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我回去以前的工作,是出於我的真心,希望能在崗位上肯定自己與勝任工作;又或是滿足別人賦於我的期待?
這之間到底有沒有存在著後悔或錯誤? 又或者是相信、看淡?
我沒辦法想像,我若無其事的回到之前的工作,因為心裡還保有疙瘩。
「這只是一份工作,為何存在預期心理?」
說難聽些,也不是為了一份溫飽為了錢? 還是想在一份工作中獲得金錢以外的東西?
「我真的該回去以前的職場嗎?」總還是猶豫不決。
我沒能保證我能承受這一切接下來發生的事件。
其實是我還沒弄清楚自己可以做什麼與想要什麼。
在辦理好數位借閱證之後,借了一本之前就想閱讀的一本書《一個人去丹麥,寫一本書》之所以想讀,一部分是很表淺的是一位藝人出的書,知名度的緣故?!二來是跟我低潮的情緒有關,或許下意識想在書中得到一些解答。
一個人願意揭開內心的傷疤,在某種層面上是想藉由說出來而丟棄一些痛,有時候不一定是求救,只是那些憂鬱不放掉一些,隨時就會掉下去黑洞裡,然後回不來,我是這麼想的。
而喬喬是想透過自己的經歷來去鼓舞有相似痛苦的人,從中得到一些救贖和相信。
我想她也藉由這本書的誕生,整理好過去的自己,變得是可以提起的勇氣與經歷。
嗯,謝謝與這本書的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