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愛自己,別人要如何愛你?
陌生人沒有什麼界線不界線,之所以要立界線一定是兩個有關係的個體,其中一方認為自己在關係中感到不舒服,因而想要有所改變了。而之所以不舒服,往往是為了贏得他方的喜歡或肯定,使自己受了委屈,並被自己察覺到了。(如果沒感到不舒服;或感到不舒服,但沒想到或者無意改變,那有沒有界線就都無所謂了?)
關係之間的改變很有意思。關係,分析起來:大概是一個你,一個他,以及你和他之間的互動。所謂的改變,是改變你們之間的互動方式或模式—在這裡大概是你認為對方太過分了,或你自覺太委屈了—,所以呢?你會希望對方與你的互動方式有所更異—對方不要那麼過分,你不想再受委屈—,然後呢?你們的關係就能往正向發展—相互理性,尊重,雙方都感滿意。也因此,你認為應該改變的是對方,問題是對方往往認為之前的互動沒什麼不好,也不覺得有什麼問題,他不想改變,他也不認為有什麼改變的必要。結果,你更不滿,更覺委屈。
所以呢?你對關係不滿想立下界線(或者不想再被情緒勒索),需要改變的並不是對方,需要改變的其實是你。你改變了,互動方式也就變了,他也就不得不跟著變了。問題是對方往往用悲情、威脅、親情…希望能影響你,讓你不再堅持(最好是放棄)他不希望的改變。也因此,重點在你,你是否很堅持?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恭喜你,改變必然產生。
註:你之所以會長期忍受委屈,乃因我們的社會常以強迫方式來逼人就範,即使你不同意,你沒意願有時也會被迫順從,不順從就會感到內疚,因此察覺自己的意願和感受就變得很重要,察覺後,勇敢說出自己的想法,並勇於為此決定負責,然後,改變就開始了。(之所以說勇敢,乃因首次嘗試,其實是極不習慣,極不容易的,所以必須要鼓足勇氣才做得到;但,做過一次後,你也就越來越順手了。這也表示你越來越知道珍愛自己了。)(受委屈,其實是你自願的,是你自找的;你不願意,它就不會再發生了。)
蘇絢慧(2021)。立下界線:卸除生命中不必要的內疚感,找回平靜,成為溫柔而堅定的自己。台北:天下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