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司法特考那年,我29歲,女兒2歲。
每天早上,我把孩子送到保母那裡, 然後到圖書館讀書。晚上六點,再把孩子接回家。 那一年放榜,我考上了。名次是——全國第6名。
112年地方特考,我39歲。 女兒12歲,兒子3歲。
早上等孩子都去上學後,我開始讀書。 傍晚六點,準備接孩子回家。
那一年放榜,我也考上了。名次是——新北區第10名。
兩次考試,都是四等考試,成績其實都不錯。
很多考上四等考試的人進入公職後,下一步就是準備高考,長官也鼓勵我繼續往上考。 但我現在進入公職滿兩年了,卻沒有打算考高考。
不是因為我不缺錢,也不是因為我覺得考試很難。
而是因為我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 「我想過怎樣的生活?」
考不考高考,其實沒有標準答案。
如果薪水比較高, 但工作內容讓你很不喜歡, 你能接受嗎?
我知道自己的個性,如果工作不開心,我是會離職的, 誰都拉不住我。
這件事,我已經用人生驗證過一次。
第一次考上公職時, 我只做了一年多就辭職了。
不是在職考上、不是商調。 我是直接離開。
對我來說, 工作永遠不是「只不過是一份工作而已」
工作不只是錢,不只是保障,不只是生存,同時也是我選擇的生活。
每一份工作都不可能100%完美,但至少討厭的比例不能太高。
而法院的工作,在我實際體驗過之後,
我發現那份工作帶給我的痛苦、壓力,甚至絕望感,
已經超過我能承受的範圍,所以我離開了。
對, 我不能「忍」, 也不想「忍」。
經過那一次的教訓,再加上在外商工作的幾年洗禮,
當我再次回到公職體系時, 我開始非常重視一件事:
「適職性」
考上公職後,機關可以依志願選填,但職位分發,在現行的制度上,
只有四個字: 「純屬運氣」
我認為真正的「好缺」, 不是單純輕鬆, 而是那份工作剛好符合你的個性特質。
跟你的價值觀沒有重大違背, 可以準時上下班,
假日不太有勤務,做起來不會一直消耗自己。
為什麼適職性很重要? 因為同一份工作, 不同的人做,感受可能完全不同。
我現在在幕僚單位。
很多人說幕僚工作很輕鬆,而我自己也覺得,
這份工作做起來非常得心應手, 游刃有餘,心情愉快。
但我的前手,只做了半年就離職了。
同事說她每天都想逃,常常在生氣。
同樣的事情,在我以前待過的業務單位也發生過。
有些人做得非常痛苦,覺得當公務員好絕望。
但也有同事一做就是十幾年, 每天還是很開心。
就連只讓我待了一年就得憂鬱症的司法體系(法院),
也有同事待了六年後考上高考,後來發現不喜歡行政體系,又再回去法院的。
為什麼會這樣? 答案其實只有三個字:「適職性」。
每個人想要的人生不一樣,每個人的個性、特質、專長都不一樣,
有些人願意把更多時間放在工作上,為了升遷,為了更好的發展。
而我是一個兩個小孩的媽媽,只是希望有一份還算滿意的工作,
然後在下班之後,可以陪伴小孩,可以好好做自己真正喜歡的事情。
高考確實有更好的發展, 每個月薪水也會多一萬多。
但考量到「適職性」, 我不想再讓一次「純屬運氣」的分發,決定我未來幾年的生活。
考上公職, 對我來說,是讓人生變好的起點, 而不是慢慢等待退休的終點。
所以我默默的做了一個決定。
接下來的人生, 我想把時間花在真正想做的事情上。
我想幫助想要考上國考的人,
也想陪伴那些在人生裡迷惘、困惑的人。
希望有一天, 我能成為一個在別人人生路上, 點起一盞微光的人。
人生就是不斷的選擇,
如果是你,你會怎麼選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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