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1|閱讀時間 ‧ 約 5 分鐘

《記憶與救贖》讀書會(七):「元現象」與「價格行為」的交叉理解

〈《記憶與救贖》讀書會(七):「元現象」與「價格行為」的交叉理解〉2024-09-21

 

  這次的段落有一些相對更加難讀懂的部分,涉及到不同的哲學家觀點和一些從德文字根分析出發的討論,包含了許多相對抽象的概念細節。但在閱讀的過程中,我意外地發現其中許多歷史批判的觀點和價格行為理論的思考是可以呼應著理解的。

 

 

  首先,作者帶我們從歌德的「元現象」(Urphänomen)出發。他指出,學者齊默爾(Simmel)認為,歌德的元現象是為協調主客二分的認識理論,並證明可以從有機物中直觀到柏拉圖式的「理型」。

 

  齊默爾指出:我們通常把對象的一般法則想像成某種設立在事物之外的某物,客觀且獨立於時空上偶在的物質現實;但另一方面,它又是主觀的,是全然的思想對象,不被呈現於我們的感官。然而,對歌德來說,元現象是「把自己暴露在個別形式當中的普遍事物」,譬如湛藍的天空展示了氣象學的基本法則,我們要尋求的不是某種「現象背後」的什麼,現象本身就是那理論。

 

  在這種「可直接洞察之特徵」的啟發下,班雅明重新檢討了馬克思主義式的「上層結構/下層結構關係」。反對某種機械式的反映論,指出那裡不能被理解為「下層建築因果地決定了上層建築」,而更像是內容與表達的關係。

 

 

  如果我們以這種思維去思考金融市場上的價格行為,價格的波動,以及作為價格波動支基礎的最小單位「訂單」,便能掌握到它們即是可以直接被我們觀察,讓我們「格物致知」的「元現象」。

 

  我們都可以同意金融市場會關聯到經濟環境的發展,但也能夠很清楚地明白,並不是一個特定的經濟事件就會直接因果地影響到金融標的價格的變化。真正影響價格變化的,是市場參與者對於那些事件的反應,而且,這些參與者也會像歷史家處於歷史當中那樣,處於金融市場當中(這也與索羅斯必須強調金融市場裡面存在的「反身性」)。

 

  所以,要去釐清金融現象,我們要做的其實不是設想有一個本質的、真正的「事實」(就像歷史主義要求的某種「永恆的圖像」),而是事件如何在時代裡面給出「啟示」與「教訓」。

 

 

  對於元現象,歌德還提出了「兩極性」(polarity)的思考角度,色彩現象尤其明顯,我們會在一些顏色中看到光亮,另一些則是暗的。這種現象支持了藝術上冷暖色系色調的劃分,也給出了一種「以對立的方式發展、又只回某種共通性」的邏輯。

 

  以金融市場上價格行為來思考,也就是說,當市場參與者得知了一個資訊(譬如說以近期的例子:降息)時,那一資訊會立即地被極化為「上漲」或「下跌」的訊號。市場參與者就會以這樣的方式,讓這些對立的「色彩」之間形成張力與對抗,最後走出一個有意義的方向。

 

  但我們絕對不能簡單地從最後走出的那個方向回推說「只要降息市場就會上漲」或「這一次的上漲是『因為』降息」。而是,市場上的價格行為反映了人對於這些事件以及與其相關的歷史的理解,並將這些理解與當前自身所處的時間連結起來,這些行動才會表達出最後的結果。且就像過去曾經提過的,這些金融走勢的每一刻,都分擔了一部分的「最後審判」。

 

 


  透過觀察價格行為,我們便能感受到歌德所謂「一切皆是葉子,這種簡單性讓最大的繁複性成為可能」,因為所有的金融起伏、交易理論都是從這些單一的訂單開展出來的。在這個意義下,價格行為就是金融理論的「本源」。

 

  由於人(無論是史學家或是市場參與者)無可避免地參與其中,且這些事情不能斷然地以因果的方式理解,所以每一件事件作為歷史事件或金融事件都是一次性且不可重複的。但又由於人的本性以及人對歷史的認識會參與其中,相同的pattern就是會一再地發生。形成某種若有似無的「規律」。

 

  但這樣的規律應當要是可以被超越的,而不能落入某種需要被批判的命運神話。那部分,則有待後續的段落回到班雅明繼續考察,釐清他的歷史批判將會如何處理。




前篇:

〈(一):種族滅絕與大屠殺在歷史理性中的不可能(不可以)〉

〈(二):彌賽亞的「此岸」性格與非神話式的面對〉

〈(三):世界會記得,我們會將之重新拾起〉

〈(四):必須回到「那未曾被實現過的正義」〉

〈(五):對錯誤神話秩序的歷史踩下緊急煞車〉

〈(六):歷史書寫的「星陣」與「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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