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1.經濟變革的自由使現代人脫離傳統束縛,同時也使人孤身面對世界的威脅,因此便產生了逃避自由的心理機制。
2.知道自己要什麼,其實是人生最困難的問題之一。但我們往往逃避這個困難的問題,轉而向社會期待靠攏。
3.自發性行為才能帶來真正的自由,我們會體認到「生命唯一的意義,就在於生命活動的本身」。
人為何要逃避自由?
一見到
《逃避自由》這本書,便深深被它的書名吸引。因為它呈現了看似矛盾的命題:
在崇尚自由的時代,人類為何要逃避自由?但仔細想想,也有幾分道理。因為自由總是伴隨著責任、意義與方向,在現代人失根的狀態,自由反而是個負擔。
我們看似可以「自由選擇」要買什麼東西、讀什麼學校、做什麼工作、跟誰談戀愛,而不用受某個外在權威(國家、教會)制約;然而,這種「不受他人干擾的消極自由」,隨著升學主義、資本主義與消費主義的影響,帶來的卻是永無止境的競爭,微不足道的自卑感,以及個體的孤獨、無力與焦慮,進而讓人們產生「逃避機制」,躲回自己的舒適圈;或寧願放棄自由、消除自我,轉而屈從於某個偉大的意識形態。
自由不但沒有帶來解放,反而帶來新的束縛。這就是《逃避自由》劃時代的洞見。
作者弗洛姆(Erich Fromm)是20世紀享譽盛名的德國精神分析學家,擅長以心理學與社會學的角度,透視人類最深處的性格結構。《逃避自由》出版於1941年,同時是二戰發生的那年。他想要回答這個核心問題:為什麼法西斯政權下的人民寧願放棄自由?這背後的心理因素與社會結構是什麼?若放在更廣的脈絡下,他更想探討自由對現代人的意義到底是什麼?以及現代人是如何藉由逃避自由的方式,以求暫時的安全感?
逃避自由:努力工作與消除自我
弗洛姆先從宗教改革時期的自由觀開始論起,因這深深影響了現代人如何思考自由。隨著15、16世紀資本主義的興起,傳統的社會階級不再穩固、外在權威開始鬆動。一方面,人變得更獨立、更有力量;但另一方面,人也變得更孤立,非得「靠自己」進行財富積累,才能在社會中爭得一席之地。經濟變革的自由使人脫離傳統束縛,同時也使人孤身面對世界的威脅。
弗洛姆論道,如果要使人脫離這種焦慮與無力感,必須要有一個強而有力的意識型態,減輕這些負面感受,而新教教義便回應此需求。例如,宗教改革家加爾文(John Calvin)便提出「預定論」,教導信眾要在世俗的場域努力工作、刻苦己身,以證明自己就是那些「預定得救」的一群。如此一來,努力工作不是為了改變命運,而是預告自己既定命運的一種手段,乃為了克服心中微不足道的無力感。
有趣的是,藉由努力工作來逃避自由帶來的痛苦,反過來點燃了資本主義的運轉引擎。在中世紀末以前,人們工作是為了求生存,或為了更高的人生目標;但到了現代社會,人們把工作本身當成目標,反而失去了工作的意義感。
另一個逃避自由的方式,便是承認自己的一無是處、消除自我,藉由屈從某個外在權威的力量,消融於「偉大整體」的榮耀。這種人的生命沒有意義與方向,他已經交出了自我,將命運放置在外在權威手中。這即是納粹政權崛起的心理因素。
機械化順從:個人消失於社會中
還有一種逃避自由的手法,是機械化的順從,這也是我最有感的一個章節。個人放棄獨特的自我,完全符合他人的期待。別人喜歡什麼,他也喜歡什麼;別人討厭什麼,他也討厭什麼;別人叫他做什麼,他就去做什麼。他無須再當他自己,無須再承擔個人的命運,因此自身的焦慮與孤獨也隨之而散。
雖然大眾文化鼓吹「做自己」,但也被商品邏輯所侵蝕。所謂的「做自己」,是成為那個「市場喜歡的自己」。在市場中,人不只販賣商品,也販賣自己。自我的價值完全取決於市場的定價,因此只好不斷換包裝、換面具,以迎合市場需求,成為那個可以賣出去的商品。
弗洛姆精闢地指出,很多人以為只要不是被外在權威強迫,就是「自己的決定」。然而,這往往是種錯覺。現實是,我們是受到各種「匿名權威」的提示(輿論、常識、常規等「不證自明」的道理),而做出符合他人期望的事情。我們以為是自己在做決定,其實只是害怕孤獨,害怕為自己的命運負責任而逃避罷了。
我們自以為知道我們要什麼,但其實我們並不知道
在人人都有facebook與instagram的時代,發表自己的見解、轉po貼文或發網美圖,跟吃飯一樣自然。但仔細想想,到底有多少東西是「屬於自己的」?我們往往會在意是否有人看、有人點讚,是否能讓同溫層「滿意」,是否能精準地吸引到對方的眼球,而對你的限時動態按個笑臉。
於是,我們掩蓋了真實的情緒,成為了「虛擬自我」,在社交平台上光鮮亮麗地表演著。沒有人在意「真實自我」的樣貌,包括我們自己。弗洛姆指出,現代人其實有很深沉的悲哀,他拼命想要保留一絲「與眾不同」的渴望,但除了「我很不一樣」以外,他其實沒有什麼長處。我們po的貼文與照片,只是為了再次迎合社會的期待,而我們還一味地認定自己是在展現「獨特與多元」。畢竟,失去靈魂的「獨特與多元」,只是為了滿足市場多樣性的新鮮感。
當然,如果夠認識自己、知道自己要什麼,那便有機會發展健全的人格發展,與世界建立關係。但是,現代最大的危機是我們自以為知道我們要什麼,但其實我們並不知道。
弗洛姆認為,知道自己要什麼,其實是人生最困難的問題之一。但我們往往逃避這個困難的問題,轉而向社會期待靠攏,將「現成的目標當作是自己的目標……害怕冒險或負起責任去探索自己真正想要的目標」[1]。
當我們不再探究、不再追問,自由便成了重擔。於是就出現如此悲觀的結論:自由帶來新的束縛。然而,上述的自由指的是不受他人干擾的消極自由,那有沒有另一種自由,是可以讓人既獨立又不孤獨,而能健全地與他人與自然連結在一起?
自發性:真誠表達自我
有的,那便是弗洛姆稱「自發性」(spontaneity)的積極自由。他指出,只要我們看看孩子就知道什麼是自發性。孩子有能力去感受、表達真正的想法,而無須滿足他人的眼光。他們的喜怒哀樂,很一致地呈現在他的表情與行動中。孩子惹人憐愛,很大一部份是來自於他的自發性,即真誠地表達自我完整的樣貌。
這種自發性才能使我們得到真正的自由。在當中,「愛」與「工作」是兩個重要的元素。「愛」是以肯定他人與保全自我為基礎,與人、與世界、與自己產生連結;「工作」意味著創造,成為大自然的一份子。
要將人從逃避自由的狀態推向自發性行為,需在政治、經濟與社會的面向中有足夠的條件基礎。然而,台灣教育長年以來最擅長做的事情就是抹滅孩子的個體差異,壓抑他們內心的想法,以滿足師長們的期待。這也難怪當孩子長大後,外表看似是自由了,但他們仍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該往何處去。
逃避自由帶來更深的無力,並創造膚淺的自我,帶來膚淺的關係。然而,當我們活在真實中,透過自發性行為實踐自我、「做自己」,專注於每個行動當下的滿足,我們會體認到「生命唯一的意義,就在於生命活動的本身」
[2]。
我們不再以強迫性的勞動、服從某個權威與機械化的行為作為我們生命的意義,我們甚至也不再「尋找意義」,我們乃「活在意義裡」。
[1] Erich Fromm,《逃避自由》(新北:木馬,2015),頁286。
[2] Erich Fromm,《逃避自由》,頁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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