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4|閱讀時間 ‧ 約 25 分鐘

上古漢語的邏輯結構 083

2.0 上古漢語的特殊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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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之乎者也 —  也 (矣﹑焉)

  • 2.3.1 也

二﹕小結

在前面初步的探索中,Ya3 的解析策略有三,可總括如下﹕

首先,我們反對王力的觀點,即「也」字的語構功能是煞句。原因有三個。

一,將字用作標點符號 (本例將「也」字用作句號) 是非常笨拙的手段。當然,我們不必假設上古漢語的創造者與使用者並不愚鈍,但事實上,上古和中古漢語都有使用標點符號的習慣,所以,我們有理由相信,在某程度上,「也」字起碼無需用作煞句

二,如用作煞句,「也」字的語構型必然是 s/s,而「虞人」的語構型則必須是 s/n,否則「百里奚虞人也」的最終導數得不出一個 s﹔而且用 s/s (煞句﹗) 來規範整個句子及其成份對解析手段構成嚴重的制肘,對比較複雜的句式會形成可預見的困難。

第三,「百里奚虞人也」的句讀並非以「百里奚虞人,也」的方式讀出,所以將「也」字視為表示煞句的語構功能並不合理。

就這最後一點而言,Ya3.6 Ya3.7* 的處理比 Ya3.11* 的處理 (即王力的意見) 更符合上古漢語的句讀習慣。借用現代的標點符號,「百里奚虞人也」一貫寫作「百里奚,虞人也」。顯然,「也」字並非用作修飾「百里奚虞人」,而僅僅是「虞人」的修飾語 (即函子)。用作「煞句」(如要勉強使用王力的用語) 的是「虞人也」,它是一個構句函子,其論元是「百里奚」。

Ya3.6 Ya3.7* 之間的取捨是不必的,因為同一表式可屬於多於一的語構型。尤其是缺乏屈折手段的漢語,位置 (即其用法) 決定了該表式的語構型。至此,我們暫時可以下一個結論﹕「也」字的語構型屬於 (s/n)/x,其中的 可以是基本型 (譬如 n) 或函子型 (譬如 s/n)。

根據前面的分析,若按王力的觀點,即「也」字的語構功能是煞句,Ya3 有這樣的一個函算語法結構﹕

若按我們的觀點,即「也」字的語構功能非煞句,Ya3 有這樣的一個函算語法結構﹕

我們認為 2.3.1_9 的解析更符合上古漢語的使用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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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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