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30|閱讀時間 ‧ 約 12 分鐘

「愛」是人本精神的終極關懷《逃避自由》文本詳述(下)

文/曹立寬

現代教育作為逃避自由與自我疏離的起點

當極權主義崛起、二次大戰爆發,身處自由世界的人們,不得不對自由的意義重新深刻反省。弗洛姆在《逃避自由》中就不斷提醒我們,實際上不只是極權主義,或各種獨裁暴政會威脅我們的自由,現代資本主義社會的文化經濟結構,也會導致對個人自由的強烈壓抑。尤其是對人「自發性行動」的壓抑。
現代自由社會雖然去除了傳統權威及其暴力性,卻在許多社會生活的領域,使匿名於「市場經濟」和「大眾」的權威,主導了我們的思考與行動。這造成了現代人的自我疏離:個人變得不像自己,而成為了自己心中的「他者」(the Other)。具體而言這種「與自己疏離」,體現在社會對「個人自發性」的各種壓抑上,這些壓抑行為都可以從兒童受教育的過程看見。
在兒童的早期教育中,許多人就習慣了壓抑自己的情感,也壓抑各種關於生命意義或社會倫理的根本思考,只發展能回應社會要求的「工具理性」(Instrumental rationality)[1];讀書考試的能力、快速而自動化的工作能力。也因此個人的自發性行動被嚴重限制。
孩童的情感表達是最為真誠的,他喜歡就是喜歡、討厭就是討厭。而且佛洛姆甚至認為,兒童對他人是否以善意對待自己有驚人的判斷力,他不會因為表面的偽裝而被蒙蔽。[2]這樣真誠的本性很自然具有一種叛逆特質,這是由於兒童清楚意識到自己相對外在世界的脆弱處境,因此他經由各方面的自我成長,不斷試圖增加自我力量,以應對外在世界。但是這樣的嘗試必然會遇到許多挫折;例如學齡前的小孩想要自己倒水卻被開水燙傷,想要跑步卻跌倒了。他得經由這些挫折學習如何穩定的與世界互動,並展現自己的價值。
而這之中最難以掌握、甚至不一定會隨著年齡增長自動習得的能力,當屬「人際關係」。在學習與人相處上兒童必然遭遇無數的挫折,面對這些挫折他很自然會產生負面感受。理論上理想的教育狀態應在兒童與同儕以及教育者一次次的對話及衝突中,使孩童漸漸培養自己的思考能力,學習如何在有足夠空間做自己的同時,真誠而友善的與人相處。但大多數情況裡,教育環境習慣以壓抑個人真實需求和情感的方式,來迫使他表現出根本不屬於自己的善意
舉例而言,在相對保守的教育環境中,當孩童面對師長對自己的怒罵,他心中理所當然會產生強烈抗拒。理想上這是孩童練習發展理性思考和溝通能力的機會,如果在和平狀態下能與師長對話,他可以藉此思考師長的要求是否合理?合理標準是什麼?他自己能否接受?而又為什麼接受或不接受?但是在現實情況中,比較社會化的小孩往往一定會意識到;遇到這種情況什麼都不要表達,以長輩期待的方式應付應付是最安全也最不麻煩的方法。然而一旦他習慣了這種行為模式,這也就在無意識間自動化的成為他待人處事的方式了。久而久之他將遺忘什麼是自己真實的感受,什麼是「為了應付」產生的行為反應
當大多數兒童以本身就不屬於自己的感受來待人處事時,他社會化了,但同時也跟自己疏離了。「個人所抱持的敵意會遭到外在世界的直接壓抑,而個人我所具有的友善態度,則會遭到外在附加的偽造物扼殺。」[3]當虛構的正面情緒和想法,取代了負面感受,個人真實的正面情感與創造力,也同時被這個虛假的正面情緒面具給取代了
除了情感壓抑,弗洛姆也同時批判了在我們社會和教育裡常出現的另一種壓抑,那就是對個人探索「自我和世界關係」的壓抑,這在教育中最常見的現象,就是機械化的讀書考試,在社會中則是標準化的工作。這種壓抑迫使個人在面對自己的學習和工作時,把自己想像成一部生產機器,他只負責依照既定程序把事情做好,他的各種行動都只是「走流程」而已,沒有任何獨特的人性意義。這導致個人在這種「異化」中變得無法思考自己與社會、世界的關係,他甚至無法思考自己與自己的關係。因而在極端的情況下成為了「機械人」。

真實自我與自發性

弗洛姆始終強調一個精神富足完整的人,首先要能真實面對自己;而面對自己意味著不將自己的整體性給切分成一個單一、制式的模樣。唯一能做到這點的,只有個人個的「自發性行動」。弗洛姆強調的「自發性」,是指個人的行為完全來自於自身真實的思考和感受,而非被社會規範或外在權威強加於自己的觀點主宰。只有在這種狀態下,人的完整性才能體現。
具體而言要展開自發行動,首先必須意識到,個人做的每一個行動,其意義並不來自於經規劃和計算後達成的量化效果,而來自於行動的當下能表達並展現出個人真實的自我[4]我們可以從藝術家的創作經驗中看到這種自發性;對真正沈浸於創作的詩人而言,他從來不會在創作前先把自己將要寫出的每一句詩詞,一一做好嚴謹的效益評估才開始創作。創作對他的意義,是將個人生命真實而深刻的體會表達出來,就只是這樣而已,沒有其他目的。
弗洛姆認為像這樣的經驗才是真正具有創造性和自發性的行動,個人在這種行動中可以體會到真正的自我實現,不為什麼,只為呈現個人生命所見、所感中那最深處的真實經驗。這種經驗是人最珍貴也最真誠的模樣,因此能活出這種真誠的人,必然是獨特而富有創造性的。這是人身上特有的潛能,因為我們不只是像其他生物一樣為了自身的物質存續而存在,不只是在生物性的層次經驗到世界,更能思考自己經驗到、感受到的世界,以及這個正在經驗、感受的自我,並把這種直接經驗化為某種「意義追求」。
每個存在於世的人,因為生命境遇的不同,如果他認真挖掘自己的生命經驗,必然能從這些經驗中活出自己與他人的不同之處,也是在這個意義下個人對存在的意義追求,具有高貴的難以複製性。因而一個真正自由的社會,應該重視這種珍貴的自我實現經驗,因為當社會中的個人都能獲得支持展開自我實現,他們也將理解到這種經驗的珍貴,因而願意支持其他人的自我實現。弗洛姆認為這樣自由且互助的理想,應是現代「自由世界」必須重視的價值追求。

「愛」是人本精神的終極關懷

在弗洛姆的心理學思想中,他從不曾間斷的強調「愛」的重要性。他的人本主義關懷最深層的價值追求也就是如此。對弗洛姆而言,愛不是像弗洛依德認為的那種「性慾望」的延伸,愛就其根本意義上而言代表的是一種「肯定」,以及願意這樣肯定某一具體存在的「意志」。這種肯定可以是任何具體存在的人事物,同時也可以是像「我們居於其中的世界」這樣的涵納性空間,同時,更重要的,那個肯定對象當然也無庸置疑的包涵「自己」。
弗洛姆根本上反對近代以來許多把「利己」與「利他」對立的看法,他認為所有這類觀點都是對「愛」的誤解。我們常會覺得愛是無私奉獻、自我犧牲的,這些確實都是愛的表現方式,但卻不能說是愛的本質。弗洛姆認為愛的本質是擁有「肯定一個對象的意願與能力」[5],而不是純粹為了所愛對象自我犧牲。在極端的情況下,過度強烈的犧牲自我有可能只是一種逃避孤獨處境的手段,而在這種情況下犧牲奉獻會變成一種「強迫性」的情感束縛[6],捆綁著自己與他聲稱所愛的對象。這並不健康,也並非「愛」的真正表現。
同樣的,在另一種情況中人們常常會以為自私自利或過度自戀是因為個人太愛自己、太重視自己,以至於忽略他人。但這種想法也是對「愛」重大的誤解,因為愛既然是一種能力與意願,那麼它就應該存在於那個「能去愛」的個人身上。如果一個人沒有愛別人的能力,就說明他不具備「愛的能力」,而不具備愛的能力,也就同時不具備「愛自己的能力」
乍看之下我們可能會對為何「無法愛他人就不能愛自己」感到困惑、多數人或許會很自然認為「愛自己是人的天性」。然而這種「愛自己」,其實真正的意涵是追求「自我利益」,這種利益究其根源而言與我們對「生存必需性」的投射息息相關,在現代社會下它容易被回朔成一種原始的生物本能。
現代資本主義社會的人性假設認為,人的本質就是這樣「理性而自利」的動物,但是這在弗洛姆看來,僅只是一種被資本主義生產模式塑造出的「人格形象」,這種人格形象將純粹的利益追求,當成具有神聖內在價值的道德行為。如「人應該奮發向上追求飛黃騰達」這類觀念,或各式各樣的「成功學」,在資本主義社會都是被鼓勵且被認為具有道德價值的追求。這種對獲取現實利益的無限關注,在弗洛姆看來並不是「愛自己」的表現。因為基於這種人性假設而生的自利,並非自由的選擇,而是受制於一種「虛構的本能」,嚴重誇大了人作為生物存在的「必要性需求」。
愛是一種珍貴而獨特的人類活動,它存在的意義正好就是因為「人是自由的選擇去愛」,不管是愛自己、愛他人、愛世界。他的愛肯定的是「他愛的對象」的整體存在,而不只是被弗洛伊德所說的「性本能」驅策的自然反應。因此一個真正愛自己的人,必然擁有自由愛人的能力,而這種能力因為所有人類都共同生而為人的這個事實,具有開展成對人的普遍性關懷的潛力,所以愛自己不會是自私自利的,他勢必會真誠而自然的在乎他人,儘管可能程度不一。
一個自私自利的人,其實並不愛自己,就像一個過度自戀的人,其實也並不喜歡自己。他們正好是因為缺乏了愛的能力,無法肯定自己,更無法自由的決定要如何愛人,才會全然受制於現實利益的支配。這樣的人其實一點也不自由、也不幸福。
所以真正擁有「愛的能力」的人,很自然能從自己生而為人的獨特存在經驗中,共感他人的存在意義,並認同他人與自己具有本質上的平等地位。因而能真誠的在乎「人」;既是每個獨特具體的個人,也是這些獨特具體的個人代表的普遍人性與人類潛能。弗洛姆認為這是一切人本思想最深的根基,也是我們之所以認同自由、民主、人權、人性尊嚴等價值,背後真正的意義源泉。
弗洛姆也強調,一個真正認同自由、人性尊嚴與對人之愛的社會,除了保障人們不受干涉的消極自由,更應該有另一種積極的倫理;沒有任何人應該挨餓、受凍、過著毫無尊嚴的生活。因此民主社會需要有積極的集體力量,在民主與自由人權受保障的前提下,提供各項社會和經濟的支持,讓被社會排擠到邊緣的弱勢者,有自我實現並聲張自身自由的權利。
弗洛姆稱此為「民主式社會主義」。[7]這種想法背後根本的信念在於:人不只互不干涉的孤立存在,為了肯定自身存在於世的事實,他必須肯定他身處的世界及與他一同身處其中的他人,他們彼此的存在是有意義的,且可以透過對彼此的肯定一起變得更好。這種愛的意志,是弗洛姆全心信仰的價值。
以我看來,在這個「價值多元」到能被共同指稱的意義已然失落的時代,能對人有如此純粹真摯的良善情感,既涵納了每個個別之人的個殊性,又將這種個殊性推升至「普遍的倫理關懷」,這大概是弗洛姆的思想中,最令人動容之所在了!
引述出處與參考觀點:
[1] 「工具理性」一詞,來自社會學家韋伯的理性化(rationalization)理論。他區分了兩種理性:工具理性(Instrumental rationality)與價值理性(Value Rationality)。工具理性是指將所有事物都納入一個效益計算的客觀標準中,評估怎麼達到最高效益。而價值理性則是對各種具體事務背後的意義追求。一言以蔽之,工具理性是問「如何做」,價值理性是問「為何而做」。
[2] 弗洛姆著,劉宗為譯《逃避自由》,木馬文化,頁275。
[3] 弗洛姆著,劉宗為譯《逃避自由》,木馬文化,頁276。
[4] 弗洛姆著,劉宗為譯《逃避自由》,木馬文化,頁295-296。
[5] 弗洛姆著,劉宗為譯《逃避自由》,木馬文化,頁294。
[6] 弗洛姆著,劉宗為譯《逃避自由》,木馬文化,頁185。
[7] 弗洛姆著,劉宗為譯《逃避自由》,木馬文化,頁306-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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