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住台北市的人應該都還記得,市區有很多大型圓環,譬如,北門圓環,重慶北路圓環,景福門圓環,等等。如今尚存的大概只有敦化仁愛大圓環和中山南景福門圓環,其他的都已走入歷史了。
當年日治時期採用大量圓環的道路設計,相信和同為近代帝國的法國和英國類似。當馬車為主要交通工具的時代,一旦人口密集的城鎮內馬車流過多,如何讓路,何者優先通行的問題就產生了。想想當年電力還沒發現使用,更別說設立紅綠燈了。那麼,他們是如何管制馬車流,使其流暢,又不會發生碰撞呢?
於是,圓環於焉誕生。帝國時代的馬車一律靠左行駛,遇到圓環; 直接靠左,順時針繞圓環繼續前進或轉彎。倘若右方有來車,必須立即停止,禮讓,等其通過之後,才可繼續前行。這一個簡單的叉路行車規矩;至今仍通行於大英國協的成員國和歐陸一些國家,譬如法國和瑞士等。
二次大戰之後的台灣,大量拆除原有道路的圓環,因為,大量車流,又是三個車道以上進入圓環,再依個別須要駛離圓環,內側車輛橫切進入外側,亂象叢生。不但阻礙行車,又常會發生碰撞。因此,放棄使用圓環,是有相當的時代背景,和事實須要。
本文探討的是低流量的道路叉路系統,尤其在郊區,偏鄉小鎮,或是較靜僻的住宅密集地區。有人會說,不是都有交通燈的設立了嗎?
事實上,有些鄉間小路根本沒有交通號誌設施,一切交由駕駛自主判斷。於是,超速,搶道肇禍,或駕駛反應不當;當場飆車變犁田。有些有號誌的叉路,因為車流量不大,乾脆就讓交通燈改成閃黃燈就算提供足夠警示了。
可是,問題來了,到底誰該讓誰先行?是否每部車到了叉路口都會減速慢性?或是心想;反正沒車或是車少,就加速通過。於是很多重大車禍就產生了。而且,由於郊外普遍都超速駕駛,一旦發生車禍,致死比率要高出都會區許多。
有什麼更好的法子嗎?那就;廣設交通號誌,不過;理所當然的,所費不貲。即便有了號誌,為了避免車流量極低;無謂停車等候,就又改成了閃黃燈,但又無法根治國人很大比率“搶快”,又不遵守減速規定的行車習慣,尤其在郊外和夜間行車。潛在的巨大行人和行車安全威脅仍然存在
建議路政機關,何妨效法古人,在以上所提速限五十公里或以下的路段,只要是二線道以內的郊區或人口密度低的小鎮叉路口,選擇一些叉路試點,以圓環取代燈號。
如此一來,任何車輛都可以在速限規定內順利行駛,而且,不容易一路飛馳,行人的安全可以得到確保。
當然,是有一個不便,那就是必須禮讓原本在環內的車輛,以及左側進圓環的車輛優先進入,如此而已。
可是;仔細想想,這個設計是專為郊外,低密度人口地區考慮的。那麼微不足道的不便,對比可獲得的安全性,實在很划算的。唯一不快的,應該只有“山道猴子”吧!這應該算是經濟,安全,又環保減碳的措施了吧?