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很幼年的時候,我想到的東西,就只有兩件事,第一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我希望自己不要被無端侵害,比方說我在安居樂業,別人為何要來發動戰爭罪惡來摧毀他呢?為何要罵我呢?但如果別人來罵我打我,我就打他罵他。如果人人都不主動去打人罵人,就沒有人需要被打被罵了。
所以我相信「我不想管你們的喜好,你們也不要管我的喜好」。
然後我相信的第二件事,就是我希望別人善待我,在我弱小需要救助時,能夠幫助我。我不希望這世界是見死不救的,那麼要形成一個不是見死不救的世界,大家就要相信應該去援助需要救助的人,因此,我樂於助人,善待每一個我遇到的人,也是有一個自私的理由的:我希望當我是侍應時,別人也善待我;我希望我弱小時,別人會給我一口飯吃。這是我的主張兩大出發點,都是「為了自己,所以要建立一個善良的世界」,我不欺負人,所以別人不要來欺負我;我幫助人,所以別人也該幫助我。我不知道是否只有我這樣想,還是你們也有過類似的想法呢?這是我對社會觀念的出發點。
在小時候一無所知時,就只知道像大雄一樣當一個「善良」的人,但怎樣才是善良的人呢?我是從卡通片,漫畫與學校的德育課本裡學習的。
德育課本教了我不要亂拋垃圾,要讓座給老人,要扶助傷殘的人,要對所有人有禮貌,要聽師長的話;王司馬的牛仔教了我,如果撿到錢,不要據為己有,把這些錢給乞丐;而卡通片教了我,如果有人欺負別人,我就要像勇者或者機械人駕駛員一樣對抗他們,面對惡人;就算恐怖也要站出來;面對沒有人敢做但應做的事情,要自己站出來。
現在回想起來,昭和時期的卡通片影響好像真的比較大,因為德育課本是只會教你當乖孩子,卻不會叫你挺身而出的,然後我想想,如果我沒看過那些卡通片,或者我真的不會學到這些。我就在想甚麼假面騎士之類早就退流行了,不會導致現在的小孩正義感下降吧?
當然這種「善良」多是出於一廂情願的感性,比方說看到乞丐露宿又髒就可憐他;看到老人身體抖抖走路也不穩就可憐他,看到有人被欺負感到恐懼就想保護他;看到沒有朋友的傢伙就覺得他需要朋友;看到被貧窮困擾的人,就想能給他一塊黃金;看到飢餓的人,就想給他飽食;就像王爾德筆下的快樂王子一樣。
至於背後是甚麼原因,我不會去想也理解不到。
去到少年的時候,開始有了點閱讀能力與興趣,就去看書。書本裡會有各種理論,這些東西就會因為你本來的想法而結合,比方說,我看銀河英雄傳說,看到楊威利反對戰爭,我也覺得,我也不想戰爭,所以我就會接受了楊威利的說法,說得難聽一點:少年時代我看了甚麼書,就會模仿甚麼人的說話方式,甚麼人的理念,甚至甚麼人的形象。
看了三國演義就想著自己是諸葛亮,看了銀英傳就覺得自己是楊威利,看了叮噹就覺得自己是野比大雄。我懷疑人類看著這些作品,會去學習的就是門檻比較低的角色。我不會看了銀英傳就覺得自己是萊因哈特,因為我知道我不是金髮帥哥貴族;我不會看了第一滴血就覺得自己是史泰龍,因為我不是肌肉猛男;我也不會看了叮噹就覺得自己是技安,因為我沒有他那麼強悍。雖然後來我妹說我像技安。
諸葛亮楊威利都很聰明呀,難道我以為自己有那麼聰明嗎?那可能因為智力不像肌肉外貌那樣容易量度,所以多一些幻想的空間吧。不管如何,我想我少年時,吃了一堆書之後,我的主張就是那堆書的混合體,我有時會說楊威利的口水尾,有時會說霍布斯邦的口水,反正看了甚麼就說甚麼,甚至我也會說一些孫中山蔣介石的。
然而,唯一我看了沒說的是毛澤東,因為我覺得他是壞人,我不會說壞人的話。看了他寫的東西覺得有道理,就覺得有罪惡感,我怎可以同意壞人的話呢?但是就像恐怖片一樣,有些東西你就是又怕又要看。反正我少年時沒有網絡與維基百科,所以我的沉悶是靠書本解決的,這導致了我只要是圖書館借的,甚麼書都看。
也就是說我少年時所說的話與思想,都只是在模仿某個很帥的人或某個有點帥的角色(像我這種平庸的人,很帥的我模仿不來),但這還是擴張了我的思想的。應該說,我會接受有助或不違反我一開始兩個原則的思想。
例如,人不犯我,我不犯人,那同性戀沒有犯我,我不應該犯他,所以我知道同性戀存在後,就接受了同性戀者沒有問題,他們有權做自己想做的事;這世上一切不侵害我的事,我都不會想管,我希望別人也不要管我做我想做的事。那「自由開放包容」的思想,我當然是接受的,讓大家自由有甚麼不好呢?
所以年輕的時候,看了社會主義的書後,我當然地接受了社會主義與左翼的那一套,他講的又跟我想的有甚麼分別,包容所有的差異,不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給食物,住屋,福利窮人,不就是扶助弱勢?況且我想像我這種擺明貧窮出身的弱勢,沒理由不贊成的。我想很多人當初會接受社會主義,應該也跟我的處境很相像。
那個「三十歲之前不是左派就沒良心」,那我算很有良心嗎?我不知道,或者有,我的確幫過不少人,但我又不是甚麼聖人,我真的是希望如果我需要幫忙時,大家要幫我。我有禮友善的對待大家,我也希望大家有禮友善的善待我。那我算有良心的人嗎?有時我是搞不清,善良是否一定要無私,還是有條件的。我那時會有些罪惡感,因為我幫人的動機有私心,不夠純正。
而離開學校與圖書館是很重要的事情,因為在學校與書本裡的東西,都是建立在以前的東西上,書本永遠是過去的人寫的過去的事情,而文字能容納的也只有簡化了的社會。
畢竟不是少年的貧窮生活就足以令你理解這世界有多不公平,你得遇上更多的事情才能印象深刻,你總要見過交通意外而傷殘的人,總要見過私相授受,總要見過因大病而失去一切的人,總要見過自尋短見的朋友,以及因為收入不夠而無力的家長,欠缺照顧而被虐待的孩子,深圳那一大堆被人操縱群起行乞的小孩,人民公園裡因為失業而愁苦的民工。
如果我一直有一份好的工作,在學校裡當個助教甚麼的,我懷疑上面的東西我都不會看到,然而,我沒有那個運氣,我的工作都是低薪艱苦而且遇上很多不好事情的。但對於學習而言,這比書本與最好的教授都好,鮮活與血淋淋的社會與現實,並不是大學或書裡的甚麼主義哲學可以比得上的,你會清楚書本的界限:書上寫的東西,不是不能解決問題,就是在製造更多問題。書不是沒用,但他只是一個基礎,只是個原始的工具。
想想也是,馬克思就是一百多年前的人,他寫的東西也只能根據一百多年前的問題;霍布斯邦的年紀跟我曾祖母差不多,那他寫的也只是他時代的問題;他們是偉大的思想家,但我讀的只是一個久遠的回憶,而不是甚麼真理或救世靈丹;楊威利就是一個跟虛構敵人打仗的虛構角色,諸葛亮就是一個被人改編過的歷史人物,而我活在的時代就算有英雄或偉人思想家,就只會是能針對時下問題的活人,而不是虛構的人或死去的人。
自此,我就不再模仿了,偉人們在我眼中,由崇敬慕仰的權威,變成了死去了的人。我可以參考他們的話,並因為閱讀他們的話而感到快樂,但我不會再傻到想在書本裡,找出能解決現實問題的答案。
我確信了一件事:我們這一代的問題,只有靠我們這一代人自己想出解決的方法,不管結果如何,我們最終要把經驗與體會寫下來,像前人們一樣把經驗與教訓,給下一代人。而他們又會遇到另外一些問題,這也只能由他們解決,我們不可能為未來的人解決問題,但我們可以為未來的人留下更多的知識。
至於那些看到現在的問題,還打算去查書,或者拿著書告訴你這就是解答的傢伙,我就跟他們混不下去了,因為我沒有辦法受得了二十歲時尊崇書本的東西的自己,會感到非常尷尬,自然也不會受得了那些一直做同樣事情的人。如果他們不打算走出學校去看世界,那是浪費我的時間;如果他們打算用學校的一套去統治世界,那他們就是在破壞這世界。
後來我在大學裡做研究助理時,就在大學裡遇上很多,我想想,如果我一直在那種連醫科診所都有,上班有冷氣,吃飯有飯堂的環境,我可能不會變成現在這樣,但我已改變就回不去了。所以我後來三十歲去中大文學讀完碩士,最後一次在大學裡待很久時間後,就沒有再想在大學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