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者
』才適用責任制。書面約定
』責任制的權益提交
』當地主管機關報備
。
1. 監督、管理人員。
2. 責任制專業人員。
3. 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
4. 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
1.監督、管理人員
:係指受雇主僱用,負責事業之經營及管理工作,並對一般勞工之受
僱、解僱或勞動條件具有決定權力之主管級人員。
2.責任制專業人員
:係指以專門知識或技術完成一定任務並負責其成敗之工作者。
3. 監視性工作
:係指於一定場所以監視為主之工作。
4. 間歇性工作
:係指工作本身以間歇性之方式進行者。
工作者
』可以約定責任制?空勤組員
(前艙與後艙工作人員)。保全人員
。法律服務業
僱用之律師。不動產經紀人員
(含業務主管人員)。
新北市政府提供的工作者工作時間一覽表
【書面申請】
正本
。【線上申請】
並非完全沒有加班費
,而是依據約定內容計算,若超出約定的工作時間,仍應給予加班費。每月正常工時174小時
。計算公式為:【(每週工時40小時X 52週)+第365天的8小時】÷12個月=174小時。
3.以『保全』為例:
每日正常工時不能超過10小時,連同延長工時不能超過12小時;每月正常工時不得超過240小時,正常工時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288小時。
計算公式為:月薪27,470元÷每月30天÷每天8小時=114.45元。
保全的基本薪資35,024元
。計算公式為:一般勞工基本薪資27,470+【基本時薪114.45×(經核備的每月正常工時240
-一般勞工每月正常工時174
)】=35,024元。
領基本薪資35,024元
,那麼平日加班至第11-12小時的加班費,休假日、休息日、天災假日出勤等加班費計算都跟一般勞工一樣,是時薪114.45元
乘以固定倍率。月薪高於基本工資
,那麼平日加班、休假日、休息日、天災假日出勤等加班費計算倍率是一樣的,只是時薪金額應該以勞工
實領月薪
除以每月30日,再除以
每日核備工時
計算。
答案是否!!
責任制仍有工時的限制,詳細規定可以到新北市提供的工作者工作時間一覽表中查詢。
雖然定義責任制的勞基法第84-1條排除了勞基法第30 條關於出勤紀錄的規定。
但是既然責任制仍有工時上限、仍有加班費,就代表出勤紀錄仍有其必要性,建議雇主與勞工還是要記錄出勤
,未來若是在工時、加班費有所爭議時才能有所依據。
至少須於2週內安排2天的例假日
。【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