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巴馬斯1929年在德國出生。年青時,他曾對海德格的存在主義感興趣,卻對海氏稱讚國家社會主義是「內在真理和偉大」不以為然。他覺得德國知識分子既不了解也不批評國家社會主義是有問題,因而在英美思想的實用主義及民主傳統中尋找理論資源。
1962 年,《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出版,書中重視包容性、批判性的討論,不受社會和經濟壓力的影響,人與人之間的地位平等,透過彼此對話以進行合作,共同就所關心的問題達成諒解。對公共理性 (又稱交往理性) 的相信,使哈巴馬斯呼籲建立一種社會制度上可行的公共輿論。在《走向理性社會》中,他更嘗試將其公共理性理論應用於當代社會的批判性分析。
何謂公共理性?公共理性在主體間的相互理解中被表現,這些主體能夠說話和行動,處於對一個非自我中心化的世界的理解之中。公共理性是生活世界的理性,相應於人類言語的領域,屬於交流行為 (主體間各自遵循有效性規範,以語言符號為媒介而發生的交互行為,目的是達到主體間的理解和信任,保持社會的一體、有序和合作) 的基礎。
哈巴馬斯指出,公共理性不僅在於擁有特定知識,還在於人如何使用語言及知識。當人採取一種務實的態度去講話,以達成諒解為導向,他即通過語言進行協調。當人們用語言進行協調,他們便從事著交流行為。否則,彼此實無相互了解可言。
社會秩序的建立,源於人有能力認識到社會合作所依賴的不同主張的有效性。什麼叫做「認識到不同主張的有效性」?當一個主張面對批評時,吾人找到充分理由為它們辯護,此謂之認識 (哈巴馬斯稱為交流行為的「反思形式」)。不同類型的有效性主張與不同類型的辯護性話語保持一致,不同類型的主張根據不同種類的理由而成立、令人信服,哈巴馬斯似主張意見多元。
對於哲學,哈巴馬斯認為,其不只具有規範性,更具有解釋性和實踐性。故此,他主張哲學必須與社會科學乃至一般經驗學科建立充分的合作關係。哲學家如果要在當前歷史背景下理解規範主張,必須與社會科學家合作。
宗教作為一種古老的社會融合模式,「宗教語言中保留了必不可少的意義潛力」,所以他不曾對信仰和神學產生敵意或蔑視。和哲學不同,神學一定不能放棄其在宗教經驗和儀式中的基礎。哈巴馬斯斷定,西方哲學從基督教傳統脫胎而出。世俗的人格尊嚴平等和無條件尊重的觀念,也來自以上帝的形象創造的基督教徒的觀念。
另外,哈巴馬斯表示,任何知識都起源於興趣:
a. 「經驗 - 分析的科學研究」包含技術的認知旨趣;
b. 「歷史 - 解釋學的科學研究」包含實踐的認知旨趣;
c. 「具有批判傾向的科學研究」包含解放的認知旨趣。
國際政治上,他相信國際社會應普遍尊重基本人權,這是任何國家統治合法性的底線。現代國際社會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應不受民族國家主權至上的約束,以阻止大規模人道悲劇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