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案例小教室]2020年1-5月勞動基準法常見違法項目(台中市)(中)

更新 發佈閱讀 4 分鐘
raw-image


raw-image
第四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常見的違法問題:薪資少給、賠償金預扣或抵扣。

[職場案例小教室]公司可以認為員工造成損失就直接從薪水扣錢嗎?

*通常薪資給付常遇到加班費少給,或者多扣,通常常見於懲罰性扣款,但賠償性扣款在勞基法上並不合法,所以許多公司會利用管理規則或其他規定規避。

第五名:勞動基準法第22條規定:「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2次,並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按件計酬者亦同。雇主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記入。工資清冊應保存5年。」

常見的違法問題:薪資到約定時間未給付、為提供薪資明細或者工資清冊為保存。

[職場案例小教室]薪資明細表與出勤記錄可否向公司索取?

*勞資雙方需要約定薪資給付的時間,例如幾月幾日,而不是過一陣子、月初、月中、月末,這種模糊的給付區段。就算雙方同意延期,也是照樣再一次約定給付的日期

在上面的舊文章中有提及薪資明細表應該要主動提供給勞工,無論是電子取得或者紙本取得,但很多事業單位會忽略這點

*工資清冊目前應該保存5年,跟出勤紀錄保存年限是一樣的時間,這邊給的建議跟出勤紀錄一樣,不要以勞工離職或資遣就當作什麼事都沒有了,好好的保存5年,事關法律規範和工資的請求權時效。(安全起見甚至要保留到15年,但這跟資遣費的請求時效有關,在這裡不多說。)

第六名:勞動基準法第36條規定:「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雇主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一、依第30條第2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例假,每2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4日。二、依第30條第3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例假,每8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16日。三、依第30條之1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2週內至少應有2日之例假,每4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8日。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時間,計入第32條第2項所定延長工作時間總數。但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有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必要者,其工作時數不受第32條第2項規定之限制。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且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雇主得將第1項、第2項第1款及第2款所定之例假,於每7日之週期內調整之。前項所定例假之調整,應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始得為之。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常見的違法問題:例假日上班或者未經勞雇雙方同意且符合行業別調整休息日及例假日。

[職場案例小教室]例假日加班的特殊性

[職場案例小教室]彈性工時(變形工時)適用的行業

*可以參看上面兩篇舊文章。

希望喜歡職場案例小教室的閱讀者可以多多追蹤、訂閱、贊助、參與課程喔~

粉絲團連結,觀迎追蹤與按讚~





留言
avatar-img
林沛瑩(青雲姐姐)的沙龍
40會員
270內容數
講述有關職場的法令議題以及處理方式
2020/11/08
不得不說現在有許多人在發生勞資爭議後,往往採取不溝通、不合作、不聯繫的方式處理,無論是勞方或資方我都有看過。 但這對雙方絕對沒有好處。
2020/11/08
不得不說現在有許多人在發生勞資爭議後,往往採取不溝通、不合作、不聯繫的方式處理,無論是勞方或資方我都有看過。 但這對雙方絕對沒有好處。
2020/09/09
大約自今年七月起[職場案例小教室]就沒怎麼更新了,目前經營方式多用一個個案例做介紹,不過似乎成效不彰,少部分文章閱讀率高,大部分普通,且常見案例也分享了不少。 之後會再調整經營方式,十月初會再復起更新。 感謝持續支持的舊雨新知。
2020/09/09
大約自今年七月起[職場案例小教室]就沒怎麼更新了,目前經營方式多用一個個案例做介紹,不過似乎成效不彰,少部分文章閱讀率高,大部分普通,且常見案例也分享了不少。 之後會再調整經營方式,十月初會再復起更新。 感謝持續支持的舊雨新知。
2020/07/15
[分析要點] 簡易判斷可以將以「醫療所必需」視為判斷標準,但排除掉伙食費及證明書相關費用。
Thumbnail
2020/07/15
[分析要點] 簡易判斷可以將以「醫療所必需」視為判斷標準,但排除掉伙食費及證明書相關費用。
Thumbnail
看更多
你可能也想看
Thumbnail
在 vocus 與你一起探索內容、發掘靈感的路上,我們又將啟動新的冒險——vocus App 正式推出! 現在起,你可以在 iOS App Store 下載全新上架的 vocus App。 無論是在通勤路上、日常空檔,或一天結束後的放鬆時刻,都能自在沈浸在內容宇宙中。
Thumbnail
在 vocus 與你一起探索內容、發掘靈感的路上,我們又將啟動新的冒險——vocus App 正式推出! 現在起,你可以在 iOS App Store 下載全新上架的 vocus App。 無論是在通勤路上、日常空檔,或一天結束後的放鬆時刻,都能自在沈浸在內容宇宙中。
Thumbnail
vocus 慶祝推出 App,舉辦 2026 全站慶。推出精選內容與數位商品折扣,訂單免費與紅包抽獎、新註冊會員專屬活動、Boba Boost 贊助抽紅包,以及全站徵文,並邀請你一起來回顧過去的一年, vocus 與創作者共同留下了哪些精彩創作。
Thumbnail
vocus 慶祝推出 App,舉辦 2026 全站慶。推出精選內容與數位商品折扣,訂單免費與紅包抽獎、新註冊會員專屬活動、Boba Boost 贊助抽紅包,以及全站徵文,並邀請你一起來回顧過去的一年, vocus 與創作者共同留下了哪些精彩創作。
Thumbnail
勞動部新聞稿指出「五大常見加班費違法態樣,雇主須留意以免觸法!」,五種常見加班違法態樣,分別是: 公司可以規定加班只能換補休嗎? 公司僅以本薪或底薪計算加班費。 雇主規定加班未滿1小時不給加班費。 雇主計算加班費時以1.33或1.66計給。 雇主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加班費。
Thumbnail
勞動部新聞稿指出「五大常見加班費違法態樣,雇主須留意以免觸法!」,五種常見加班違法態樣,分別是: 公司可以規定加班只能換補休嗎? 公司僅以本薪或底薪計算加班費。 雇主規定加班未滿1小時不給加班費。 雇主計算加班費時以1.33或1.66計給。 雇主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加班費。
Thumbnail
新聞個案:新進勞工6月中在桃園一間食品公司上班,7月只上2天半,隨即請了事假、病假,到了7月8日即不知去向。老闆火大,以曠職開除員工,並表示曠職1天要扣3日薪,決定不敘薪。員工不滿沒拿到2天的薪水,向桃園市政府申訴,市府以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公司2萬元,公司不服,興訟抗罰,二審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公司
Thumbnail
新聞個案:新進勞工6月中在桃園一間食品公司上班,7月只上2天半,隨即請了事假、病假,到了7月8日即不知去向。老闆火大,以曠職開除員工,並表示曠職1天要扣3日薪,決定不敘薪。員工不滿沒拿到2天的薪水,向桃園市政府申訴,市府以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公司2萬元,公司不服,興訟抗罰,二審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公司
Thumbnail
〈口訣〉 先算天數,30日內不包括例休,再延長假期在一個月以上者,包括例休。 再算1日工資。 請事假,因未提供勞務,如依其「實際工作時間」發給工資,尚不違反勞動基準法。 《勞動 2字第 1020083156 號》 要  旨: 工資如按月計算,勞雇雙方於約定 1 日工資計算方式後,於計算勞工請事假「1
Thumbnail
〈口訣〉 先算天數,30日內不包括例休,再延長假期在一個月以上者,包括例休。 再算1日工資。 請事假,因未提供勞務,如依其「實際工作時間」發給工資,尚不違反勞動基準法。 《勞動 2字第 1020083156 號》 要  旨: 工資如按月計算,勞雇雙方於約定 1 日工資計算方式後,於計算勞工請事假「1
Thumbnail
公司認為員工4-10月多發主管加給,直接分期扣回,每期扣1萬元。嘉義縣政府回應,勞資雙方對於勞動契約之薪資約定給予部分說法有所出入,故尚難認定違法。 本文可以了解 勞基法第 22 條 第2項"另有約定"定義? 勞基法第 26 條 "預扣勞工工資"定義? 抵銷是適用勞基法第 22 條?第 26 條?
Thumbnail
公司認為員工4-10月多發主管加給,直接分期扣回,每期扣1萬元。嘉義縣政府回應,勞資雙方對於勞動契約之薪資約定給予部分說法有所出入,故尚難認定違法。 本文可以了解 勞基法第 22 條 第2項"另有約定"定義? 勞基法第 26 條 "預扣勞工工資"定義? 抵銷是適用勞基法第 22 條?第 26 條?
Thumbnail
員工自願離職,薪水要當天結清嗎? 還是依照原本的發薪日發放? ■原則 終止勞動契約時,雇主應即結清工資給付勞工。 ■例外 依勞動契約雙方合意給付之日期(包括:補休與特休未休結算)發給。 《勞基法》第 23 條: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指依據《勞基法施行細則》 第 7 條 勞動契約約定: 三、工資之議定、
Thumbnail
員工自願離職,薪水要當天結清嗎? 還是依照原本的發薪日發放? ■原則 終止勞動契約時,雇主應即結清工資給付勞工。 ■例外 依勞動契約雙方合意給付之日期(包括:補休與特休未休結算)發給。 《勞基法》第 23 條: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指依據《勞基法施行細則》 第 7 條 勞動契約約定: 三、工資之議定、
Thumbnail
第七名: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一、6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3日。二、1年以上2年未滿者,7日。三、2年以上3年未滿者,10日。四、3年以上5年未滿者,每年14日。五、5年以上10年未滿者,每年15日。六、10年以上者,每
Thumbnail
第七名: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一、6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3日。二、1年以上2年未滿者,7日。三、2年以上3年未滿者,10日。四、3年以上5年未滿者,每年14日。五、5年以上10年未滿者,每年15日。六、10年以上者,每
Thumbnail
第四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常見的違法問題:薪資少給、賠償金預扣或抵扣。
Thumbnail
第四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常見的違法問題:薪資少給、賠償金預扣或抵扣。
Thumbnail
[分析要點] 有關薪資結構(包含全勤、獎金等等)的約定都需要由勞資雙方約定,而不能由單方面決定。
Thumbnail
[分析要點] 有關薪資結構(包含全勤、獎金等等)的約定都需要由勞資雙方約定,而不能由單方面決定。
Thumbnail
<離職後老闆扣著薪水一直沒給怎麼辦?> 1. 關於離職時約定工資給付的時間,原則上應該終止勞動契約的當日結算,當然雙方同意的話,可以約定指定日期或者下一個發薪日給付。 2.3.見內文~
Thumbnail
<離職後老闆扣著薪水一直沒給怎麼辦?> 1. 關於離職時約定工資給付的時間,原則上應該終止勞動契約的當日結算,當然雙方同意的話,可以約定指定日期或者下一個發薪日給付。 2.3.見內文~
追蹤感興趣的內容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追蹤 Googl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