含我自己。
- 上了就保證能爭取到什麼,應該才會比較會有人有意願。
之後的可能走向
困難性在一開始就想過,對於第4點覺得很有趣,那就像保證律師一定要勝訴不是一樣的嗎?
行政調解其實有很多不可預知的因素,包含雙方的心態、證據(建議要算出具體數字),還有參與調解的調解人,說真的調解人每天不只一場,有的調解人願意花時間好好的傾聽雙方跟調解,但也有的調解人只想速戰速決,沒時間去理解和傾聽。所以,那怕是行政機關的調解,針對不同的事像能有有多少的調解成功率,我真心覺得是不可靠的。
- 專欄還是會維持,之後會依照類型另外整理個分類頁,例如加班、契約、休假等等。
- 課程還是會陸續安排,且還是會用收費的方式辦理,我認為這是值得的!(而且教室租賃、講義製作,乃至於我的時薪,都是要計算的)不想上我這樣的課程沒關係,去上自己喜歡的課程吧,語言、繪圖、設計、烹飪、運動等等都好,為自己學習吧!跟工作沒關係也好,只要是自己喜歡的,認為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