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果然還是來到了墓誌銘這樣的題目。
昨天才寫了所謂的自己的長處、希望被記得的樣子,今天就被要求把它濃縮成一句話,像是生命要我確認:「你真正想留給這個世界的是什麼?」
我想了想,其實我也沒有希望別人記得我的成就、我的角色什麼的,甚至也不需要別人記住我的名字。我唯一希望留下的,只是我某一刻的真誠、我某段路上的光,能在別人的生命裡照亮過一小段。
所以,如果要刻在墓碑上,我會寫:
「你不必記得我的名字,只願我某一次的分享,曾經成為照亮你前路的光。」
這句話像是一種心願,也是一種理解——
我不是為了被記住而活,而是為了活出真實,而這份真實自然而然會成為某些人生命裡的溫柔力量。
這樣就很足夠囉~
這是出自《即使明日死去也不後悔:38個提問,讓心靈重生的實作筆記》問題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