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學術界彈性工時的福,
我可以規律採用週日到週四工作的節奏。
週日到週四這五天被我定義為工作日。
每個工作日一早,我會在律構本 Legal Pad上寫下今天的行動規劃。
我規劃行動的方法,我稱為「135任務」。
其中135表達的意思是1件大事,3件中事以及5件小事。
大事的定義是緊急且重要,且立即與上級相關的事情。
例如老闆交代的報告,投影片製作等等,我都會放在大事的範疇。
中事的定義是緊急且重要,並且長期能成為自己作品的事情。
例如讀論文,寫論文,製作演講投影片,寫程式,推定理等等,都是未來可以代表自己的作品。
小事的定義則是不緊急但重要,短期不會有什麼收益,但長期有很大好處的事情。
例如廣義的閱讀,閱讀程式相關的書籍,閱讀數學相關的書籍,學習課程等等,都是我每天會進行的小事。
當然,你一天大概還會處理到很多緊急或不緊急「不重要」的事情。
這些沒用的,就不要放入135任務成為一天計畫的一部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