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告師子吼菩薩。善男子。汝言眾生悉有佛性,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礠石者。善哉善哉。以有佛性因緣力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若言不須修聖道者,是義不然。
善男子。譬如有人,行於曠野。渴乏遇井。其井極深。雖不見水。當知必有。是人方便求覓,罐綆汲取則見。
佛性亦爾。一切眾生雖復有之。要須修集無漏聖道,然後得見。乃至譬如眾生造作諸業。若善若惡。非內非外。如是業性,非有非無。亦復非是本無今有。非無因出。非此作此受。此作彼受。彼作彼受。無作無受。時節和合而得果報。
眾生佛性,亦復如是。亦復非是本無今有。非內非外。非有非無。非此非彼。非餘處來。非無因緣。亦非一切眾生不見有。諸菩薩時節因緣和合得見。時節者,所謂十住菩薩摩訶薩,修八聖道。於諸眾生得平等心,爾時得見。不名為作。
善男子。汝言如礠石者,是義不然。何以故。石不吸鐵。所以者何。無心業故。
善男子。異法有故,異法出生。異法無故,異法滅壞。無有作者。無有壞者。
善男子。猶如猛火,不能焚薪。火出薪壞。名為焚薪。善男子。譬如葵藿。隨日而轉。如是葵藿,亦無敬心。無識無業。異法性故,而自迴轉。
善男子。如芭蕉樹,因雷增長。是樹無耳。無心意識。異法有故,異法增長。異法無故,異法滅壞。
善男子。如阿叔迦樹。女人摩觸。華為之出。是樹無心。亦無覺觸。異法有故,異法出生。異法無故,異法滅壞。
善男子。如橘得屍,果則滋多。如是橘樹,無心無觸。異法有故,異法滋多。異法無故,異法滅壞。
善男子。如安石榴樹。甎骨糞故,果實繁茂。安石榴樹,亦無心觸。異法有故,異法出生。異法無故,異法滅壞。
善男子。礠石吸鐵,亦復如是。異法有故,異法出生。異法無故,異法滅壞。
眾生佛性,亦復如是。不能吸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善男子。無明不能吸取諸行。行亦不能吸取識也。亦得名為無明緣行。行緣於識。有佛無佛。法界常住。
寶藏論云。火不待日而熱。風不待月而涼。堅石處水。天鼓遊光。明暗自爾。乾濕同方。物尚不相借。豈況道乎。即不相借也。如火以熱為性。風以涼為性。豈假藉他緣乎。天鼓者,日也。常遊光照四天下。日出即明。日沒即暗。皆是法爾。非關造作。堅石處水者,石雖處水。水不入石。雖同一處。石自乾而水自濕。故知法法標宗。塵塵絕待。則非因緣。亦非自然。
寶積經云。爾時世尊告幻師言。一切眾生,及諸資具。皆是幻化。謂由於業之所幻故。諸比丘眾,亦是幻化。謂由於法之所幻故。我身亦幻智所幻故。三千大千一切世界,亦皆是幻。一切眾生共所幻故。凡所有法,無非是幻。因緣和合之所幻故。
又教中總明十喻。如幻如化,如夢,如影等。此是諸佛密意,破眾生執世相為實,起於常見。世間共知幻夢等法是空。則不信人法心境等,如幻夢亦空。所以將所信之虛。破所信之實。令所信之實。同所信之虛。然後乃頓悟真宗,遍一切處。心內心外,決定無有實法建立。
大莊嚴論云。
我昔曾聞有一幻師,有信樂心。至耆闍山,為僧設會。供養已訖。幻尸陀羅木,作一女人。端正奇特。在大眾前,抱捉此女而嗚之。共為欲事。時諸比丘,見此事已。咸皆嫌忿,而作是言。此無慚人,所為鄙褻。知其如是,不受其供。時彼幻師,既行欲已。聞諸比丘,譏訶嫌責。即便以刀。斫刺是女。分解支節。挑目截鼻。種種苦毒,而殺此女。諸比丘等,又見此事。倍復嫌忿。我等若當知汝如是。寧飲毒藥,不受其供。乃至爾時幻師,即捉尸陀羅木,用示眾僧。合掌白言。我向所作,即是此木。於彼木中,有何欲殺。欲安眾僧身故,設此飲食。欲令眾僧心安,故為此幻耳。願諸比丘,聽我所說。豈可不聞佛於脩多羅中,說一切法,猶如幻化。我今為欲成彼語故,故作斯幻。如斯幻身,無壽無命。識之幻師,運轉機關。令其視眴。俯仰顧眄行步進止。或語或笑。以此事故。深知此身,真實無我。
華嚴經頌云。
世間種種法。一切皆如幻。若能如是知。其心無所動。
諸業從心生。故說心如幻。若離此分別。普滅諸有趣。
譬如工幻師。普現諸色像。徒令眾貪樂。畢竟無所得。
世間亦如是。一切皆如幻。無性亦無生。示現有種種。
度脫諸眾生。令知法如幻。眾生不異幻。了幻無眾生。
眾生及國土。三世所有法。如是悉無餘。一切皆如幻。
幻作男女形。及象馬牛羊。屋宅池泉類。園林華果等。
幻物無覺知。亦無有住處。畢竟寂滅相。但隨分別現。
菩薩能如是。普見諸世間。有無一切法。了達悉如幻。
眾生及國土。種種業所造。入於如幻際。於彼無依著。
如是得善巧。寂滅無戲論。住於無礙地。普現大威力。
又入法界品,時童子童女告善財言。
善男子。我等證得菩薩解脫,名為幻住。得此解脫故,見一切世界皆幻住。因緣所生故。一切眾生皆幻住。業煩惱所起故。一切世間皆幻住。無明有愛等展轉緣生故。一切法皆幻住。我見等種種幻緣所生故。一切三世皆幻住。我見等顛倒智所生故。一切眾生生滅老死。憂悲苦惱皆幻住。虛妄分別所生故。一切國土皆幻住。想倒心倒見倒無明所現故。一切聲聞辟支佛皆幻住。智斷分別所成故。一切菩薩皆幻住。能自調伏教化眾生諸行願法之所成故。一切菩薩眾會變化調伏諸所施為皆幻住。願智幻所成故。善男子。幻境自性,不可思議。
大集經偈云。如來法界無差別。為鈍根者說差別。宣說一法為無量。如大幻師示眾生。
清涼疏釋。如幻忍者。如一巾幻作一象。
楞伽經云。智不得有無。而興大悲心。由了體空,不壞幻相差別。故如象生,即是象死。此二對,應成四句。謂此二無二,故非異。無不二,故非一。非一即非異,故非非一。非異即非一,故非非異。亦絕雙照,故非亦一亦異。
若以巾上二義,對象上二義辯非一異,略有十句。
一,以巾上成象義。對象上差別義。合為一際名不異。此是以本隨末。就末明不異。經云。法身流轉五道,號曰眾生。如來藏受苦樂與因俱。若生若滅等。
二,以巾上住自位義。與象上體空義。合為一際名不異。此是以末歸本。就本明不異。經云。一切眾生即如。不復更滅等。
三,以攝末所歸之本。與攝本所從之末。此二雙融,無礙不異。此是本末平等為不異。以前二經文,不相離故。
四,以所攝歸本之末。亦與所攝隨末之本。此二相奪,故名不異。此是本末雙泯明不異。以真妄平等,異不可得。次下四門明非一。
謂五,以巾住自位義。與象上差別義。此二本末相違相背,故名非一。楞伽經云。如來藏不在阿賴耶中。是故七識有生滅。如來藏者不生滅。此之謂也。
六,巾上成象義。與象上體空義。此二本末相反相害,故非一。勝鬘經云。七識不流轉,不受苦樂,非涅槃因。唯如來藏,受苦樂等。
七,以初相背。與次相害。此二義別,故名非一。謂相背則各相背捨,相去懸遠。相害則相與敵對。親相食害。是故近遠非一。以前經文,不相雜故。
八,以極相害,俱泯而不泯。與極相背,俱存而不存。不存不泯,義為非一。此是成壞非一。以七識即空而是有故。真如即隱而是顯故。
九,上四非一。與四非異。而亦非一。以義不雜故。又相違是存。相害是泯。然存上有不存之義。泯上有不泯之義。若唯泯無不泯,則色空俱亡。無可相即。以不全泯故,雖相即而色空歷然。若唯存無不存,則色空各有定性。不得相即。由有不存故,雖歷然而得相即。以體虛故。
十,然亦不異。以理遍通故。法無二故。若以不異門取,諸門極相和會。若以非一門取,諸門極相違害。極違而極順者,是無障礙法也。
又釋云。別明義理,於中有二。先成有無。後成四句。言有無者。以三性中,各有二義。皆有無故。圓成二者。一性有。二相無。依他二者。一緣有。二性無。遍計二者。一情有。二理無。
今初巾中,即圓成二義。術象皆是依他二義。
二,術是能成之因。託真而起。故用有體無。用有即是緣有。體無即是性無。
三,不是所成之果。故相有實無。相有即是緣有。實無即是性無。
四,明依圓不離。即事同真。生喻於事。死喻於真。事泯理顯。故生無死有。以無礙故者。出其所因,即事理無礙也。
五,中就情則有。妄見分明故。就理則無。以是妄計,必非有故。
所以幻喻廣說有無者。以惑情所封,有無皆失。理無惑計,有無皆真。是知幻喻諸法,非實非虛。非空非有。
若無於有,不成於無。若無於無,不成於有。有無交徹。萬化齊融。
又五中,各具四句顯成。四句者,於中有二。初一重四句。後重重四句。今初又二。先正顯。後簡非。
今初也。
. 初性有相無四者。一有,真性有故。二空,無諸相故。三,亦有亦空,義門異故。四,非有非空,互融奪故。
. 二用有體無四者。一有,迷真有用故。二空,依真無體故。三,亦有亦空,體用不壞故。四,非有非空,無體之用故非有。即用之體故非空。
. 三相有實無四者。一有,事相現故。二空,圓成無實故。三俱存,無性不礙圓成。圓成不礙無性故。四,俱非。圓成即無性故非有。無性即圓成故非空。
. 四生即是無。死即是有。四者。一,真性顯故。二,依他即無性故。三,性相雙存故。四,性相即奪故。
. 五情有理無四者。一,遍計妄情,能招生死故。二,即理而求,不可得故。三,要由理無,方即情有。若無情有,不顯理無故。四,情有即理無。理無即情有故。
已上四句,然皆具德以稱真故。不同情計定執,四句成謗。皆即有之空,方為具德之空。即空之有,方為具德之有。又盡有之空。盡空之有。方為具德。又四句齊照,成解境故。四句齊泯,成行境故。皆言亡慮絕,方為具德耳。
所以昔人云。巫山臺上,託雲雨以去來。舒姑水側,寄泉流而還往。故知聚沫之身非有。如幻之心本空。豈有欲情而成實事。
又如莊周,達體虛如幻。見自身為蝴蝶。及夢中自見己身遊天崖。是以凡夫盲無慧目。妄取前塵男女等相。如幻化法,但誑心眼。都無實事。皆業識心動,起見現相。意識分別,強立我人自他差別。若能識幻,方悟前非。終不於空而興造作。又此幻法,多人錯解。執一切法如幻如化。便作空無之見。如方廣外道,立空無為宗。不知實義。
故華嚴論云。了如幻法,是堅固義。言堅固者,即是常住義。豈可作空無之解。故知此幻即真。幻不可得。無幻之幻。名為幻法。絕見之見。方名見幻。
問 : 諸法不真,各無自性,剎那變異,故稱為幻。佛身常住,豈稱幻耶。
答 : 諸佛略有二身。一,真實身。二,方便身。以眾生有不見如來真實身故。示方便身,令入真實。若悟入時,即方便身是常住體。了幻不可得故。
如鴦崛魔羅,是一切寶莊嚴國,一切世間樂見上大精進佛。以本願力,入幻網門。現跡同凡。示行殺害。後見佛悟道,惡業頓消。令一切眾生,知得道業亡。不生邪執。皆令仰慕佛法難量,不可思議,有大威力。所以鴦崛魔羅經偈云。如來所變化。眾生悉不知。如來所作幻。眾幻中之王。大身方便身。是則為如來。
問 : 一切法如幻。云何有垢淨能所對治。
答 : 只為如幻。故垢淨不定。由心迴轉,凡聖法生。故思益經云。垢法說淨,見垢實性故。淨法說垢,貪著淨相故。
又莊嚴經論云。
問 : 若諸法同如幻。以何義故,一為能治。一為所治。
偈答云 : 譬如強幻王。令餘幻王退。如是清淨法。能令染法盡。
釋曰。彼能治淨法,亦如幻王。由能對治染法,得增上故。彼所治染法,亦如幻王。由於境界,得增上故。如是清淨法,能令染法盡者。如彼強力幻王,能令餘幻王退。以染淨法。各有增上力,隨境自在轉。故稱為王。
所以圓覺經云。
爾時世尊告普眼菩薩言。善男子。彼新學菩薩,及末世眾生。欲求如來淨圓覺心。應當正念遠離諸幻。
先依如來奢摩他行。堅持禁戒。安處徒眾。宴坐靜室。恒作是念,我今此身。四大和合。所謂髮毛爪齒,皮肉筋骨,髓腦垢色,皆歸於地。涕唾膿血,津液涎沫,淡淚精氣,大小便利,皆歸於水。煖氣歸火。動轉歸風。四大各離,今者妄身當在何處。
即知此身,畢竟無體。和合為相。實同幻化。四緣假合,妄有六根。六根四大,中外合成。妄有緣氣,於中積聚。似有緣相。假名為心。
善男子。此虛妄心。若無六塵,則不能有。四大分解,無塵可得。於中緣塵,各歸散滅。畢竟無有緣心可見。
善男子。彼諸眾生。幻身滅故,幻心亦滅。幻心滅故,幻塵亦滅。幻塵滅故,幻滅亦滅。幻滅滅故,非幻不滅。
譬如磨鏡,垢盡明現。善男子。當知身心,皆為幻垢。垢相永滅,十方清淨。
善男子。譬如清淨摩尼寶珠。映於五色。隨方各現。諸愚癡者。見彼摩尼實有五色。
善男子。圓覺淨性,現於身心。隨類各應。彼愚癡者。說淨圓覺,實有如是身心自相。亦復如是。由此不能遠於幻化。
釋曰。珠中無五方之色,因光所映。性中無五趣之身,隨業而現。迷珠者執珠中實色。昧性者認性內虛身。
法喻皎然。真偽可驗。
《宗鏡錄》 卷七十九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