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0/20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錄音筆思維

20多年前讀1984
覺得就算滿街監視器看你,只要你行得正,怕啥?看就看!歐威爾哥,你也太緊張了說。

那天給這位家長問:

「如果老師問心無愧,何必緊張?」

這是這位家長在孩子書包放了錄音筆, 然後「養案」多時,最後節錄一部份,斷章取義之後和我翻臉時問我的話。

讓我想到20年前的想法。

..
這位家長偷偷放錄音筆的做法。
問題根本不在於「沒有做壞事,幹麼怕?怕什麼?」
以前覺得這邏輯很正確,多年之後才醒悟:
這種想法和邏輯根本狗屁不通!而且......
非,常,可,怕!
你可以就這句話,無限上綱的去定一個人的罪!

..
沒有誰有權力可以利用器材監視、監聽別人,法律上,並不允許,因為,這是對他人基本人權的侵犯。 道德上,這種做法更是低劣。

荒謬的出現了:用低劣手法的人自己就是缺德,卻要質問被害者的道德。
可笑而讓人氣憤!

..
..

關鍵不在於「有沒有做了什麼(不好的)事情」,而是:

「你有什麼權力」,或是:
「在什麼法律的賦予下,你有這個權力」 的問題。

...
這句話----「如果問心無愧,何必緊張?」

是不是很耳熟?

嗯,包公劇、施公案裡面就常出現。

先給人一個罪名,然後要對方證明自己清白。

多麼的恐怖和荒謬與迫害人權。

舉個極端例子:
某地方發生強姦案,某男性在附近。
這時候,是否可以指控這男性就是疑犯?
因為他身上就是有「兇器」?
更遑論「你沒做,何必緊張」這種思維與問話。

......
法治是求100%周延證據,不是用「懷疑」來定罪,更不是用一句泛心理偽科學的問句來證明是否與黑白。

否則,人的基本權利不保。

我一直對孩子們說:
「只要你說了,我就相信!」

就是因為這種徹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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