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我最喜歡的〈小日子〉雜誌11月號,在談論愛情這件事,諸多不同領域的作者各就其生活經驗以及對愛情的體會各抒己見,看了一方面覺得很過癮,原來不同的作者體會到的、發想到的愛情可以有這麼多元的面貌展現;另一方面,我感觸很深,想到不論自己經歷過的、看到身邊路人甲乙丙正在經歷的、聽聞過的、電影看過的、情歌唱過的,多半有「愛情」就摻雜「傷痛」,愛中的我們或多或少總是容易受傷。於是,想到自己也可以就自己接觸到的日常愛情片段與諮商室中的治療元素,揉合成新的故事段落或短文做書寫,鋪陳為接下來幾週的【談愛系列】文章。
在聯誼的場合中,聽聞過有人會好似在市場買菜一樣秤斤論兩,對於另一半挑選的條件會直接採用「刪去法」,沒車沒房,刪!沒學歷、沒背景,刪!沒錢沒權,刪!沒肌肉、沒臉蛋,刪!總之不符合自己心中羅列的條件的,一律格「刪」勿論!
諮商獅在這邊並非要評論「刪去法」用在感情上是好還是不好,只是想討論這個作法背後隱藏的心理機制,其實不外乎就是「需求」。你會重視到對方沒有這個條件,就必須採取格「刪」勿論的手段,代表這個條件,一定在你心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一定某部分打中了你內心最深的「需求」。比方說:對於「沒車就刪」的人來說,「車子」這個具象化的工具必然代表著更深一層的「心理意義」,可能包括「行動方便」,可能包括「對家人的照顧」(例如結婚後可以開車採買東西或載送小孩等),當然,也可能包括「有錢有權」(不然為何明明台北路小還一堆名貴的跑車四處在街上跑?)。這些「心理意義」,正是呼應了深埋在你心中還沒有滿足的「需求」。所以擇偶條件羅列這些很正常啊!就是因為覺得心裡缺乏這些,覺得「需求」還沒被滿足,所以才會在聯誼場合上「物色」誰有可能有能力滿足自己內心的需求啊!
不曉得是否是因為聽過、看過夠多伴侶的故事,後來覺得好多人結婚,其實原因不一定是「我愛對方愛到想跟他過一輩子」,反而很多對伴侶結婚是出於現實考量,像是「我爸媽希望我傳宗接代,但我總不能先上車後補票吧!當然要規畫結婚啊!」「我年紀也差不多,他(年紀)也差不多了,跟他相處沒太大問題,談戀愛也兩三年,不結婚要幹嘛?」「跟他過生活,後半輩子經濟應該不用愁,就結啦!」「他各方面條件也不差,相處得也ok,所以就結婚了。」「家裡有人可以幫忙打掃、處理家事,這樣我就能安心工作,蠻好的啊!」「爸媽擔心我老了沒人照顧,一直希望我可以有個伴,我也希望達成兩老的期待,不讓他們擔心,剛好目前某某某也蠻願意跟我一起的,所以我們就談好結婚的事了。」知道了這些原因,剛開始會覺得:「欸~就因為這樣就結婚嗎?」但後來漸漸理解每對伴侶在各自人生故事中的心情之後,也覺得以上種種現實考量的確重要,愛情與麵包當然兩者都得兼顧,所以即便有些原因是帶有一些「功利主義」或「工具性」的色彩在其中,我現在也一點都不覺得奇怪了!
即便帶有功利的色彩,但兩人當初交往時共同的初衷,不就是希望兩個人都過得好,尤其是希望透過結婚,自己在意的需求要被滿足,自己可以因為結婚,所以生活過得更好嗎?那這樣說起來,當初結婚也是對未來帶有滿滿的期待跟殷切的盼望啊!回到初衷,即便當初愛的,可能很大一部分是「這個人」附帶擁有的一些「條件」,但不管怎麼說,當初想跟「這個人」一起創造美好未來或更好的未來的初衷,是實實在在存在的。回到原先跟「這個人」「一起好好生活、幸福地生活」的初衷,不論功利色彩是否濃厚,就好好地繼續經營這段感情,繼續一起過吧!
*備註: 封面圖片來自於Unsplash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