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條是帶有神性的規則
權威性
不可質疑地必須被遵行
需要信仰
為自己的人生創造意義
是穿透生命荒謬苦難的解方
但是當前後加上引號成為教條
這成為另一顆被推上山的巨石
在人成為自己的權威的同時
我成為我自己生命教條的創造者
當存在主義為他人帶來能動性
我為自己帶來的是枷鎖
所有人看見的是學店應屆考取律師
沒看見的是這是OCD中的O
O stands for Obsession
當我規定自己必須要運動
苦修學分同時準備考試生了重病
點滴打完還是要爬下床做完每天規定的一百五十下伏地挺身
當我信仰知識
隨身攜帶書並不是為了閒逸可以閱讀
而是我應該為此奉獻我所有的生命
其餘都是對於閱讀的壓縮
因此我可能在山上與海邊或是喫茶店
但這些都只是我書桌的延伸
所以我也從不會在樹下發現搖晃有聲響的果殼
我哪裡都沒去過
事情不再是想不想做
這對於義務感來說完全不重要
當用應然來表述要求
問題就成為該與不該而不是想與不想
久而久之就不再去想
只剩下三段論法的推論判斷
人生殘留索寂
才發現神從來沒有死亡
只是換了個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