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很難。在我大學時看了余華所寫的《活著》讓我想著人生怎麼可能在經過一連串的苦難後還能活著,像主角那樣。我想那是杜撰的小說,不久後,升大二時我開始接觸心理學,在諮商學派中,存在主義很吸引我,開始是因為Frankl的著作《意義的追尋》(Man's Search for Meaning)深深的震懾了我。因為這次我看到的是一個真實的人生,不是虛構的劇本。我根本不知道在經歷了那些後,一個人要怎麼繼續活著。
可是我經歷了生活後,才知道沒有不存在的人生,每個最痛苦你覺得最是虛假的東西,才最貼近真實。所以我也開始追尋自己活著的意義。
剛開始,在信仰中,我得到很大的力量,我也知道,上帝不會給我無法承受的苦,所以我必須揹起自己的十字架繼續向前走。可是路阻且長,長到我覺得自己好像走不下去了。這時候我會想像,我已經離開這個世界,望向窗外,我在一座深山裡的民宿開始做打掃的工作,當時我希望那就是我的人生,重生了。可是這樣的景況並沒有維持太久,又陷入一個新循環。
後來,我有了一個孩子,發現他不能沒有我,我也不能沒有他。我才明白,比絕望更深的盡頭是愛,我很愛我的孩子,我看著他一天天長大,我想給他我的所有。所以我的命不再是自己的了,在你還沒有找到前,不用著急,就只是還沒有找到,從書頁的字裡行間,我想那些可以活著的人,都是因著這樣的盼望。記得讓自己永遠都有盼望,因為活著就是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