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頭一次要求要和我離婚的那天,給我的衝擊比多年後,知道他外遇的真相,還要更大。
那是連呼吸胸口都會痛的日子,夜不成眠、食之無味,沒有理智可言;每天都「想著死」;「死亡」兩個字一天在腦中重複無數回。我真的想死嗎?
我知道沒有,而且我沒膽,我只是想逃離這個痛苦,但是如果死亡只是跳到另一個深淵,那不就划不來嗎?況且,小孩才幾個月大,如果將來她知道媽媽就這樣離她而去,那個傷害會有多深?
若死亡可以帶我脫離苦海,我希望那是一場病,我是被迫的,這樣孩子的傷就不會那麼深了吧。
行屍走肉的日子再下去,孩子是要怎麼辦?
我謝謝當時的自己,唯一做對的事,是有病識感,而且向身心科求援。第一次淚水完全停不下來,斷續回答醫師的問題,即使已經出了診間,在洗手間裡眼淚仍然止不住。
能夠哭的感覺其實很好。
我開始吃藥。藥物對我來說,就是一棒打昏胡亂耗能、低效或說無效運轉的腦袋,強制關機,製造重新開機的機會。
開始規律服藥的幾天,我告訴自己雙腿再怎麼沉重,我要抬起腿走出去。很慶幸我躲在家鄉,那個因為求學和工作結婚,而離開多年的家。不怕出門還會碰到認識的人。
只要走五分鐘,五分鐘就很好。我要離開那個冬眠已久、充滿霉味的黑暗角落。
我出門買一雙布鞋。
我走出去了!
第一次是一個五分鐘,第二次還是一個五分鐘,第三次兩個五分鐘!忘記是第幾次開始,我不再盯著錶看還剩幾分鐘要完成了。
跑起來
我要試著跑步,試著做一些證明自己有「好好過生活」的事。
那是一個傍晚,在家附近學校的操場,當我跑到第三圈的時候,腳步比較輕了,可以感受風吹拂在臉上,胸口稍微打開,開始抬起頭看看周遭也在跑步的人們;突然一個瞬間有種感覺:
我面對的一切似乎沒有那麼艱難了。
跑完步,到書店買一本行事曆,回到家,在當天的小格子裡寫下今天做的事。雖然只有寫下「jog」三個字,但我感覺到,對這條命的掌控權,是可以在我自己手上的!
接下來,既然死不了,我想脫離這個泥淖,這樣下去太痛苦了。但是,在改變心理上做不到,因為我還不想面對。面對現實太痛苦,此時逃避是最大的保護傘。那只好就從改變身體上做起了。
走出去,甚至跑起來,藥物給我的幫助不言可喻,雖然藥物並不治本,但是他幫助我胡亂空轉的腦袋「重新開機」,讓日後有自我「更新」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