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系列文章為各位找出一些「以人為本」照護模式的範本,開啟大眾對於「有品質」的照護模式的想像,並帶出幾個能激發思考的問題。本篇為此系列第一篇文章。
"User-centric" 或「以人為本」為設計核心的理念,在科技軟體業是耳熟能詳、朗朗上口的buzz word。而這樣的人本理念落實在台灣照護現場的比例又有多高呢?又該如何好好落實呢?
照護方法有很多種,每一種方法對於每位長者的適性度又因著個別的成長背景與個性,而有所不同。這系列文章整理了出三個個人認為值得推崇的照護概念,分別為:荷蘭博祖克 BUURTZORG 照護模式、台灣伯拉罕 All-in-One 照護模式、台灣長泰老學堂自立支援照顧。
本篇文章著重在介紹荷蘭博祖克 BUURTZORG 照護模式。
BUURTZORG(荷蘭語,意為「鄰近護理」)是一種照護模式,起源於荷蘭,旨在提供以患者為中心的社區護理。這種模式於2007年由荷蘭護士Jos de Blok創立,並在荷蘭迅速擴展,成為一個受歡迎且成功的護理模式,也在其他國家引起關注和模仿。
荷蘭的護理體系從十八世紀開始,每個社區派遣護士照顧家中病人和老人。為了提升效率,政府試圖整合護士成大型組織以節省成本,接著,他們開始實施了彈性的護理分派,並建立了服務呼叫中心。隨著時間推演以及更高度化效率分工,護士開始被依專業度分級,根據難度和技術被支付薪資。此外,時間規範也被引入,引入多層管理結構,每日高度細節地分配護士的工作,並使用條碼追蹤護理工作。
舉例來說,護士會在前一晚收到一整天的工作日程安排:
如此一整天的工作日程 (說到這裡,不知道你會不會覺得很耳熟...在後面我們再來談)
這一系列變革使荷蘭的醫療保健體系實現了效率和成本節約,但也帶來了一些挑戰 - 病人和護士都不滿意現行護理模式。
對於高齡病患來說,經常見到不同的陌生面孔,這對他們來說很不舒適。他們不喜歡不斷向新來的護士解釋自己的情況。
護士也感到不滿,因為組織要求的方式傷害了他們的專業和尊嚴。他們知道自己經常提供不滿意的護理,但卻無法按照自己的判斷行事,而這樣體系也讓他們無法提供更好的服務。
對應著上述的醫護工作體系,不同於以往的 BUURTZORG 照護模式出現了!主要特點包括:
BUURTZORG的成功在於它強調了人本主義、協作和自主性,並將焦點放在患者的需求上。這種模式已經在其他國家成功複製,並且被視為改進傳統護理系統的一種方法,提供更具人性化和高效的護理服務。
不知道你有沒有注意到,前面介紹 BUURTZORG 照護模式所誕生於的醫護工作體系,個人認為和台灣目前推行長照 2.0 的長照服務項目有很類似的概念,像是家屬申請照顧與專業服務時,需由擬定好的清單項目當中挑選服務項目,且每項服務項目有建議的時間單位,因此,不在服務項目當中的事務則無法進行,即便居服員可能發現了長輩的真正需求,但這體系也阻礙了照服員提供更完善的服務。
當然長照 2.0 條例規範的擬定也有其發生的時空背景,當時主要的目的是擴大照顧服務的對象,並讓服務人數最大化,同時改善長照1.0 所提供的服務申請資格、項目僵化缺乏彈性等問題。如:長照 1.0 對於照顧服務只區分為居家服務 / 日間照顧 / 家庭托顧三種,居家服務是由照服員,到府提供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如衣服換洗、環境整理、陪同就醫、沐浴穿衣等等。這些項目並未涵蓋完整的使用者需求,也缺乏詳細明確定義,因而成衍生出許多不符合照服員專業領域的工作項目等問題。
2027 年台灣即將進入長照 3.0 計畫,於此時,我們更應積極探索在「極度客製化」到「極度商品化」的長照服務光譜中,能提升未來的長照服務品質與服務人數的更多可能性,也為「居服員」、「政府」、「被協助照顧的家庭」三方都創造出更大的價值。
最後,留給讀者兩個激發思考的問題:
你認為「有品質」的照護服務是什麼?
在「極度客製化」到「極度商品化」的長照服務體系光譜中,有沒有第三種的可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