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父母,意味著放下父母的期待和要求,
不受他們的意見左右才能完全走出自己的路。」
從事伴侶與家庭治療的德國心理學家 Sandra Konrad 在《不能沒有父母》一書中坦言。
學會「獨立」一事說起來簡單,但怎樣才叫「放下」?什麼才算不受「左右」?以及「自己」的路又該如何衡斷呢?
只從孩子角度去談「獨立」算是容易的,因為不少青少年都曾經在某種說不明白的內心衝突下,作出過許多脫框、違抗、反抗的行為。他們反對父母強加的期待、做著跟父母要求相反的事,他們要走自己的路。但更多的人,是在三、四十歲受到各種挫敗後,才開始真正反思自己跟家人之間的關係:我怎麼無法知道自己「想要」什麼?我是否太沒有「自我」,總是被父母的一言一行影響?我會不會其實就是個「媽(爸)寶」?

為此,《不能沒有父母》這個書名取得很逗趣──
一方面它暗指許多人即使自己也當父母了,自己仍無法真正的獨立,各種情緒、期待、決定都離不開父母目光的左右。
另一方面,就像我在書背的書評中寫到:「所有的成長、獨立、愛,不只要由孩子努力完成,父母也必須學會放手,才能雙向成就」。關係取向精神分析或家庭系統理論的觀點都認為,「關係」得由雙方共構,因此,許多時候小孩能否成長為獨立的大人,這件事當然也少不了父母的貢獻。
如同成長的一開始,小孩要感到活著的滿足,父母已經要做對很多事。Konrad 引用匈牙利精神分析師費倫齊 (Sándor Ferenczi) 所說:「必須透過巨大的努力、愛、溫柔和關懷,才能讓孩子原諒父母無意中把他帶到世上,否則孩子很快會被激發出破壞本能。」
沒有任何小孩天生虧欠他的父母,他原本是可以不出生的,換言之,家庭責任的立論不應以「孝」為先──即小孩是欠了父母多少年養育之恩,他下半生都要去還他的債──卻應以「愛」為先,因為被愛,所以將來他會有能力還愛與感謝父母。
在朝向獨立的路上,青少年的生命要變得完整,父母更加要帶著一邊守候(給予依賴)、一邊放手(鼓勵前行)的心情,讓孩子逐漸成為他生命的負責人。
一如佛洛姆強調母親不僅要能容忍孩子的離開,甚至要渴望和鼓勵這件事,同時,孩子需要感受到自體心理學家科胡特(Heinz Kohut)所說的「媽媽眼裡的光芒」。

能夠在情感成熟的意義上做到英雄出少年的人,少之又少,我們絕大部份人都在成長路上受制於:
(1)自身朝向獨立的努力與能力,以及很常被忽略的
(2)父母回應孩子朝向獨立的方式與貢獻。
在心理學自助書泛濫的年代,我們很容易說出「要獨立!要殺出原生家庭!」的論調,然而副作用則容易呈現為「你還在痛苦就是因為你沒有決心改變」的身心靈課程式的指責。
但別忘記,人是關係中的存有,我們的獨立(在理想上)不會只有自己,也必定有著父母成熟的回應。
最後,我想到 Winnicott 可能會說,「獨立」之下所謂的「真我」其實也弔詭地包含「健康的假我」,因此告別父母在某種意義上,意味著與父母的期待和要求作出妥協,當然我們可以選擇不顧他們的意見,卻仍想跟他們保持有意義的關係。(可參考之前的【夠好玩的溫尼考特 12】)
※本文同步轉貼至臉書「哈理斯的精神分析躺椅」
※追蹤我的 IG 及 Threads:harris_apres.couch
※若有心理諮商需求與相關疑問,可聯絡【伯特利敦南身心診所】,或電郵至【psy.couch.harris@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