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辦公室裡,最危險的武器不是剪刀、不是釘書機,而是……你的嘴巴!
一句話說對了,是「團隊合作」;一句話說錯了,可能就成了「解僱理由」。
但放心,不是每一個「口快」都能直接送你去人力銀行報到。來看看《勞基法》怎麼說👇▶️
🚨 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
雇主可以不經預告,直接終止勞動契約的情況之一,就是勞工對雇主、同事或雇主家屬「施暴」或「重大侮辱」。
但是!這裡有幾個眉角:
1.30日內要決定
雇主若知道你有嚴重口出惡言或行為不當,必須在「30天內」做出解僱決定。過了就算了,不能再秋後算帳。
2.不是每句髒話都是「重大侮辱」
法院曾經判過,像是「他媽的」、「Bullshit」這種話,社會觀感認為頂多算「失禮」或「輕蔑」,但還沒到足以直接炒魷魚的等級。
3.解雇需要是最後手段
公司要先判斷有沒有必要直接「送走」;如果只是小小口快,還有其他選擇:
- 口頭警告
- 書面申誡
- 記過
- 扣獎金
這些都能先維護紀律,而不是一刀斷情。
4. 看場合與情境
同一句話,在不同職場背景、教育程度、甚至旁人聽到的反應下,嚴重性不一樣。判斷要因地制宜,不是「一罵就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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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o人資長小結
雇主在處理「重大侮辱」時,請務必謹慎。
畢竟,解僱是最後手段,不是快嘴的第一反應。
身為勞工,當情緒要爆炸時,請先深呼吸三秒。
或者到海涵人資上一堂「 職場情商溝通課程 」😁
透過刻意練習來學習調解情緒處理模式。
因為「一句氣話」,真的可能讓你下週就換辦公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