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登於《校園》雜誌雙月刊Vol. 66 No. 5)
不知道你是否跟我一樣,對社群媒體上各種「即時又重要」的新聞感到越來越疲倦。在自媒體當道的時代,網紅或KOL可以對各種社會議題大聲疾呼、打抱不平;他們凝聚眾人,卻也沒有任何一人彼此相遇。這些「代表民眾」的媒體或網紅,不斷告訴你該關心這個、該關心那個,但關注疲乏帶來的往往是麻木與憤怒。這不禁讓我思考,所謂的「社群」究竟是什麼?在眾多喧囂與同溫層互相攻訐的社會中,我們要如何維護多元社會的價值?
著名的英國基督教倫理學家歐唐納文(Oliver O’Donovan)在《愛的共同體》(Common Objects of Love)一書中,收錄了2001年於加爾文大學及神學院中的三篇演講稿,帶領讀者探討:把眾人聯合成一個持續的行動與經驗群體究竟是什麼?
作者指出,群體之所以為群體,是因藉著共同喜愛美好的事物「分享相通」。我們不只共享物質,也透過論述來為這些事物賦予文化意義。我們對於共同對象的理解,同時也是對自己與他人的理解,因此群體得以凝聚自身來延續生命。有些具代表性的事物,最能呈現群體的樣貌。像是離開台南家鄉的遊子,會懷念街口的肉臊飯或牛肉湯。「我真的好愛那碗半肥半瘦的肉臊飯!」當你我點頭如搗蒜,並產生「又甜又鹹又油」的味覺記憶時,就表示我們是「同一群」的!
當然,食物只是一個例子。作者指出群體還會發展出其他的「超越代表性」(transcendental representation),形塑群體的自我理解,既能表達群體的本質與傳遞的價值,亦呈現對群體的愛。像是藉由歷史記述與藝術來維繫的各樣「傳統」,就構成了群體成員的世界觀與其「如何在當中過好生活」的共同理解。
「群體對它自己的愛,是一個能使它在對世界的理解之中組織起自身的功能,是邁向成員間所共享之價值評估的決定性關鍵。它詮釋宇宙的秩序和節奏,也詮釋人類的本性和命運。」(頁38)
但歐唐納文進一步指出,社會的自我代表絕不是站在「無罪的純真狀態」(state of innocence),彷彿群體透過代表性的事物就能自足延續。因為世界上不是只有一個群體,不同的傳統會彼此競爭與衝突。而當每個群體都堅稱自己所愛的事物才是「好的、對的」,我們就會把看向世界的不同窗戶當成是屏幕,遮住了我們認識新事物的機會。「分別善惡的知識」雖然讓人得以辨識萬物,但同時也是誘惑,讓我們失去耐心來理解彼此。
再者,我們怎能確保群體所愛的事物不是在「愛邪惡之事」?因此,若我們要辨明愛的共同對象,就必須進行「道德反思」,去「察驗何謂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馬書12:2)。歐唐納文引用奧古斯丁的思想,指出人民就是一群「藉著同意共享所愛的事物而彼此聯合」,而「所愛的事物愈美好,人民就愈美好;所愛的事物愈醜惡,他們共享的協定就愈醜惡。」(頁26)每種明確的愛都會帶來相對應的憎惡,我們愛這系列的事物,就會收起對那系列事物的愛。
但歐唐納文指出,現代社會的誘惑是我們一頭熱栽進媒體帶來的「公眾關注」(publicity),讓一堆大大小小、破碎不堪、樣板固定的資訊作為社會的自我代表,導致人們用過度粗糙與簡化的方式來認識社會。
這帶來的結果是,現代社會的人們雖相對不受傳統的束縛,但密集又分散的傳播形式也沒辦法引領眾人成為一個群體,「它們改變的速度反覆無常,快到無法促成社會的連結一致或穩定」(頁76)。公眾關注的任務是創造共同關注,但無法產生穩固的超越代表性,反而丟出一堆過剩的資訊,讓我們無法耐心地認識世界,或探索我們該追求何種「善」來塑造群體生活。尤其,我們看到社群媒體上各種KOL吸引粉絲的方式,就是要求粉絲產生對特定議題或敘事方式的忠誠,就算引起各方的仇恨也在所不惜。當KOL視自己能「代表」群體的意見或理想的形象時,往往會帶來武斷的暴力,視社會為一場「我們vs.他們」的戰鬥。傳遞正確資訊、引起道德反思、分享觀點、自我校正並非他們的關注。真正的關鍵是流量。但我不禁想問,這些流量又引領我們到何處?這些「關鍵意見領袖」提供的到底是「誰的意見」?
歐唐納文在最後指出,唯有我們操練注意力,專注在那「惟一代表」──逾越節的羔羊基督──才不會被其他代表迷惑。「敬拜就是被代表者的忠誠姿態,讓那獨一的代表性形象統管其他所有的形象。」(頁84)
然而,《愛的共同體》仍留下太多疑問等待解答。第一,我在閱讀每個篇章時,感覺作者繞了很多圈,但談不到核心,不知這是否跟講稿改寫有關。他雖然想回答「把眾人聯合成一個持續的行動與經驗群體究竟是什麼?」,但他更想談的應該是「群體如何藉由共同愛的對象來行動?群體如何敬拜真實的創造主來活出有愛的生命?」。他有意要帶讀者進入後者的反思,但提供的資料實在太少。例如,他提到人類喜愛的事物可能是拙劣且有害的,因此需要「救贖之愛」;或是相對於公眾關注的「公共行動」,特性是人們現身在互不熟悉的群體面前並對彼此負責。這些主題他都沒有再繼續發展,但我認為這對群體的倫理塑造是至關重要的。
第二,敬拜獨一真神的群體,是否也有可能帶來暴力(如宗教極端主義分子)?到底這「愛的共同對象」有什麼樣的特質,能夠引領我們走向多元且包容的社會,是作者沒有仔細描述的。第三,作者指出要專注惟一的代表耶穌基督身上,才能避免公眾關注帶來的虛假形象。但是,要如何操練這樣的專注?我們有哪些靈性傳統能幫助我們看透這世界的謊言並察驗上帝的真實?換言之,我認為應更多探討「如何」的問題,才能打開讀者對群體真實敬拜的想像畫面。
最後,作為一個喜愛校園出版的讀者,我相當好奇為何本書會放在「里程碑」書系?無論就字數、學術論證的嚴謹度或具突破性的神學觀點,都不比以往出版的書籍。它當然比較好入口,但有太多未解的問題被擱置,不免令人感到惋惜。
然而總的來說,《愛的共同體》無疑對社群媒體上過度連結且低品質的互動文化敲上一記警鐘。它提醒我們,我們會活出我們所敬拜對象的生命特質。願我們耐心地保有多元帶來的張力,並在這張力中操練聆聽的藝術,辨識聖靈在群體中的帶領與更新。
本文投稿至《校園》雜誌後,竟意外收到校園書房出版社總編應仁祥的用心回應文。文章回應了我對於本書實踐方案不足,以及為何擺在「里程碑」書系的質疑。
原本校園是預計同時出版三本一套的系列作,但因為翻譯的困難與時間的延宕,所以只好先出這本;而如果將本書放到其他的書系,恐怕會嚇到讀者(畢竟用字遣詞還是不太容易)。期待未來《列國的渴望》(The Desires of Nations)與《判斷之道》(The Ways of Judgement)這兩本書的出版,分別回應群體所愛的對象之樣貌,以及道德與價值判斷的種種方式。
老實說,我對這本放在「里程碑」的書有點失望,或許是期待太高,所以內容不夠紮實的現象一直被放大。不過,應主編對於我有關注書系這件事情感到很開心,彷彿找到知己;我很謝謝他認真回應我的提問。
現在願意完整看完一本書的人其實越來越少,更何況是基督教出版社的書籍。而我在雜誌中的書評交流,或許也是給編輯群一些鼓勵吧。很謝謝你們出版好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