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運作的複雜網絡中,犯罪行為不僅挑戰著法律制度的效能,更深刻影響著人們的心理與情感。每當朋友間熱烈討論「犯罪者應該被教化還是懲罰?」這個看似簡單卻又複雜的問題時,往往反映的不只是對法律制裁的不同態度,更牽動著我們對人性光明面與陰暗面的深層辯證,還有對社會結構與受害者權益的在意與思索。本文將嘗試從「人心」這個切面出發,探討教化與懲罰在司法領域中如何相輔相成,並強調重視受害者重建在「完整正義」體系中的關鍵性。
犯罪行為的產生,通常並非單一事件或一時衝動所致,而是與個人生活情境、社會風氣、家庭背景等多層面因素交織而成。根據台灣法務部矯正署發布之相關統計顯示,經濟貧困、教育資源不足、家庭破裂、社會排斥等結構性問題,都是可能導致人們「走上歧途」的深層誘因。 在這些複雜因素的推波助瀾下,犯罪行為猶如被逼到絕境、找不到正當出路時的一種「病態選擇」。
然而,若只依靠嚴厲懲罰,雖可一時止息或威嚇犯罪,但並不一定能真正撼動犯罪背後的結構性癥結。此時,「教化」就扮演了替補與修復的角色。所謂的教化,並非只是一種美好理想,而是基於「人性仍有改過空間」的信念,藉由心理輔導、教育訓練、職業技能培養等實際措施,讓犯罪者在服刑期間能學習不同於過去的思維與行事方式,並在回歸社會後大幅降低再犯率。美國國家司法研究所的一份報告指出,針對重罪犯推行的職業訓練與教育計畫,能顯著降低服刑人員的再犯機率,部分研究甚至指出可將再犯率降低至原先的七成以下。
但如果司法制度只強調教化,而輕忽了懲罰的必要性,則可能使社會整體缺乏因果分明的警戒與嚴肅性。懲罰是社會的最後防線,提醒大眾「犯罪成本高,不可輕易以身試法」;唯有與教化並行不悖,兩股力量才能彼此互補,才有可能在更宏大的視角下實現「防制犯罪」與「人心改造」的雙重目標。
在看似「犯罪者—司法」的二元對抗結構中,社會輿論與制度往往忽略了最需要被關注與照顧的群體:受害者。面對突如其來的意外與傷害,受害者除了肉體上的創痛,更常出現長期的心理創傷、社交退縮以及信任感崩解等「隱形傷害」。若司法程序僅關注對犯罪者如何量刑與懲戒,而忽視了受害者的需求,則等同讓受害者在道德與情感的天平上成了「無聲的犧牲者」。
「恢復性司法」(Restorative Justice)因而逐漸受到世界各國的重視。它主張犯罪並非只是一條法律禁令被破壞的事件,而是對「人的關係」造成破壞的事實。因此,除了讓犯罪者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外,恢復性司法也更進一步地關懷到「受害者權益」以及「受害者心理重建」。 在台灣部分司法試辦計畫中,曾嘗試安排犯罪者與受害者面對面對話,讓犯罪者聆聽、反思自己行為帶給被害者的痛苦與損失,同時也讓受害者透過表達感受來獲得釋放與理解。此類實踐證明,若能同時考量「懲罰」與「修復」、「犯罪者」與「受害者」,司法才能更貼近正義的完整面貌。
人的內心往往在面臨逆境與創傷時,蘊藏著驚人的復原力(resilience)。這份復原力需要外在支持系統的加持,才能真正綻放光芒。對於犯罪者而言,最為關鍵的,便是來自社會的接納與再教育資源。例如針對毒品犯罪或少年犯的教化過程,若能搭配綿密的心理輔導與社工介入,幫助其找到其他生活目標並重新建構自我價值,通常能大幅提升「改過自新」的可能性。
而對於受害者來說,同樣需要多元的支持體系。例如,以民間公益團體與心理諮商中心所提供的「受害者援助計畫」為例,包含心理治療、社會資源連結、法律支援、經濟補償等多重面向。 若社會願意將資源與關懷投注在受害者身上,提供更深層的情緒紓緩與實質協助,他們才不會因犯罪事件而持續陷於恐懼、憤怒與抑鬱的情緒循環之中,得以重新建立生活的尊嚴與信心。
真正的正義,並非只停留在「誰對誰錯」的懲罰層面,而是要深入理解「犯罪行為對社會、對人的關係所造成的破壞」,然後採取對應的修復手段,協助多方角色——犯罪者、受害者、社會大眾——都能被照顧到。這個多元的正義觀,要求司法在制定與執行過程中,同時平衡以下數個面向:
唯有在各層面同步運作、互相呼應,司法機關、社福單位與民間組織之間建立良性協力,才能使得整個社會結構更加完整,真正貼近「正義」的終極目標。
走向「全面正義」的道路,絕非一蹴可幾,而需要制度設計、社會氛圍以及個體心態的多方調整。首先,法律制度應當更加靈活與人性化,採取「教化與懲罰並重」的量刑原則,並持續優化受害者的支持機制。例如建立更完善的受害者專線諮詢、心理輔導補助及司法程序陪伴等資源。其次,社會層面應該鼓勵包容與理解,減少對犯罪者的標籤化,同時推動各種「犯罪預防」及「社會復歸」倡議,讓「改過」成為一條真實可行的路徑。最後,在個體心態上,我們需要培養對苦難的同理心、對他人痛苦的敏感度,因為每一則犯罪事件的背後,都有一連串錯綜複雜的人生故事。
當「教化」與「懲罰」不再是對立的概念,而是攜手共同為了保護社會安全、重建社會關係而並行運作;當「受害者」的聲音不再被忽視,而是得到司法與社會更多的重視和具體支持;當「社會結構」的問題不再是一成不變,而是透過制度改革與民間力量的投入而獲得改善——那麼,正義或許不再只是理想的口號,而能真正落實在你我身邊,成為保護彼此、關照彼此的堅定力量。
在這條漫長的追尋正義之路上,讓我們相信人性仍有善意的可能,也相信社會能透過制度與關懷創造更多「修復」的契機。唯有如此,才有機會讓教化與懲罰交織出更圓滿的司法風景,並讓每一個受害者的傷痛得到真誠而長久的療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