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6|閱讀時間 ‧ 約 6 分鐘

該生氣卻無從下手?一起重修你的「憤怒表達」吧!

大眾認知裡,憤怒似乎是負面、不成熟的表現。提起「表達憤怒」,大家心中想到的就是歇斯底里,或者雙方撕扯甚至大打出手。讓彼此在外人看來都不體面。所以很多人在關係中,遇到對方欺負、壓榨、背叛時,第一時間都是習慣先壓制憤怒。
也有的人從小表達憤怒,就被父母或其他人極力反彈,甚至忽視。所以長大後不相信自己的意見能改變什麼,更不懂得如何維護自我界線。人難以做到自己認知所不相信的事情,就算做了也是猶豫、不協調的。
(皮克斯動畫-腦筋急轉彎)
(皮克斯動畫-腦筋急轉彎)
近代心理學已將「憤怒」視為個人自然且有價值的一部分,即便紛爭容易為關係帶來緊張,我們也不必捨棄或懼怕「表達憤怒」。因為表達從來就不是問題,真正的問題是一個人只會用最原始的方式表達—「如果你不XXX/再繼續XXX,我就XXX。」
如親子教育,父母對孩子發火,孩子害怕了只好改變行為;感情分歧,對伴侶發火,伴侶害怕失去關係,所以選擇妥協;上司對下屬發火,下屬害怕丟掉工作,所以唯命是從。對象越是處在不利的地位,發火的人就越能達到目的。
偶爾發怒,間接的可以為生活、團體帶來效率和質量,所以絕對算有效影響他人的手段之一。但長久「濫用」會為關係埋下變質、逆反的種子,又或者當關係對等,對象不吃這套時,將演變成權力鬥爭,看的只是誰更能壓過誰、誰更讓對方痛苦。
而生活中,大部分都是關係對等的情況。即使上位者,也不是時時刻刻都處於當權者、領導的角色,會有自己的家人、朋友......等關係。我們如何在不無禮、莽撞的基礎上,表達自己的憤怒或訴求?或者一個簡單的架構,來讓我們審視自己的憤怒有沒有問題?

第一步 目的

怒意上湧前先意識到「不會達到目的的憤怒,沒有意義」。憤怒的目的,並不是為了讓自己後悔。任何憤怒至少有一個需求,但會有許多感覺混和在一起,像是失望、受傷、受拒絕、窘迫,及其他類似的感覺。通常會使你與激起此情緒的人、地方或事情敵對。惱怒中我們對情緒、身體的反應難以控制,但我們可以學習控制自己的思想。即使你的目的就是要懲罰對方(笑),但你可以聚焦如何讓懲罰立竿見影,自己還全身而退,這也是達到目的。

第二步 表達

表達憤怒,不一定要有強烈的攻擊性。就像去學習新語言,你的憤怒語言不再是發飆、索取關注一種,你會用新的人際方式表達訴求,或改變你想改變的人。例如親密關係中,大部分人是這樣:
(1)譴責、數落你的行為
(2)我是這段關係的受害者
(3)你必須做出改變
如果換成:
(1)我很在乎我們之間的關係
(2)而我因為你的行為受到傷害
(3)也許你該換個方式
做個調整,感覺是否就不一樣了?
前陣子羅志祥私生活連環爆,女友周揚靑的表達方式就是很好的教材,說是「高情商表達憤怒」也不為過。周揚靑PO文前一個月,羅志祥和周揚青就有分手傳言。對她而言,羅志祥再怎麼可惡,她也沒有在分手第一時間,選擇索取大眾關注,來抒發自己的怒氣。
她反而等待時機,利用讓自己看似念舊、傻氣,實則暗藏玄機的1000字公開信,給予羅志祥致命一擊。
周揚青開頭表示「突如起來的疫情,不想佔用資源」給人一種成熟的觀感。但如果反向思考,這麼做也能讓自己的分手信話題不被疫情所蓋過,從而達到網路聲浪最大化。如果周揚靑的目的是後者,可能她情商特高,也可能是有高人指點。
再來,她也沒一開始就對羅志祥進行聲討,而是先表示自己對這段關係的在乎。「萬一有一天我們分手了會做什麼?」這段藉由回憶的情感流露,不經意帶出「 你的微博文案是我編輯的」這個事實。分手起因也先加固了自己單純的形象,再用「正面」的口吻調侃「自己相信羅志祥的鬼話九年」。
這段對關係的描述,既像回憶過往的美好,又像在翻舊帳。周揚靑不謹不需要破口大罵,還可以堅定有力。結果就是,極大博得網友的同情,更讓羅志祥沒有反擊的餘地。

第三步 放下

有些人的憤怒表達是沒問題的,但表面上事情告一段落,心裡卻無法「完全」原諒對方,所以事後在生活或心理上,繼續「間接的」懲罰對方(如故意拒絕對方需求、冷漠),有時候這種心態才是抹殺關係的真兇。
再怎麼深刻的關係,如果容不下一絲過錯,長久以來彼此都會非常疲憊;有些普通關係,如果尊重對方成長、犯錯的過程,反而能更加建立信任。
即便如此,我所指的並非「原諒」是件容易的事情,而是許多人對「原諒」的誤解。由於原諒有時候需要大量時間沉澱,這會與一些人原本憤怒的目的衝突。如短時間可能還法原諒一個人,結果造成關係真的漸行漸遠,或同事之間合作與重要的事情停頓不前。
還記得小時候看卡通或電影,偶爾會看到「成人的世界很複雜」這句話,我想這也是在說那些已經有傷痕,但還是必須繼續下去的關係,彼此都很痛苦,正在做不停的內耗。
「原諒」總被大家視為一件非黑即白的態度,只能二選一,要嘛接納,要嘛排斥;不是原諒,就是憎恨。信任、承諾確實很重要,但你不必「百分之百」原諒對方,你要做的只是在表達憤怒後「放下」。只要開始了解,有些習慣性的情緒反應和遺毒,對自己無益,你就會看到放下的重要性。
放下並不是原諒,也不是遺忘或粉飾對方的惡行。連佛教在談的心平氣和、寬恕,本質也是放下,與原諒沒有太大關係,詳細可以看我這篇來信回答:如何包容別人,又不委屈自己?
工作、生活中的「對事不對人」其實也是相似概念:我對你這個人有意見,但並不會影響我對重要事情的執行,或團體運作。
人們口中的「以合為貴」,可以嚮往,但不必強求。因為我們終究都是個體,過度維持一團和氣,忘記了表達自己,不僅損害身心健康,對「維護關係」更是弊大於利。就連達賴喇嘛也曾提醒過世人:「不執著不是要我們變得冷漠,反而有時候,你更應該好好生氣。」
關係的破裂,不是因為表達了憤怒,而是縱容了你我的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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