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當個 sweet tooth也不錯
第一次知道這個詞是在美劇《鹿角男孩》,小男生主角就被大叔稱作 sweet tooth。這跟藍牙 (Bluetooth)不一樣,不能把「牙」翻出來(註),影集翻成「嗜甜小子」,我覺得還不夠Chinese,如果是大人,我們現在會暱稱「螞蟻人」,如果是小孩,是不是就稱「愛吃甜的(小孩)」就好,例如,在影集裡大叔每次要叫小孩,就翻成「欸,愛吃甜的」就好。
回歸圖文相符的正題,這是第2次試做的 #巧克力慕斯 ,第1次失敗沒有凝固成功,只好拿來當巧克力牛奶喝掉,第2次才發現我上次是因為沒有攪拌到濃稠才放入冰箱,這次終於成功,灑上可可粉和杏仁片,還不錯,大概是我這不愛甜的人的極限
註:Bluetooth 從原文來看,翻成「藍芽」是錯的,是「牙」,不是「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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