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19/11/26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親密關係裡的「檢傷分類」

最近的民主家庭教育工作坊裡,我們聊到「伴侶的關係怎麼維護」。我先跟參與的成員們說明這篇文章裡所提到的、我對他們狀態的推測,確認他們同意我的推測之後,我建議他們把小孩送去托育,兩人就可以去約會。
但媽媽的表情看來不太能接受。

「沒有人陪小孩玩怎麼辦?」

我說:「這就是老公跟小孩掉進水裡要救誰的問題啊。」
媽媽秒回:「當然是救小孩。」
身為一個老公,我忍住了翻白眼的衝動,好聲好氣相勸:「可是我們的小孩都被我們養得很好,他們其實在岸上玩得很開心,掉下水的只有老公啊。所以這是老公掉下水,小孩在岸上玩,我們要救誰的問題。」
媽媽:「可是......我去救老公,岸上沒有人陪小孩玩怎麼辦?」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得要先繞遠一點,說一些我在教育現場的經歷。

正在難過的孩子,掉進水裡的孩子,你要救誰?

有一個很可愛的小孩,我還記得他的臉頰肉看起來非常可口。但重點不是他的臉頰肉看起來有多好吃,而是我跟他的關係很好,好到他在妹妹剛出生的那段日子裡,無意識地把人生的挫敗一股腦投射到我身上。
我現在知道了,在第二個孩子出生之前,我們可以為第一個孩子做準備,讓他在情感上跟意識上都能更有餘裕去迎接弟妹。但那時我才剛入行,對手足問題毫無概念,搞不清楚本來都好相處的他為何突然變得刁蠻難纏。
當時我們在上一門有進度的課,這孩子不斷在課堂中岔開話題,當我順著他的話題想要展開討論時,他又用挑釁的口氣要我好好上課。當我好好上課時,他又一直去弄隔壁的孩子,跟隔壁的孩子打鬧起來。時常隔壁的孩子可能也想上課,感到不堪其擾而跟我抱怨,他又開始逃避裝傻,找理由怪罪我跟其他孩子。
好險我的信念是「假如可以的話,沒有人會故意讓人不舒服」,於是我毫無根據地相信他有個困境,而不願意對他訴諸暴力。我反覆跟他商量,想要跟他一起釐清他的困難。
我雖然沒有後悔過擁有這種信念,但在職業生涯中,這樣的信念讓我陷入好幾次困苦的兩難困境中。
以這個例子來說,我遇到的困境是課堂上其他的小孩都受不了了。雖然我花了非常多的時間去跟其他孩子與家長溝通,其他孩子與家長也都很願意給這位孩子跟我許多時間,但包容總是有個限度。當孩子質問我:「我知道你不處罰小孩,但為什麼我要忍受他一直一直這樣亂鬧,讓我們都不能上課?」
當時,面對孩子們的質問,我其實沒有答案。
「當然你們不需要忍受。」我對孩子這麼說,這也是我的真心話。我繼續說:「你們沒有欠他什麼,不需要為他承擔這許多。而且你們已經額外承擔那麼多了,我真的非常感謝你們,所以假如你現在不想要做更多了,我覺得完全沒有問題,你們就退出吧。」
我記得當時有孩子跟家長問我:「為什麼離開的是我們,而不是他?」我那時雖然沒有更清楚的答案來回答他們的質問,但也覺得我的決定不是錯的。

我的選擇是因為……

往後在職業生涯中我還是不斷遇到這樣的孩子,將各種困境的情緒一股腦發洩在我跟其他孩子身上。我總是不知道如何是好,只好不斷接收他的狀況、處理他製造的衝突與麻煩、安慰被波及的無辜小孩、試著讓其他孩子與家長瞭解這位孩子跟背後家庭的困境。
即使做了這麼多努力,假如情況仍舊沒有改善,他仍然一直「有欺負人的需要」的話,最糟的情況,是整個團體的孩子都退出,團體因此而解散。
在一次又一次遇到類似情況的過程中,也一次又一次被家長和孩子們質問:「我們為什麼要為他承受這些?」「為什麼要離開的是我們而不是他?」
這些質問不斷提醒我,要我去思考我究竟為何做了這個選擇。
直到有一次我真的受不了了,對著孩子大吼:「我這樣子對你,幫你解決各種問題,對你這麼好,可是你一直這樣子欺負我,你說說看有道理嗎?」那一次,孩子也哭著對我大吼:「我不欺負你要欺負誰!?」
於是我終於有了答案:「其他運氣很好的孩子們,有很多地方可以去、有很多人可以『欺負』,但這個孩子離開這裡,就沒有地方可以去、沒有人可以『欺負』了。」
或者應該說,理解到了這一點,作為一個教育者,這樣的選擇對我來說是理所當然的事。(註)

手足問題裡的檢傷分類

這份理解也應用我往後的工作裡。像是今天工作坊裡我問了一個問題:「一個小孩打了另一個小孩,你要先去照顧誰?」
有位成員說:「被打的小孩吧。」
我:「為什麼呢?」
她說:「因為有受傷啊。」
我:「你怎麼知道另外一位小孩沒受傷?」
另外一位成員接著說:「說不定心理受傷了。」
我前一陣子在台灣親子共學台中共學團的領隊Egg那裡聽說一個有趣的概念,她把急救現場的檢傷分類原則挪用到教育/教養現場。
檢傷分類是「根據病人受傷情形決定治療和處理優先級的一套程序。目的是在醫療資源不足以處理所有傷員時,使傷員能夠得到有效率的處理。(引用自維基百科)」。
當一個爸爸累了一天下班回家,大孩看3C沒有要休息的意思,二孩跟三孩剛搶完玩具,三孩哭了,二孩正準備要跑去陽台躲起來以免被算帳,老婆躺在沙發上打電動沒有要動的意思,而這個可悲的男人鍋子裡還有一條快燒焦的魚。
所謂「資源不足以處理所有傷員」(或者不足以讓欠扁的人都成為傷員),對很多照顧小孩的主要照顧者來說,是很寫實的日常生活。
雖說上面那個誇張的例子大概是沒救了(?),但以「A孩打了B孩一拳,要先安慰誰?」這個相對簡單很多的例子來說,我們要評估的應該是A孩跟B孩誰是比較需要幫忙的,而不是誰打了誰。
比方說,有一種情況可能是:我們過去總是只安慰被打的孩子,這讓B孩學會了先哭先贏的技術,甚至掌握了挑釁A、來讓A動手的高級技能,那麼在這個例子裡,A才是受傷比較重、比較「危急」的那一個。
死板地遵守「大的要照顧小的」、「你是哥哥要會照顧自己」、「用講的不要用哭的」這種死硬的原則,時常會在無意之中累積許多的傷害。
我認為根據小孩的身心狀況去判斷哪一個孩子是比較需要被幫助的,投入寶貴而稀少的資源去協助他,我想會是比較明智的作法。

伴侶掉進水裡,孩子在岸上玩,誰比較危急?

讓我們回到一開始的問題,假如你做了檢傷分類,發現伴侶關係已經是紅色(第一級,復甦急救)或黃色(第二級,危急)了,你跟小孩的關係則是綠色(次緊急)或淺藍色(非緊急),而你還打算要繼續你們的伴侶關係,這時候要把你的時間跟關注投注在哪一段關係裡,我想就是很明顯的事了。
別忘了,檢傷的時候也要檢查自己喔。
最重要的是,當你自己身上的檢傷標籤顏色越來越深,那就表示你該要把資源投注在你自己身上了。去吃個蛋糕吧。或者用你的標籤去狠狠抽伴侶的臉(?),提醒他該認真做點事了。

  • 註:但我仍然有一次要求孩子離開一個團體,並且請他轉到另外一個團體去。那時我判斷這對他來說是比較好的,而且這樣他也有「其他地方」可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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