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送禮與回禮(一):怎麼送?如何還?送禮的道德難題〉中,我們看到禮物交換如何作為全面性的社會現象,體現為一種涵蓋情感、經濟與時空的實際倫理行動。我們還討論到牟斯考察舊社會部落的禮物交換,實則為了引出1925年的社會問題,即個人自我意識的過度膨脹,以及群體道德的淪喪。牟斯擔心好的傳統價值,如固守信約,付出、接受與還報,因膨脹的自我意識,而使個人在生活中缺乏對他人的關懷與尊重,缺乏倫理向度的觀看視角。
到了2024年,牟斯憂心的社會情態似乎更走向極端。不少針對Z世代職場行為的討論,多指出Z世代更關心個人生活品質、更注重自我成長,並且更忠於個人感受與原則來行事。「不願為了公司和團隊『委屈』或『犧牲』自己」、「新人不願意稍微加班、多做一點」,成為職場前輩頭痛的問題。雖然光靠幾篇網路文章、世代三觀調查以及片面的生活經驗便給出這樣的社會觀察結論是過分粗糙和武斷的,但或許也可以反過來想,有這些文章和相關的熱絡討論是不爭的客觀事實,正視這些討論和背後隱含的可能問題是有必要的。我們正面臨巨大的價值觀衝突,而職場,只是尤其不易隱藏的場域。
談到這裡,總是那句common sense:「沒有人是一座孤島」,我們都認同但也難以真正的認同。不論你願不願意,一但進入公司你就是公司的一份子,不論好公司還是壞公司,不論公司把你當螺絲釘或是勞動力,或是難能可貴地把你當個人看,不管怎樣,你都在公司的運作之中有所貢獻。然而所謂的Z世代職場心態,係以一種與公司/體制/團隊保持隨時抽離的方式來行事,「我隨時可以開除老闆」,暗示了我隨時可以拋棄群體,我不在乎群體,而更在乎能從群體中得到什麼好處,或者說禮物,像是自我成長、學新技能、拓展人脈、找到跳板等等。然而拿了禮物之後呢?回報的是機械式的工作,因為工作只是拿到禮物的手段。
於是我們把自己和工作,把個人和群體異化了。不願「委屈」或「犧牲」自己,在幻想中把自己與更大的共同體分離,我們都知道,在實際經驗裡人不可能像一個孤島般活著。我們還是需要禮物交換,畢竟生活總是不可避免的涉及他人並且展開倫理互動,但是禮物在情感、經濟與時空層次上卻漸漸流於形式。禮物越來越像只限於某個層次上的單純工具,例如送禮只是為了交朋友,只是為了不要欠債,只是因為中秋到了,或只是因為需要他人幫忙、需要別人作為勞動力。禮物退化為純粹的物,被拿來為了換而換、為了目的而換。
禮物之所以退化,或者說輕易的就退化,資本主義體制在背後推了一把,它更好把禮物變成物,把物變的更瑣碎和更被需要。我們對物的需要是市場創造出來的需要,這個東西被推到眼前,以有力的語言加持,我們被告知我們需要。各種購物節出現,我們買禮送禮,但背景是空洞、扁平和單薄的。
禮物亦變成瑣碎的小東西,送禮則變成經常性的,行為不佔有份量,有事沒事就送你禮物,沒有什麼特殊或必要的原因。禮物不再貴重,看的是頻率,送的頻率越多,存在感越多,別人的責任和債也就越大。
在個人自我意識的過份膨脹下,送禮亦可能表現為自我實現的暴力佔有,可能是為了滿足自己的購物慾,或是我覺得他喜歡、他需要,別人的世界也應該要是我的世界面貌的佔有慾。或是一種透過債來掌握別人,企圖化約他人的行動,如好施小惠來差遣別人。或是維護自己的人脈,或用以標誌自己的身分地位,透過物來認可自己。牟斯讚揚的禮物的倫理價值,如固守信約、付出、接受與還報,似乎漸漸消失。
那該怎麼辦?
雖然就牟斯看來,禮物讓彼此產生欠的關係並沒有不好,但這也不意味說我們應該重新召喚傳統美德,硬生生地將它們從過去搬到無法融入的現代社會。
如果在個人主體性的過度膨脹下,現代社會的禮物交換反倒阻礙人們之間真誠相待,那麼有沒有可能存在一種特殊的形式,是不用欠債的交換?或許我們可以探討這些情況,再反過來重拾禮物的美好價值。
下次我們要談德希達的純粹送禮,並由其局限出發,說明純粹送禮如何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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