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一位高中同學閒聊到有關於工作的話題。我才驚覺,進入產業工作的這半年來,原來我的價值觀與思維已經開始慢慢轉變了。
因為有參與公會的關係,或許和業界的老闆們、同行們交流時,因為能力不足的緣故還是有種力不從心、始終跟不上的感覺,但透過今天和同學的閒聊發現,其實我也有在進步了。
而且當每個人所處的位置不同,看重的就會不同、據理力爭爭取的也不盡相同。在還沒有融會貫通或是打一通電話就能解決的能力以前,帶入過多「想為公司做什麼」反而很容易引起客戶反感,因為客戶要的是產品跟服務。
公司願意花錢請人,就表示說公司的業務量已經需要更多人來一起分擔,公司支出的費用等於員工獲得的薪資,所以也可以說,公司作為盈利單位,花錢買你的服務(工作進度),而非一昧的去檢討公司制度或是福利。當然不是說制度跟福利不重要,而是領了薪水的首要目的是先完成公司的「需要」吧。
薪水當然是用談的,同工當然不同酬。因為同一件事情,不同人來做,所獲得的效果與價值會完全不一樣。有的人或許得被盯著完成、有的人可以標準完成、有的人不僅完成,還可以創造出額外的連結互動,讓這個局更漂亮。
傳產普遍的困境就是獲利空間有限,要擴張又不太可能,最後市場就變成有能力的人去外商,沒能力的人做代工,中間層斷層,再接著受到產業不斷外移的惡性循環。
這當然是迫切需要改善的問題。否則舉一個極端的例子——非洲——缺乏基礎建設、缺乏在地產業,所有的資源都得依靠外援,而依靠外援的結果就是物價浮動巨大、沒有話語權、沒有主控權、國家根基鬆動。
如果我們沒有支持在地、支持台灣產業,那麼持續選擇走這條路的盡頭,就會是非洲。
在我們高喊勞基法要捍衛生活自主權、保障勞工權益的同時,或許也可以想想看,如何為產業進一份力?讓台灣提升競爭力、讓產業留在台灣。
歐美國家的勞工權益自由與意識不是光靠一、二十年就達成的。是打自1830年代第一次工業革命開始,就持續到現在的資方與勞方的抗爭。
薪水當然可以很好,員工福利當然可以很好。但是該如何創造公司利潤,以至於有多的可分配盈餘來投入提升公司環境與福利?這些都是需要時間去「抗爭」的。
台灣過去最引以為傲的十大建設、經濟奇蹟,也是靠每家每戶的自我剝削,才有的成就。可是國家的基礎建設真的很重要啊,如果當初為了擁護勞工的權益就全部慢慢來,今天的台灣,不會有今天的國際地位與知名度。
很多事情都是同時進行的,理想是所有人都想過上的生活,每個人都有理想,但是基於現實情況的窘迫,很多事情是真的需要所有人「共體時艱」的。
當然前提是評估過後,你認爲待在這個公司在各方面都是有學習、有成長的。
舉例來說,上週去一家台積有出資共同技術研發的某公司,與他們的總經理、工程部採購進行產品報告。閒聊之間,他們敘述了招聘與面試的過程。
人才招募是一直都掛在官網上的,因為他們是一家追求進步的公司,也準備要建二廠了,所以人才的培訓得不斷持續進行,再加上,很多員工受不了加班陸續離開,可是相對的,也非常多人願意留下來一起打拼。這是為什麼?這就要每個人都問問自己了。問清楚自己到底要什麼。
繼續舉例來說,這家公司因為有台積出資補助經費的關係,他們裡頭有許多先進儀器,對於求知渴望、想要一直都有機會學新技術的員工來說,是非常棒的機會。
很多時候不是執著於「公司可以給我什麼?」,而是優先思考「公司需要我做什麼?」,做好了之後,才思考「我能為公司做什麼?」、「我可以為公司創造更多價值嗎?」
其實在為公司創造價值的同時,也在為自己創造價值。因為當習得的能力越高,就越有市場價值,越有市場價值就越有競爭力,越有競爭力,公司才賺得到錢,公司賺到錢才能有多的錢去提升公司的形象、制度、福利等等。
美國矽谷不就是這樣嗎?很多人都會羨慕美國的自由、羨慕美國的高薪。當然最重要的就是矽谷的高科技產業利潤高,連帶帶動整體薪資與物價,這又間接導致因為人工成本過高而形成產業外移,去外地尋求便宜的勞動力,長年下來,以工業大國自居的美國也因產業不斷外移,技術逐漸斷層,這也是美國現正面臨的困境,再加上「領補助」就可可以過活,為什麼要去工作?間接造成失業率飆高。台灣應作為前車之鑑。
且,矽谷所有人人稱羨的WFH或者是光鮮亮麗的辦公大樓,它裡頭所蘊藏的,也是所有人高度自我要求與完全責任制的結果,完全責任制不就違反勞基法了嗎?
所以其實,勞基法,或者是所有的法律,都只是一個道德的最低標準,但沒辦法完全遵守,因為最低道德標準的意思就是為了避免有些老闆反人性、不斷地壓榨剩餘價值。
但是如果我們以正向思維來看帶產業發展與勞工權益,如果當一個員工已經認同了公司願景與他自身的職涯發展所確立的價值信念是相符合的,那麼就不存在勞基法的規範,因為參與工作就是在實踐生命。
我們都沒辦法確定意外跟明天哪一個先到。可是就因為這件事不去努力達成經濟獨立嗎?那在確保可以實現經濟獨立的狀況之下,選擇一家與自身職涯理念相符的公司,就會是重要的。
先確定自己到底想要什麼,然後就全力以赴。抱持著「明天就算醒不來也沒關係」的態度活著。
不斷地揪著公司制度與福利不放,只是限縮了自己職涯探索的機會與時間,不適合就離職,再不然就自己創業,創業很難的,光是初始資金就是一個問題,再加上要帶領一群人前進,你就得比所有人有能力,否則該怎麼做管理?
這個世界很需要有人去揭發陋習、捍衛真相,但以比例上來說,需要更多的人確立自己的信念,然後投入產業全力以赴,因為我們活著是為了更好的生活還有在有限的生命中創造無限,不是為了修繕法律,法律只是維持人類秩序的工具,而非生活本身。
如果這個社會上絕大多數的人都是把力氣花在改善制度,那當建立了好的制度然後呢?獲得一個不賺錢的公司?那公司倒了,再好的制度也沒用。
這個社會什麼人都要有,陽光才有辦法照到陰暗的角落。這世界總得有人雞婆一點,才能拯救到持續受苦的人。可是這些都治標不治本對吧?這就像一直號召去淨灘,可是塑膠廠的吸管還是不斷地製造,飲料店還是一直開分店、飲料店的庫存還是有吸管。
但是我們就不喝飲料,就不用吸管了嗎?也不全然是這樣對吧。但總會有人在這同時間,去發明新的飲料杯就口方法,或者是用巧克力甜筒作為咖啡容器,這樣當咖啡喝完,再順勢把容器吃掉。
這社會需要有英雄。不然怎麼會有羅曼.羅蘭這麼有名的一句話:「世上只有一種英雄主義,就是在認清生活真相以後,依然熱愛生活。」做自己的英雄吧。去尋找想要為這社會做出的貢獻。然後就全力以赴。
就像當年賈伯斯創立蘋果一樣,也像他在自傳裡提到的一樣:「We're here to put a dent in the universe(人生在世就是要在宇宙激起漣漪)」這句話是我十年前從書裡看見的,連中英翻譯都印象深刻的放在腦子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