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看不起台灣人了...... 政府花錢的方式永遠能令人驚訝。
為了2030雙語(國家)政策(按: 國家二字已經刪除,沒有 "國家"了),教育部自111學年度擴大引進「全時」外籍英語教學人員計畫( TFETP外師、TFETP全時助理、ETF助理,即所謂外師),以及引進「部分工時」外籍英語教學助理計畫(ELTA助理)。
外師月薪NT48000元,另有其他房租等津貼,其實並不算很高,一年約八百多人,招聘和學校的媒合問題很多。
ELTA我是最近才知道,這可神奇了,為了迅速擴大外師覆蓋率,招聘在臺之非本國籍人士(優先),尤其以外籍學生為主,讓他們部份時間到國中小協同上課,立刻多出五百多個學校可以號稱有外師。
而ELTA雖是教學助理,每節課(40分鐘)的鐘點費是400元,可另外申請教材影印費40元,並補助交通費200元。如果他們和校內老師共同討論課程,一週也會再給鐘點費一至二節(400至800元)。
在南部某縣市的英語教育,包括英語教學、雙語教學、ELTA... 都由一個實驗小學主導負責。雖然教育部只提到不能讓ELTA助理獨自上完整節課,但ELTA助理跟學校反應,這個實驗小學告訴他們,學校一節課只能要求他們上課10-20分鐘,且重點不是課程,只要有上課、有講英語即可。
如果只上10分鐘領400元,這些外國人的時薪高達2400元/小時? 比全職外師還高? 比教授還高? 而他們不過是印尼等非英語母語國家來台灣念書的外籍生罷了! 也不需要修過教育學分學程? 這樣的師資,台灣的代課老師比不上嗎?
本來校內老師就可以上課,上整節課也是應當。不過花這麼多錢請這些所謂助理,有何意義呢?
是教育部的問題? 還是縣市層級的問題? 總之幾億又砸下去了,怎麼執行? 誰監督?
參考資料 https://tfetp.epa.ntnu.edu.tw/en/elta/web/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