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序進入 12 月,除了忙著結算考績、籌備尾牙,身為雇主或人資(HR),還有一件絕對不能忘記的「法定義務」必須在年底前完成。
那就是——檢視「勞工退休準備金(舊制勞退)」專戶的錢到底夠不夠?
這件事不僅關乎員工的退休權益,如果沒做好,公司不僅要面臨 9 萬到 45 萬元的罰款,還會被政府「公告姓名」。為了避免開春就收到勞工局的紅單,今天這篇文就用最白話的方式,帶大家一次搞懂「舊制勞退足額提撥」該怎麼做。
為什麼現在就要算?(觀念釐清)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 56 條第 2 項的規定,雇主必須在每年年底(114 年底),先預估「次一年度(115 年)」內,公司裡有多少人「符合退休資格」。並且,你要算出這些人如果通通跑來申請退休,公司要付多少錢?如果目前專戶裡的錢不夠,雇主就必須在次年(115 年)的 3 月底前,一次把差額補進去。
這裡有一個很多雇主常有的錯誤迷思:
❌ 老闆覺得:「阿明雖然符合退休資格,但他跟我說他還想做啊,明年沒有要退,那我就不用存錢了吧?」
⭕ 法律規定:「不行!」法律看的是「資格」而不是「意願」。只要員工符合退休條件,不管他明年有沒有真的要走,老闆都必須先把這筆錢準備好放進專戶裡,這是為了保障勞工權益的強制規定。
步驟一:盤點名單(誰算符合資格?)
請在 114 年 12 月 31 日前,把公司的人事資料拿出來,篩選出擁有「舊制年資」的員工,看看誰在 115 年整年度(1/1~12/31) 會達到以下門檻:
🔹 情況 A:符合「自請退休」資格
- 在同一間公司工作滿 15 年,且年滿 55 歲。
- 在同一間公司工作滿 25 年(不限年齡)。
- 在同一間公司工作滿 10 年,且年滿 60 歲。
🔹 情況 B:符合「強制退休」資格
- 年滿 65 歲。
只要名單上有員工符合上述任一條件,他就必須被納入計算。
步驟二:精算金額與比對
找出名單後,接下來就是算數學了:
- 算需求: 算出這些人如果退休,公司總共要發多少退休金?(稱為 A)
- 看餘額: 去台灣銀行(信託部)查一下,公司目前的勞退專戶裡還有多少錢?(稱為 B)
- 算差額: 用 A 減去 B。如果 A > B,那個差額就是你必須補足的數字。
💡 覺得算退休金公式很頭痛?別擔心,勞動部有提供官方試算軟體,輸入年資跟平均工資就會跑出數字了。(連結附在文末)
步驟三:補足差額(Deadline 是關鍵)
如果算出來發現專戶的錢不夠(有差額),請務必記得一個最重要的日期:115 年 3 月 31 日。
雇主必須在這個日期之前,將差額「一次」存入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請注意,是一次補足,不能分期付款喔!
如果沒做會怎樣?
這絕對不是嚇唬人,勞動部對於「舊制足額提撥」的查核非常嚴格。如果沒有在期限內補足:
- 罰錢: 處新臺幣 9 萬元以上,45 萬元以下罰鍰。
- 形象: 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在這個資訊透明的時代,這對企業形象很傷)。
結語:現在就是盤點的最佳時機
雖然距離明年 3 月底還有幾個月,但「盤點」跟「預算編列」都需要時間。建議各位 HR 夥伴現在就登入系統試算,如果發現差額很大,也才能儘早向老闆報告,安排資金調度。
做好足額提撥,不僅是守法,更是對資深員工的一份承諾與保障。
🔗 實用工具連結:
- 勞動部舊制勞工退休金試算系統: https://calcr2.mol.gov.tw/pension
- 如有疑問,可撥打勞動部專線: 1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